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古建筑保護條例》昨日實施 古建筑開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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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02
來源:景觀中國網
業主裝修方案必須上報評定
本報訊 《蘇州古建筑保護條例》昨日開始實施,蘇州私人所有以及依靠現有能力無法照顧的古建筑、古宅,將開放外籍投資人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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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裝修方案必須上報評定
本報訊 《蘇州古建筑保護條例》昨日開始實施,蘇州私人所有以及依靠現有能力無法照顧的古建筑、古宅,將開放外籍投資人購買。
據《新華日報》報道,在歷經15年的古城建設與改造保護后,蘇州于最近提出的上述保護條例,獲江蘇省人大審議通過,并決定在2003年1月1日起實施。其中有條款明確規定:鼓勵國內外組織和個人維修、置換、購買、資助蘇州古建筑,以此借助社會及個人力量保護這些散落在蘇州小巷中熠熠生輝的歷史古跡,使其不致湮沒。
蘇州的民居外觀簡潔,在高低錯落、粉墻黛瓦之中,多有著精美的內部裝飾,磚雕、木雕文雅,是吳文化內涵的反映。
據了解,目前對古建筑有意者主要是海外華人,還有在蘇州有業務的南方企業,或是居住用,或是做辦公場所,也有不少房地產商想做投資。
據蘇州房管部門稱,除現屬私宅的古建筑情況不詳外,其余產權屬于房管部門的古建筑并未正式走上“上市”道路,這將有待《條例》的正式操作并逐步調整細則。
出售后,古宅業主成了保護的責任主體,其對古宅的維修養護應得到蘇州文管部門的同意,裝修的詳細方案也必須上報評定,以保證其不被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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