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景名勝區急需“護牌”
admin
2006-05-22
來源:景觀中國網
“經營城市就是賣地,經營風景區就是賣風景區。”日前在杭州召開的中國風景名勝專業委員會年會上,我國風景名勝區的現狀成了專家們炮轟的焦點:原本定位于保護性、公益性的
“經營城市就是賣地,經營風景區就是賣風景區。”日前在杭州召開的中國風景名勝專業委員會年會上,我國風景名勝區的現狀成了專家們炮轟的焦點:原本定位于保護性、公益性的風景名勝區正日益被“人工化”、“城市化”、“商業化”。專家們一致認為,在政府監管和市場開發、風景資源的保護和旅游經營等矛盾中,地方政府錯位,開發行為亟待規范,風景名勝區的“護牌”已成當務之急。
無序開發導致風景區破壞嚴重
從國務院1982年審定公布了第一批“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至今,中國已有177處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與國際上建立國家公園一樣,我國建立風景名勝區,目的是為國家保留一批珍貴的風景名勝資源(包括生物資源),同時科學地建設管理,合理地開發利用。
然而,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我國風景名勝區內珍貴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正遭到有史以來最嚴重的破壞。不少地方政府、旅游開發商和旅游經營管理部門,都竭力加大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熱衷于在保護地內大興土木,筑路修橋,架設纜車索道,興建娛樂設施,甚至引入房地產開發;規劃設計不和諧,甚至盲目地引進所謂國際規劃師、設計師,把中國特色異域化;經營權轉讓;門票大幅漲價;大建現代人文景觀等等。
遺產資源還是經濟資源
中國風景名勝區目前面臨著困境。國家風景區是具有保護性、公益性、展示性和傳世性的人類瑰寶,而部分人卻錯誤地將其定位于“旅游資源”、“旅游經濟開發區”等,把保護性變成開發性,公益性變成私有性,展示性變成經營性。有些甚至變相出讓風景資源及其土地,使一些風景名勝區出現了扭曲的產業化定位、背離的開發方向、異化的體制蛻變等“旅游產業化”危險趨向。
“景區城市化、商業化、人工化,歸根結底是政府錯位。”國家建設部風景名勝專家顧問、中國風景園林學會副理事長施奠東說,“沒有把風景名勝當成子孫萬代延續的資源,認為經營城市就是賣地,經營風景區就是賣風景區。”
資金匱乏 走上“靠山吃山”之路
我國風景名勝區現行管理體制的不適,使國家對各地風景名勝區的主管權力受到了影響。目前對于風景名勝區的管理,因為涉及到林業系統、文化系統、文物系統、宗教系統、旅游系統、商業系統等等,條塊分割矛盾很多,關系錯綜復雜,管理體制不順。管理體制缺陷直接導致對風景名勝區保護的財政投入不足。韓國只有20個國立公園,每年投入相當于人民幣6億,而我國現有177個國家風景區,國家每年總投入1000萬元,每個風景名勝區就6萬多塊錢。許多風景名勝區因此不得不走上“靠山吃山”、“以景養景”的道路,最后過度開發,損失慘重。
產品定位 能否破解風景名勝區困窘
目前風景名勝區的定位,實質上是一種需要保護,但屬于可以經營的資源,因為沒有公共產品的定位,沒有列入公共財政的序列,造成地方政府責任很大、經費沒有的窘境,不經營資源就沒有經費來保護管理。像美國、加拿大、韓國等世界不少國家的普遍做法,是由國家直接管理世界遺產和國家遺產,以保證其權威性。專家和一些風景名勝區的管理者共同呼吁,我國也應當成立一個類似“國家遺產管理局”的職能部門,由國家直接管理風景名勝區和世界遺產。目前除了要對風景名勝區進行搶救性的保護、整治和復原,盡可能恢復其原作的風貌,還要加快保護風景區遺產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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