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結構領域技術公告建議案正在征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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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2-05
來源:景觀中國網
為加大我國建筑結構技術領域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和落后技術的限制與禁止使用的工作力度,提高建筑結構技術領域的管理、設計和施工技術水平,根據《建設領域推廣應用新技術管理
為加大我國建筑結構技術領域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和落后技術的限制與禁止使用的工作力度,提高建筑結構技術領域的管理、設計和施工技術水平,根據《建設領域推廣應用新技術管理規定》和《建設部推廣應用新技術管理細則》的規定,建設部擬以“建設部公告”的形式向全國發布推廣應用新技術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術公告。目前征集技術公告建議案的工作正在進行中。
此次征集技術公告建議案的重點為多層、小高層、高層的住宅結構技術,技術成熟的公共建筑結構技術也可提出建議案;
技術公告建議案提出的推廣應用的技術(或產品)應具備以下條件:
符合重點實施技術領域技術公告和科技成果推廣應用的要求;通過科技成果鑒定、評估和新產品、新技術鑒定,鑒定時間一般在一年以上;具備由申報單位編制實施或國家發布的且在工程應用中必要的技術標準、規范、規程、工法、操作手冊、標準圖、使用維護管理手冊或技術指南等完整配套且指導性強的標準化應用文件;技術先進、成熟、輻射性強,適合在全國或較大范圍內推廣應用;申報單位必須是成果持有單位且具備較強的技術服務能力;沒有成果或其權屬的爭議。
征集到的建議案經專家論證并由建設部審定發布后,將作為全國建筑結構技術領域推廣應用新技術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術的工作依據。對技術公告發布的限用和禁用技術,施工圖設計審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和質量監督部門應將其列為審查內容;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不得在工程中使用;凡違反技術公告應用禁用或限用落后技術的,視同使用不合格的產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驗收、備案;違反技術公告并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對實施單位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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