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項目立項須看“水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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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5
來源:景觀中國網
華能北京熱電廠三期擴建工程水影響評價報告書近日獲批通過,這是北京市首例將“水影響評價審查”作為建設項目立項的前置條件,并將水資源論證(評價)、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響評價“3合1”的水影響評價報告,標志著北京市建設項目立項前要按有關規定進行“水影響評價審查”。
華能北京熱電廠三期擴建工程水影響評價報告書近日獲批通過,這是北京市首例將“水影響評價審查”作為建設項目立項的前置條件,并將水資源論證(評價)、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響評價“3合1”的水影響評價報告,標志著北京市建設項目立項前要按有關規定進行“水影響評價審查”。
2013年10月15日,北京市政府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優化投資項目審批流程的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規定,北京市范圍內新、改、擴建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都要進行水影響評價:直接從河湖流、水庫、地下取水的以及從管網取新水或者再生水的、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可能影響防洪安全的。
《辦法》同時規定,要將“水影響評價審查”作為建設項目立項的前置條件,與環境影響評價審查并聯辦理。“水影響評價審查”將“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評價)報告審批”、“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查”、“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審批”3項行政許可事項在工作層面合并為1項,進行統一評價和許可審批,涉及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規10余部。
自去年10月起,《辦法》在朝陽、海淀、豐臺、通州、大興5區試點,今年下半年開始在全市推廣。華能北京熱電廠位于朝陽區,屬于水影響評價試點范圍。
據介紹,華能北京熱電廠三期擴建工程水影響評價報告書將水資源論證評價(含取水條件、排水條件)、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響評價納入編制內容,目的是以水要素控制方式,把水的不利影響降到最低。在審查中,通過產業政策符合性、耗水情況、供排水條件、防洪影響、嚴控水土流失等約束條件控制審查,讓項目通過修正滿足水資源、水環境、水安全的要求。這一評價的設置,改變了同一項目要編多次報告書、進行多次評審和多次許可審批的方式,提高了審批效率,方便了行政相對人。
華能北京熱電廠三期工程的“3合1”水影響評價報告接受了來自中國工程院、水利部、清華大學等9位專家一票否決的嚴格評審,從上午的現場勘察到下午的技術審查會,歷時8個半小時,最終通過了專家組的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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