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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 言

    無論是從本地、區域還是國家乃至世界范圍來看,生態和經濟之間的關系和相互影響都變得越來越密不可分。——摘自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關于人類未來的報告《我們共同的未來》。

    正如上文所說,在各個尺度上,生態與經濟正越來越緊密地聯系在一起。人們也越來越傾向于用經濟手段來對人們的生產、生活行為進行調控。于是“生態補償”應運而生。

    在流域尺度,環境影響因素具有從上游到下游的單向性,加之上下游地區對流域生態資源做出的貢獻性質上的差異,導致了上下游地區在利用流域生態資源上的不公正。首例跨省流域生態補償——千島湖生態補償進入操作階段,為流域生態補償提供了寶貴經驗。本期專題試通過對流域生態補償的探討進一步理解生態與經濟的關系。


    生態補償整體框架

    從宏觀尺度來看,生態補償問題可分為國際范圍的生態補償問題和國內生態補償問題。國際生態補償問題包括諸如全球森林和生物多樣性保護、污染轉移(產業、產品和污染物)和跨國界水資源等引發的生態補償問題;國內補償則包括流域補償、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的補償、資源開發補償和重要生態功能區補償等幾個方面。[詳細]

    生態補償原則

    生態補償主體應根據利益相關者在特定生態保護/破壞事件中的責任和地位加以確定;生態補償的付費和補償可根據下面幾個原則確定。破壞者付費原則、使用者付費原則、受益者付費原則、保護者得到補償原則。[詳細]

    補償標準確定方法與依據

    生態補償標準的確定一般參照以下4方面的價值進行初步核算:生態保護者的投入和機會成本的損失;生態受益者的獲利;生態破壞的恢復成本;生態系統服務的價值。 [詳細]

    途徑與方式

    生態補償的方法和途徑很多,按照不同的準則有不同的分類體系。按照補償方式可以分為資金補償、實物補償、政策補償和智力補償等;按照補償條塊可以分為縱向補償和橫向補償;從空間尺度大小可以分為生態環境要素補償、流域補償、區域補償和國際補償等…[詳細]

    我國生態補償的發展歷程

    我國生態補償的發展歷程

    從1998年森林法的修改,到2008年修訂的《水污染防治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出現,我國在建立生態環境補償政策體系上邁出了重要步伐,但是我國目前的生態補償機制還存在著補償范圍不明確、補償標準不科學、補償模式比較單一、資金來源缺乏、政策法規體系建設滯后等問題。為加強生態環境補償機制立法建設,2010年4月26日,《生態補償條例》起草工作啟動暨起草領導小組、工作小組和專家咨詢委員會成立會議召開,標志著這部法規的起草工作正式啟動。目前,《生態補償條例》框架已經初步確定,進入法律起草階段。

    現狀

    隨著中國經濟的迅速發展,生態和環境問題已經成為阻礙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近年來黨和政府提出了科學發展觀,強調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對生態補償建設給予高度重視,并采取了一系列加強生態保護和建設的政策措施,有力地推進了生態狀況的改善。

    問題

    在實踐過程中,也深刻地感受到在生態保護方面還存在著結構性的政策缺位,特別是有關生態建設的經濟政策嚴重短缺。這種狀況使得生態效益及相關的經濟效益在保護者與受益者,破壞者與受害者之間的不公平分配,導致了受益者無償占有生態效益,保護者得不到應有的經濟激勵;破壞者未能承擔破壞生態的責任和成本,受害者得不到應有的經濟賠償。

    流域生態補償個案

    億元對賭水質—中國首例跨省流域生態補償破題

    “試點工作能夠走到今天,很不容易。”中國水利水電研究院副總工程師,十屆、十一屆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委員會委員何少苓回憶說。[詳細]

    生態補償的河北路徑:財政扣繳倒逼地方治污

    近日,由河北省環保廳申報的“流域生態補償機制”,獲得第六屆“中國地方政府創新獎”,這是全國首個獲此殊榮的環保類項目。[詳細]

    流域生態補償歷程

    2006年國家“十一五”規劃提出“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建立生態補償機制”

    我國最早的生態補償實踐開始于上世紀80年代,在云南省對磷礦開采征收覆土植被及其他生態環境破壞恢復費用。90年代中期進入了高峰,廣西、福建等14個省145個縣市開始試點。[詳細]

    2007年發布的《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開展生態補償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環發〔2007〕130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國發〔2005〕39號)和第六次全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推動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完善環境經濟政策,促進生態環境保護,現就開展生態補償試點工作提出如下意見…[詳細]

    2010年4月26日《生態補償條例》起草工作啟動暨起草領導小組、工作小組和專家咨詢委員會成立會議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

    2010年4月26日,《生態補償條例》起草工作啟動暨起草領導小組、工作小組和專家咨詢委員會成立會議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會議圍繞生態補償立法的重要性、立法的總體思路、需要解決的重點問題等進行了深入討論,對下一階段工作作了部署。[詳細]

    2010年08月02日《生態補償條例》進入起草程序

    正在研究制訂的《生態補償條例》將明確實施生態環境補償的基本原則、主要領域、補償辦法,確定相關利益主體間的權利義務和保障措施,并以此為依據,進一步細化流域、森林、草原、濕地、礦產資源等各領域的實施細則。[詳細]

    2010年10月23、24日在四川雅安召開“生態補償立法與流域生態補償國際研討會”

    2010年10月23至24日,生態補償立法與流域生態補償國際研討會在四川雨城雅安市成功召開。本次會議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人民政府、亞洲開發銀行主辦,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協辦,四川省雅安市…[詳細]

    2010年11月02日《生態補償條例》草案成型

    由于生態補償的對象大都是一些相對落后的地區,因此補償往往會與扶貧聯系在一起,但生態補償與扶貧在目標、手段和方式上存在明顯區別,因此王金南建議,“庫區移民、生態難民、資源枯竭型城市產業轉移等問題,在開始建立生態補償機制時,應該區別對待,而不是混在一起。” [詳細]

    生態補償簡介

    何謂生態補償

    生態補償(Eco-compensation)是以保護和可持續利用生態系統服務為目的,以經濟手段為主調節相關者利益關系的制度安排。更詳細地說,生態補償機制是以保護生態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為目的,根據生態系統服務價值、生態保護成本、發展機會成本,運用政府和市場手段,調節生態保護利益相關者之間利益關系的公共制度。

     

    生態補償范圍

    根據各國具體政策實踐,生態環境功能服務付費主要涉及到四個方面:(1)以森林生態系統服務為核心的生態服務付費;(2)農業相關生態服務付費;(3)流域生態環境服務付費;(4)與礦產資源的開發相關的生態補償制度。生態補償的范圍應當包括森林、草原、濕地、礦產資源開發、海洋、流域和生態功能區。

    生態補償理論基礎

    環境經濟學與資源經濟學理論,特別是生態環境價值論、外部性理論和公共物品理論等為生態補償機制研究提供了理論基礎。[詳細]

     

    《生態補償條例》

    生態補償條例是國家強制性要求對生態資源、環境開發、利用而必須補償、維護生態平衡的法規。它將明確實施生態環境補償的基本原則…[詳細]

    生態補償細分之一——流域生態補償

    何謂流域生態補償

    流域生態補償是指國家對流域生態保護區內因致力于生態與環境保護而喪失發展機會的居民在資金、技術和實物上的補償及政策上的優惠等; 同時還指因生態與環境保護和建設的外部性, 流域生態保護凈受益區對保護區致力于生態與環境保護各方面投入的分擔。[詳細]

    補償主體
    補償主體

    一切從利用流域水資源中受益的地區和群體;一切生活或生產過程中向外界排放污染物,影響流域水量和流域水質的個人、企業或單位。根據流域大小和上下游的范圍確定利益相關者的責任和義務。

     

    補償方式
    補償方式

    政府搭臺由利益相關者進行協商,行政區域內部協商,采用公共支付、一對一交易、實物補償、政策補償、智力補償、生態標志等。

    補償途徑
    補償途徑

    征收流域生態補償稅、建立流域生態補償基金、實行信貸優惠、引進國外資金和項目等。

     

    補償標準測算
    補償標準測算

    以上游地區的直接投入、上游地區喪失的發展機會的損失、上游地區新建流域水環境保護設施以及受惠地區所接受的水量與水質等為依據。

    國外流域生態補償典型模式

    國外生態補償實踐就補償模式層面考察可以分為三類: ①政府作為唯一補償主體模式。對由于自然和人為原因所引起的缺失補償主體的生態類型,政府作為唯一補償主體給予補償。②政府主導模式。政府作為增益性和損益性生態補償主要支付者的一種補償模式,主要包括政府實施直接補償、建立生態補償基金制度、征收生態補償稅、區域轉移支付制度、流域(區域) 合作等形式。③市場化運作模式。引入市場機制,通過生態補償產品創新,實現對產權關系相對明確的生態補償類型實現補償,包括綠色償付、配額交易、生態標簽、排放許可證交易、國際碳匯交易等。下表列出了一些國家政府主導和市場運作的不同生態補償模式。[詳細]

    美國保護性退耕政策

    美國退耕項目選擇了“由政府購買生態效益、提供補償資金”政策,同時借助競標機制和遵循農戶自愿的原則來確定與各地自然和經濟條件相適應的租金率(補償標準)。競標者可以對參加競標時上報的愿意接受的租金率與政府估算的租金率進行比較,選擇不參加或不被政府納入退耕項目。

    在退耕項目實施中,采取了一系列的傾斜政策,例如在國家環境基金項目的資源分配中優先考慮自然遺產保護區,對參加保護區項目的農村地區減免稅收,信用評級時對其加以傾斜,為土地所有人或經營人提供了激勵機制。可見,美國政府是生態補償的主要購買者,同時充分利用了市場機制、競爭機制和激勵機制。

     

    德國易北河治理政策

    德國易北河的生態補償政策比較典型。易北河貫穿兩個國家,上游在捷克,中下游在德國。980年前從未開展流域整治,水質日益下降。990年后德國和捷克共和國達成共同整治易北河的協議,成立雙邊合作組織。整治的目的是長期改良農用水灌溉質量,保持流域生物多樣,減少流域兩岸排放污染物。雙邊組織由8個專業小組組成:行動計劃組,確定、落實目標計劃;監測小組,確定監測參數目錄、監測頻率,建立數據網絡;研究小組,研究采用何種經濟、技術等手段保護環境;沿海保護小組,解決物理方面對環境的影響;災害組,解決化學污染事故,預警污染事故,使危害減少到最低限度;水文小組,收集水文資料數據;公眾小組,從事宣傳工作,每年出一期公告,報告雙邊工作組織工作情況和研究成果;法律政策小組。

    根據協議,德國在易北河流域邊建起了7個國家公園,占地500平方公里;兩岸流域有200個自然保護區,禁止在保護區內建房、辦廠或從事集約農業等影響生態保護的活動。經整治,目前易北河上游水質已基本達到飲用水標準。

    生態與經濟的關系

    社會一經濟一自然復合生態系統

     

    生態學理論被認為是人類尋求解決當代重大社會問題的科學基礎之一。在當代若干重大社會問題中,無論是糧食、能源、人口和工業建設所需要的自然資源及其相應的環境問題,都直接或間接關系到社會體制、經濟發展狀況以及人類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近年來,隨著城市化的發展,城市與郊區環境的協調問題亦相應突出。雖然社會、經濟和自然是三個不同性質的系統,都有各自的結構、功熊及其發展規律,但它們各自的存在和發展,又受其它系統結構、功能的制約。此類復雜問題顯然不能只單一地看成是社會問題、經濟問題或自然生態學問題,而是若干系統相結合的復雜問題…[詳細]

    城市生態系統與城市經濟系統——對立統一

    城市生態系統

    城市生態系統是城市生態學的研究中心與研究重點,是指特定地域內的人口、資源、環境( 包括生物的和物理的,社會的和經濟的,政治的和文化的) 通過各種相生相克的關系建立起來的人類聚居地或社會、經濟、自然復合體。

    ·城市生態生產力

    城市生態生產力的內涵具有兩層含義,其一是指城市生態系統中由人類主導及發起的在物質循環、能量流動過程中所產生出來的對城市生態環境有益的部分作用,其二是指城市中由綠色植物主導和發起的物質循環、能量流動過程中所產生的生態服務功能。
    基本特點:1、合成性 2、稀缺性 3、對立性 4、差異性

    ·城市生態效益

    城市生態效益是指城市人類社會經濟活動作用于生態系統,對城市生態系統的生命系統和環境系統的諸因素產生積極作用和有益的影響,并進而對整個城市生態系統產生積極影響,從而為城市人類的生存環境提供的有益效果。
    城市生態效益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目的性 2、不可代替性 3、多樣性 4、公益性 5、滯后性 6、層次性 7、綜合性

     

    城市經濟系統

    經濟系統是生產力系統和生產關系系統的統稱,如果將城市看成是由經濟系統社會系統和自然環境系統三個部分組成的話,城市經濟系統是城市社會系統和城市自然環境系統之間的一個起聯系和轉換作用的系統。

    ·城市經濟生產力

    城市經濟生產力是城市人類所進行的經濟活動在物質能量方面循環轉化的能力。
    城市經濟生產力的特征包括:1、城市作為人類經濟活動最集中的空間區域,其經濟生產力無疑是最為強大的 2、城市經濟生產力在相當程度上是城市人類向自然單向索取的過程 3、城市經濟生產力的發展水平是人類控制自然能力的尺度,是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的標志。 4、城市經濟生產力具有不斷向上發展的內在動力和趨向

    ·城市經濟效益

    城市經濟效益是城市人類在經濟活動中其勞動投入與其勞動成果之間的關系。就根本意義而言,城市經濟效益是與如下兩個因素密切相關的:其一為城市經濟系統的活動能力,亦即城市經濟系統的生產力;其二為城市經濟系統的活動效果。

    城市生態系統與城市經濟系統的關系

    1、生態系統是基礎 城市生態系統是客觀存在的,它既是城市經濟活動的空間載體,也是承納城市經濟系統在其運轉過程中產生的大量“廢棄物”的環境支撐。城市生態系統的承載能力和支撐能力是有限的,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這就決定了人類的經濟活動只能遵循生態系統的固有規律,謹慎利用生態系統所提供的各種資源和自然環境才能持續、有效地進行經濟活動。

    2、經濟系統是主導以人類為主體的經濟系統并不是被動地適應生態系統,相反人類對包括城市生態系統在內的各類生態系統具有了越來越大的作用力。這一方面是因為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人類影響和干預生態系統的能力不斷增強;另一方面是因為城市經濟系統在本質上存在著不斷擴張的驅動機制。此外,城市經濟系統的主導作用還表現為能動地影響和干預城市生態系統的機制,城市經濟系統的結構和特征對城市生態系統具有相當大的作用。

     

    城市生態效益與城市經濟效益的關系

    1、共生性 城市生態效益與城市經濟效益的共生性是指人類在社會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會同時產生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

    2、對立性 從根本上看,現代經濟效益與生態效益的對立關系是由于只講經濟效益而忽視生態效益引起的。因此,兩者的對立性與其說是兩者關系的特點,不如說是現今經濟效益與生態效益實際關系狀態的描述。之所以存在著兩者的對立關系,其原因一是認識的不足,重短期、物質性的經濟效益忽視長遠、物質與精神相結合的生態效益;二是經濟發展及經濟實力水平低下所致,雖認識到生態效益的重要而無能力追求。

    3、統一性 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的統一性主要表現在:首先,生態效益是經濟效益的基礎;其次,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在某種意義上說具有一致的目標,都是為人類提供更高的生活水平,從這一角度看兩者具有統一性;第三,經濟效益的提高為生態效益的提高提供了必要條件。

    城市生態經濟具有動態平衡的特點

    ·城市生態經濟平衡的相對性

    城市生態經濟平衡是城市經濟平衡和城市生答平衡的對立統一。而這兩種平衡之問的對立性和矛盾性是絕對的、經常的;兩者之問的統一則是相對的,有條件的。

    ·城市生態經濟平衡的動態性

    由于城市生態平衡是城市生命系統(其主體是人)與城市環境系統的一種相互協調發展的動態平衡;城市經濟平衡是城市的生產、流通、分配、消費各環節相互協調發展的動態平衡,所以,二者共同構成…[詳細]

    運用科學的研究方法認識調控兩者的關系

    要掌握城市生態系統與城市經濟系統的對立和統一關系,除了要認識城市生忿結構與城市經濟結構的對立和統一、城市生態功能與城市經濟功能的對立和統一、城市生態效益與城市經濟效益的對立和統一、城市生態平衡與城市經濟平衡的對立和統一等等總體的矛盾運動規律外,還需要繼續深入到各項城市綜合性生態經濟問題、城市區域性生態經濟問題及城市生態經濟規劃與管理等問題中去。[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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