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國際會議展覽中心城市雕塑與公共藝術品方案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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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2-18
來源:景觀中國網
一、前言
廣州國際會議展覽中心是廣州市為促進外經貿事業的發展,保持廣州市對外貿易的歷史延續性,進一步擴大廣州在國內外的影響力和輻射力而籌建的主場館之一。其用地
一、前言
廣州國際會議展覽中心是廣州市為促進外經貿事業的發展,保持廣州市對外貿易的歷史延續性,進一步擴大廣州在國內外的影響力和輻射力而籌建的主場館之一。其用地位于廣州市東南部琶洲島地區的國際博覽城B區B08號地塊,北鄰廣州的"母親河"──珠江,南臨新港東路(城市快速路)與萬畝生態果園遙相對望,西面為體育健身公園,東面臨琶洲塔公園。建筑方案經過國際招標,由日本佐藤總合計畫株式會社(AXS)設計,現已進入后期施工階段,預計于今年底一期工程竣工。
為美化基地整體環境,襯托主體建筑造型,現決定于基地內設置四組城市雕塑與公共藝術作品。經廣州市人民政府批準,特向國內外建筑設計、雕塑及美術工作單位(或個人)公開征集設計方案。
二、建筑簡介
廣州國際會議展覽中心設計方案充分利用地段特征,建筑物整體設計充分體現母親河珠江吹來的和煦之風──"飄"的創作理念,勾勒出一條流暢而富有韻律的曲線,把廣州國際會議展覽中心和珠江水景融合在一起,整體環境如同一座城市公園,創造出前所未有的珠江邊景觀,將成為廣州市的標志性建筑。
廣州國際會議展覽中心以展覽、會議、商務洽談為主要功能,兼顧與會展有關的展示、演示、表演、宴會、新聞發布以及大型集會、慶典等功能。其首期建設內容包括十六萬平方米的展覽廳以及相應的展覽輔助設施等共四十萬平方米。展覽廳具備承接符合國際標準、超大型國際會議和展覽的條件和能力。
三、設計原則
本次招標的四組城市雕塑與公共藝術品,要求能夠延續原建筑方案的理念,與周圍環境以及建筑主體融為一體,同時又具有強烈的個性,以交相輝映,相得益彰。造型新穎獨特,高度反映出時代精神和地方特色。用材合理,施工簡便,可操作性強。
四、設計條件
1.四組雕塑的主題及設計條件分別如下:
編號 位置 主 題 形式 數 量 尺 寸
A組 南北向軸線北端主入口 不限 一座 高度不小于14M
B組 東西向軸線西端 不限 一座 高度不小于8M
C組 一期主入口廣場 不限 不限 不限
D組 親水公園 不限 多座 不限
(以上尺寸不包括基座,基座尺寸可根據實際需要設置。)
2.投標單位(或個人)可自行選擇其中的一組或多組進行設計。
3.投標方案的構思須與本組雕塑主題相符,其中A組主雕要求結合游輪碼頭的輔助功能設施綜合設計。
4.主辦單位提供技術資料(見附件)以作參考,但不得它用,否則必將追究法律責任。
五、成果要求
1.成果以圖紙、文本或模型形式提交均可,一式一份。
2.圖紙內容需全面清晰表達設計構思,要求使用594mmⅹ420mm的白紙,手工或電腦繪制均可。圖紙背面請注明作者詳細單位、姓名、聯系電話和地址。
3.文本需裝訂成冊(A4規格297mmⅹ210mm),要求對設計方案作文字介紹,并說明使用材料、造價估算等。文本末頁請注明作者詳細單位、姓名、聯系電話和地址。
4.模型制作比例為1:10,材料不限。底盤底部請注明作者詳細單位、姓名、聯系電話和地址。
5.提交成果恕不退回,請自留底。
六、方案評選及獎勵方法
1.特邀國內外著名專家進行評審。
2.每組城市雕塑與公共藝術品各設一等獎1名,獎金人民幣貳萬元;二等獎2名,獎金人民幣壹萬元;三等獎3名,獎金人民幣伍仟元;紀念獎4名,獎金人民幣貳仟元。
3.最終中選方案享有優先實施制作權。
七、時間安排
本次招標進行時間為2002年12月至2003年3月。具體安排如下:
1.2002年12月18日-2002年12月22日,通過公眾媒體對外公開發布雕塑招標消息。
2.2002年12月24日前,來人或傳真報名。
3.2002年12月30日上午9:00-11:30,領取招標文件,同時網上公布招標文件及附件(網址:www.upo.gov.cn)。
4.2003年2月28日上午9:00-11:30,面交投標方案,郵寄方案時間以郵戳為準。
5.評標及結果公布時間另定。
八、聯系方法
聯系人:廖綺晶 電話:020-83399770 傳真:020-83337231 鄧新勇 電話:020-83647080
地 址:廣州市吉祥路80號6樓(510030) 廣州市城市規劃局城鄉規劃處
九、其他
1.投標費用由投標單位(或個人)自理。
2.主辦單位將保護投標方案的設計版權。
3.主辦單位擁有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
廣州市城市規劃局
廣州城市雕塑藝術委員會
二○○二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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