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保護和恢復城市河流濕地的現狀
admin
2008-02-18
來源:景觀中國網
從上個世紀的70年代起,一些城市化程度很高的發達國家,如歐美、日本一些國家,開始重視對城市河流濕地的保護,并著手對部分已經被破壞的城市河流濕地進行恢復。 他們將部
從上個世紀的70年代起,一些城市化程度很高的發達國家,如歐美、日本一些國家,開始重視對城市河流濕地的保護,并著手對部分已經被破壞的城市河流濕地進行恢復。
他們將部分已經被破壞的城市河流濕地逐漸地進行回歸自然的修復,在充分利用自然的地形、地貌的基礎上,建立起陽光、植物、生物、土壤、堤體之間和諧共存的城市河流生態系統,并大力地建設城市生態河堤,還河流以空間,構筑近、親水的城市濱水空間景觀等。這些國家在河流環境綜合整治中,廣泛地采用了“多自然型河流”的建設方法。這種方法是把水邊作為多種生物生息空間的核心,并把河流建設成盡量接近于自然的形態,即把自然河流的狀況作為樣本,在確保防洪安全的基礎上,努力創造出具有豐富自然的水邊環境,恢復城市河流濕地的自然生態和環境功能。其核心是盡力恢復城市河流濕地的生物多樣性的特性。
歐洲的“重新自然化”
70年代中期,在歐洲的德國進行了關于自然的保護與創造的嘗試,并被稱之為“重新自然化”(Naturnahe),不久,這一做法便波及到了周邊諸國,如瑞士、奧地利等。就這樣,在這些國家的城市、地區規劃和河流規劃的各個領域中,貫徹了這一理念,并扎扎實實地為形成生態型的環境作出了努力。
從那時起,在德國的全國范圍內開始拆除了被砼渠道化了的河道,將河流恢復到接近自然的狀況。原來的垃圾處理場和采石場等,通過對自然生態的恢復,使這些原來令人煩惱的設施變成了自然恢復用地。就這樣,一時間,“重新自然化”風靡了全德國。
·在相鄰的瑞士,于1983年頒布的河流保護的法規中也明確規定:
在河流整治的各種方法中,從生態學的觀點出發,應采用如下的優先級順序:
①生物材料方法(植物);②混合方法(植物與木材或石料合用);③剛性材料方法(木材、石料、砼)。
·在需要實施河道整治工程時,對生態學和景觀方面存有缺陷的河流部分,必須同時努力地予以改善,例如,增加植被,或者在水流中拋石,為魚類營造藏身之處等。
日本大力“推進多自然型河流建設”
80年代中期,日本開始認識到“生態體系保護、恢復和創造”,以及“環境凈化”的重要性,特別在水環境領域,對于河流整治引進了一些新的理念,即“考慮河流固有的適宜生物生育的良好的環境,同時,要保護和創造出優美的自然景觀”,社會上對于河流的“重新自然化”的關心日益強烈。在日本建設省河川局關于“推進多自然型河流建設”的法規中規定:
尊重自然所具有的多樣性;
保障和創造出滿足自然條件的良好的水循環;
水和綠形成網絡,避免生態體系的互相孤立存在。
這些規定不單純考慮自然的保護,而且是“積極地推進旨在不斷恢復自然的水邊環境建設”。具體的做法是,在河流整治時,利用自然石料和水生植物恢復水體的自凈能力。在河岸的高水位淹沒處增加綠化,保障魚和動物的生息環境,在確保河流的防洪、水資源利用功能的同時,創造出優美的自然環境,并實現與充滿魅力的城市景觀的和諧共生。
另外,日本在對一些洪澇災害頻發的主要河道進行綜合整治時,往往在河道的兩側增加大量濕地作為蓄洪區,有時將河道“裁彎取直”所得的土地作為蓄洪區。但是,由于城市中心地區的土地特別昂貴,這些地區作為蓄洪區的部分往往都進行多功能的開發,即平時可以兼作高爾夫練習場、網球場、停車場、親水型的休閑廣場和駕駛員培訓學校等,這樣,也可以解決工程建設的融資渠道問題。
美國對河流生態修復工作進行指導
2000年在美國環保署頒布的“水生生物資源生態恢復指導性原則”中指出:一個完整的生態系統應該是這樣的自然系統,即能適應外部的影響與變化,能自我調節和持續發展,其主要生態系進程,諸如營養物循環、遷移、水位、流態,以及泥沙沖刷和沉積的動態變化等完全是在自然變化的范圍內進行的。在同一區域內,其植物與動物統一的自然共性與多樣性是生物學方面最好例證。結構上,如河道尺寸的動力穩定之類的自然特征也是如此。為使生態修復能加速實現生態完整性的目標,在流域范圍內,采取有利于自然進程和自然共性的計劃方案,即隨著時間的推移仍能保持原有生態系。
在城市水體生態效應的研究方面
加拿大Paul A.Zandbergen (1998)選擇不透水面積、污染負荷、水質、生物以及公眾健康等指標,探討BC省地區城市化對河流水體的生態風險影響,認為不透水面積、水質指標等是影響河流水體生態功能的主要因素,并繪制了不透水面積比例與流域水系生態健康之間的關系曲線。日本的Nobuya Nishimura(1998)研究了城市人工水體對空氣溫度和濕度的影響程度和范圍,從宏觀(城市區域)、中觀(建筑物周圍開敞空間)和微觀(室內環境)層面探討了城市水體對創造舒適局部小氣候,減輕城市熱島效應的作用和方式。澳大利亞V.N.Hoai等(1998)在Lake Macquarie城市的案例研究表明:城市工業區域的人工濕地水體對鉛以及懸浮物具有一定的環境吸附效應等。
發表評論
熱門評論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