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一季度治理霧霾結果公布 11市被罰款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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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1
來源:景觀中國網
四川省環保廳發布《2015年1-3月各市(州)環境空氣質量及資金激勵、扣收額度情況通報》,對今年一季度全省各地治霾成效考核結果進行通報,并開出全省空氣質量考核第一筆“罰單”,對未能完成控制目標任務的11個市(州)分別扣罰25萬元。
近日,四川省環保廳發布《2015年1-3月各市(州)環境空氣質量及資金激勵、扣收額度情況通報》,對今年一季度全省各地治霾成效考核結果進行通報,并開出全省空氣質量考核第一筆“罰單”,對未能完成控制目標任務的11個市(州)分別扣罰25萬元。
今年3月,我省出臺《四川省環境空氣質量考核激勵暫行辦法》,決定今年起對各市(州)實施環境空氣質量考核激勵制度,每年初各發放500萬元治霾激勵資金,年終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市(州),將分檔扣收預下達的激勵資金。從昨日省環保廳公布的1-3月各市(州)環境空氣質量及資金激勵、扣收額度情況通報,一季度全省城市環境空氣質量較2013、2014年同期有所改善,同比達標天數增幅明顯、重污染天數有所減少。成都、攀枝花、綿陽、廣元、內江、樂山、南充、宜賓市和阿壩、甘孜等10個市(州)完成季度控制目標任務較好。但有11個市(州)未完成季度控制目標任務,分別是自貢、瀘州、德陽、遂寧、廣安、達州、巴中、雅安、眉山、資陽和涼山。為此,省環保廳對這11個市(州)分別給予扣收資金25萬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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