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居城市”離我們有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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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23
來源:景觀中國網
近日,《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04年~2020年)》中首次提出“宜居城市”的概念,要將北京建設成為“全國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古都和國際大都市”。什么是“宜居城市”?各
近日,《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04年~2020年)》中首次提出“宜居城市”的概念,要將北京建設成為“全國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古都和國際大都市”。什么是“宜居城市”?各個層面、各個地區的看法不盡相同,有關“宜居城市”的標準目前也正在研究中。
據有關報道,上海、四川、河南、廣東等地都在制訂規劃,準備將自己所在的城市打造成一個“宜居城市”。如上海市認為“宜居城市”就是要有一個好的房屋居住環境,所以要維護上海房地產市場可持續健康發展,營造上海“宜居城市”的良好環境,確保市民百姓持續分享上海經濟發展的成果。他們是從城市市民的居住工程來理解“宜居城市”的;而河南省某市認為,建設生態“宜居城市”必須把生態環境建設放在城市建設中的首要位置,突出園林綠化的主體作用。他們把城市園林綠化看成是創造“宜居城市”的主體工作;四川省成都市也認為把成都“從山水名城改造成一個生態新城”,為成都人創建一個最佳人居環境。
從城市規劃、城市的生態環境方面來理解“宜居城市”,可以說是當前對“宜居城市”的普遍認識,業內有關專家對此提出異議,他們認為這種認識是單一的,至少是不全面的。
北京大學中國可持續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葉文虎教授說,人的天性要和自然親近,親近的含義就是人在這個環境里感到很放松、舒適。“居”不僅有“居住”的意思,還有“生活”的意思,含義是很廣泛的。人有物質需求,也有精神需求。所以適宜人居住的環境應該要滿足三個條件:一是好的物質環境;二是好的人際環境;三是好的精神文明氛圍。一個“宜居城市”要有充分的就業機會,舒適的居住環境,要以人為本,并可持續發展。
在葉文虎的眼里,“宜居城市”是一個環境概念,它既包括自然的生態環境,也包括一定的社會人文環境,只有同時具備這兩個環境,才真正可以被稱為“宜居城市”。“宜居城市”并不是單純停留在住房面積、綠化面積等表面層次,還應包括就業、就醫、教育、出行等各個方面。
對于什么樣的城市才稱得上是“宜居城市”,北京土人景觀規劃設計研究所所長俞孔堅認為,“宜居城市”并沒有具體的標準,也沒有量化的指標。所謂“宜居城市”,就是適合人們居住的城市。它必須具備兩大條件:一是自然條件,這個城市要有新鮮的空氣、潔凈的水、安全的步行空間、人們生活所需的充足的設施;二是人文條件,“宜居城市”應是人性化的城市、平民化的城市、充滿人情味和文化的城市,讓人有一種歸屬感,覺得自己就是這個城市的主人,這個城市就是自己的家。總之,健康、安全、舒適是人們到了后工業時代所追求的“宜居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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