北京四合院保護之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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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7
來源:景觀中國網
從1980年至2000年北京胡同消失了1500余條,現存真正意義上的胡同,其數字已由1949年以前的3000余條減少至數百條。 而在如何保護四合院這個問題上,政府、百姓、專家、開發商
從1980年至2000年北京胡同消失了1500余條,現存真正意義上的胡同,其數字已由1949年以前的3000余條減少至數百條。 而在如何保護四合院這個問題上,政府、百姓、專家、開發商價值取向不同,多年來在認識上很難達成一致。
“北京城市現代化快速發展,大批胡同、四合院變成一種‘矛盾’被推土機推掉……在這個過程中,胡同是尷尬的,胡同里的人是被動的。”徐勇無奈地說。
在京城胡同里長大,酷愛攝影的徐勇,以北京胡同為題材拍攝的《胡同101像》等作品,在國內外產生了廣泛影響。1994年,徐勇在北京開創了“到胡同去”活動(簡稱胡同游),并成立了北京胡同文化游覽有限公司。徐勇以自己的實際行動有效地推動了北京胡同、四合院的宣傳保護工作。
今年1月27日經國務院審查通過、正式批復的《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04——2020)》,把“舊城整體保護”和“停止大拆大建”明確寫入條款。另外,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也指出要保護北京胡同和四合院。今年以來的種種跡象表明,讓許多像徐勇一樣的人憂心忡忡的北京四合院有望擺脫厄運。
四合院公開買賣要讓京味消失?
“從今年開始,四合院交易市場表現出購房者在增加,市場供給并未出現增多的趨勢。”北京萬德成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專業人士蔡女士介紹說。
北京市去年出臺了《關于鼓勵單位和個人購買北京舊城歷史文化保護區四合院等房屋的試行規定》,政府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參與北京歷史文化保護區房屋的保護和修繕工作。該規定指出,購買文保區四合院的單位和個人均可享受稅費優惠,并首次允許境外企業和外國人購買四合院。
北京市取消四合院購買限制的政策受到了多方歡迎,但目前四合院成交量還不高。北京順馳房地產經紀公司發布的統計顯示,2004年北京的四合院總成交量只有約25座。
“由于歷史原因,北京四合院的產權關系很復雜,幾乎很少有一處四合院屬于獨戶所有。”徐勇解釋說,四合院由于從前實行居者有其屋的政策,進行經租,導致現在的四合院只有少數有產權。
除了產權問題,四合院價值難以評估,也是導致難以達成交易的重要原因。相比之下,后海、什剎海附近的四合院最為搶手,平均單價均在萬元以上。
記者在北京順馳房地產經紀公司看到了這樣一個房源信息:北京新街口有一處待出售的四合院,面積為425平方米,房主給出的價格為511萬元人民幣。該公司一位工作人員介紹:“這處四合院保護完整,環境也很好,有產權。”
四合院的古典特色獨一無二,又處于寸土寸金的城市中心東城區和西城區,這些都是價格超過每平方米1萬元的別墅或公寓無法比擬的,所以賣方的預期價格偏高。但四合院大多破損嚴重,基礎設施根本沒有,比如上水和下水、煤氣、供電、廁所等,購買后需要投入大量資金維修甚至翻建。而且四合院分布在舊城區里,交通擁堵,環境雜亂,所以買家很難認同賣家開出的價格。
“不管怎么樣,北京四合院買賣已經由地下走向了公開,這是一大進步。”徐勇進一步分析指出,允許境外企業和外國人購買北京四合院,對四合院的保護肯定有利,“我所接觸的一些外國人,他們很尊重中國的傳統文化。”
但是,“外地人和外國人可能會對北京四合院的生活場景、民俗環境造成某種程度的破壞。”徐勇的這個擔心并不是多余。如果只是賣掉和修建兩三處院子倒也無妨,試想一下,整條胡同都賣給外地人或外國人,以后胡同里傳出的都是外國話或地方方言,那是什么情形?
除了用于居住,據介紹,不少人買賣四合院是為了投資,買者看中的是北京四合院和胡同的文化價值,其中投資的利潤空間相當大。此外,也有用于商業經營,比如四合院酒吧、四合院咖啡廳、四合院賓館等等都受到經營者的追捧。
“四合院的商業化不能過多過濫,否則就失去了保護的意義。”徐勇說,依附四合院建筑本身的傳統生活文化是“活化石”、“活古跡”,離開了這些,四合院就只能是一個空殼。“應該鼓勵北京人留在胡同里,留在四合院里。”外國人到北京來看四合院,不應該僅僅看四合院建筑,還應該讓他們看四合院里的人,看他們的生活習俗,看蜂窩煤,看大白菜。
“所以,我們現在強調保護胡同四合院,我們究竟要保護什么,老百姓的生活文化該不該得到保護?”徐勇認為,現在要弄清楚胡同四合院的保護內涵。
“我們現在已經開始注重對老建筑的保護,建筑是古老文化的軀殼,而民俗文化卻是內核。”北京師范大學中文系教授萬建中建議,應盡快以北京市及各區縣文化部門為依托,建立北京民俗普查機構,逐一記錄北京民俗,否則隨著老一輩人的逝去,會有更多的民俗習慣消失。而這些習慣卻記錄了北京的歷史,是北京的文化。
一直在關注北京胡同四合院的徐勇說,“有的四合院住了好多戶人家幾十口人,人口密度很大,如何降低密度呢?可以鼓勵一些人搬出去,只留一兩戶人家。”
據推算,如果北京的四合院內遷出二分之一的人口,再加上改建翻新,剩下的居住者就能生活得相當舒適。
中國城市規劃學會常務理事趙知敬說,四合院一是要保護風貌,二是要解決老百姓住房的實際困難。這要有資金投入,政府得掏錢,區政府得掏錢,老百姓也得掏錢。但是實際要解決起來,還是有問題的,沒有新的投資者,所以有一個新的融資問題。
“搬遷需要資金投入,國家、社會、居民都要出一部分錢。另外,可以成立一個四合院保護基金,這個基金可以向房地產商,向國內外廣泛征集。”徐勇建議。
“完全靠市場化手段來保護四合院,所耗費的時間太長,而四合院的保護是十分迫切的。”始終關注著北京胡同和四合院命運的徐勇說。他建議,政府應該推行居民貸款修房制度,鼓勵居民自行修繕。
徐勇的這個建議有現實的理由:居住在四合院里面的老百姓,年輕人愿意搬出去住,而老年人出于生活習慣和情感因素,不愿意遷到冷冰冰的樓房去住。另外,有的一戶人家只有一兩間房子,也就一二十平方米,如果賣掉,所得房款根本不夠買新房。
“所以,對于四合院的保護和開發利用,政府除了給政策,還應該給予資金上的支持,例如為了解決四合院居民住房問題,政府可以給予一定數額的補貼。不能單靠居民個人,政府、社會等多方面一起形成合力,才能解決好四合院的問題。”徐勇說。
不管如何,目前大家形成了一致觀點:“保護北京四合院應當堅持兩條原則:一是全面改善百姓的生活,二是使四合院得以長久保存。”這就是目前北京正在努力試圖走出的一條“雙贏”之道。
四合院遭遇“多頭管理”的背后
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首次向外界傳達出要保護胡同、四合院的精神。
這種精神是可貴的,但問題的關鍵不在于此。盡管現在國家級、市級、區級文物等不可移動建筑基本能得到文物法的保護,但大量的胡同、四合院等在已有的法律、法規中卻沒有明確提出該如何保護,一直處于失控狀態。
北京市文物局政策法規處孫處長說,國家對四合院的認定暫時沒有明確的標準。目前,有歷史記載的四合院都被定為文物保護單位。《條例》中提到的四合院屬于尚未核定為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其文物保護價值由各區縣自己認定。
在采訪中,記者發現,保護舊城在管理歸屬上存在著問題,例如,文物保護屬于國家文物局,而歷史文化名城(更強調格局保護和風貌保護)的管理屬于建設部,文物保護找文物局,但文物生態環境的保護文物局又管不了。
“四合院的保護不力,往往是基層管理部門執法不嚴、管理不善。”徐勇說,什剎海地區沒有火起來的時候,各管理部門相互推脫,誰也不想管,現在什剎海火了,大家爭著都想管。為什么呢?有利益了。大家都來管,就造成了多頭管理、多頭利益。
根據《條例》,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有保護價值的建筑的保護工作,參與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編制、保護措施的制定、歷史文化街區的認定等工作。發展改革、財政、建設、國土資源、水務、市政管理、園林、旅游、宗教事務和區縣文物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相關工作。
今年4月26日,國家文物局副局長張柏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情況新聞發布會上回答媒體的提問時表示,近年來北京市中心區的民居、四合院問題,確實存在很多不同意見,北京市正在修改、修訂有關規劃,力求最好地保護這些內容,保護民居。
不管修訂的有關規劃最終結果如何,針對北京胡同、四合院保護,應該有一個統一的管理部門,而不是零散管理、多頭管理。而且,現在亟待出臺一個專門的“胡同、四合院保護法”。
此外,保護四合院,應該是有整體性、有規劃思想的保護,而不止于對一個建筑、一條街道的保留。正如著名建筑師貝聿銘所說:“四合院不但是北京的代表建筑,還是中國的代表建筑。保留要一片一片地保留,不要這兒一個王府,那兒一個王府,孤零零地保,這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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