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全面實施工程設計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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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07
來源:景觀中國網
建設部印發《關于加強2003年工程質量工作的意見》指出——— 全面實施工程設計保險 日前,建設部印發《關于加強2003年工程質量工作的意見》,表示要積極推進工
建設部印發《關于加強2003年工程質量工作的意見》指出———
全面實施工程設計保險
日前,建設部印發《關于加強2003年工程質量工作的意見》,表示要積極推進工程質量保險制度。該意見指出,今年重點推進和開辦設計責任險和工程質量保證保險等險種,要在15個以上省市開展設計保險工作,并力爭兩年內,在全國全面實施工程設計保險制度。有分析人士認為,不少隱患往往在建筑設計之初時就埋下了伏筆,一旦出問題,賠償金額很可能導致該設計單位的崩潰破產。而如果有建工設計責任險,那么就為任何有可能導致工程質量問題的設計失誤提供了先期保證。建筑設計責任險是保險公司承保被保險人由于設計的疏忽或過失而引發的工程質量事故造成的損失或費用,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據建設部一位人士介紹,從1999年起,建筑設計責任險就開始在深圳、上海、北京試點。在試點的基礎上,今年建設部和中國保監會準備在全國15個以上省市推行建筑設計保險。據了解,2000年6月,深圳市要求所有在深承接設計業務的單位必須購買設計責任保險,否則不得在深執業;2001年5月,上海市建設委員會發文給上海的大小設計院,使建工設計責任險正式進入上海市場運作;而北京在上海之后,只要求外地進京承接設計業務的單位必須購買設計責任保險。
建設部的這位人士說,由于深圳是強制性要求,上海的要求是自愿購買,北京只要求了外地進京承接設計業務的單位,所以目前的情況是在深圳承接設計業務的所有建筑設計單位都購買了設計責任保險,上海是大多數設計單位購買了設計責任保險,而北京只有很少的單位購買設計責任保險。
此外,建設部同日印發的《關于加強2003年建筑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也表示要全面推行建筑意外傷害保險工作。該《意見》指出,建筑意外傷害保險對保障建筑施工一線作業人員合法權益,增強企業預防和控制事故能力發揮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國已經有24省(區、市)開展了這項工作。
《意見》還要求尚未開展的省(區、市),要按照建設部《關于加強建筑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的各項要求,爭取在2003年內開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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