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布五年大氣污染行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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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3
來源:景觀中國網
繼國務院上午公布《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后,本市隨后發布《2013—2017年空氣清潔行動計劃》。根據該計劃,本市制定了八大污染減排工程,六大實施保障措施以及三大全民參與行動。其中在空氣總污染應急減排工程中,本市將不斷強化與周邊省區市的空氣重污染應急聯動,增加持續重污染的應急措施,包括機動車單雙號限行、重點排污企業停產減排、土石方作業和露天施工停工、中小學停課以及可行的氣象干預等應對措施。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演練。
繼國務院上午公布《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后,本市隨后發布《2013—2017年空氣清潔行動計劃》。根據該計劃,本市制定了八大污染減排工程,六大實施保障措施以及三大全民參與行動。其中在空氣總污染應急減排工程中,本市將不斷強化與周邊省區市的空氣重污染應急聯動,增加持續重污染的應急措施,包括機動車單雙號限行、重點排污企業停產減排、土石方作業和露天施工停工、中小學停課以及可行的氣象干預等應對措施。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演練。
總體目標
2017年PM2.5年均濃度
降至60微克/立方米左右
清潔空氣行動計劃總體目標顯示,經過五年努力,全市空氣質量明顯改善,重污染天數較大幅度減少。到2017年,全市空氣中的PM2.5年均濃度比2012年下降25%以上,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其中懷柔、密云、延慶等區縣空氣中的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左右;門頭溝、房山、通州、大興等區縣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65微克/立方米左右。城六區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根據目前已經公布的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達標線是PM2.5年均濃度35微克/立方米。這意味著北京經過五年治理后,空氣質量離達標仍會有一段距離。環保專家表示,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是邁出了堅實一步,今后還任重而道遠,對于北京這樣的特大城市而言,能在5年內有如此降幅已經非常不易。
八大工程減排
控車600萬輛
重污染日單雙號、停課
該計劃包括源頭控制減排工程、能源結構調整減排工程、機動車結構調整減排工程、空氣重污染應急減排工程等八大工程。每項工程都有若干項任務。上周,市環保局已經發布了2013至2017年空氣清潔行動計劃重點任務分解,共84項任務,涉及全市42個委辦局,23個企業。
2017年燃油總量降低5%以上
在備受關注的機動車結構調整減排工程方面,本市將控制機動車規模,2017年底全市機動車保有量控制在600萬輛。為此,政府將研究制定貨車、大中型客車及其他車型調控措施;制定更為嚴格的小客車新增數量調控措施,引導購置電動車、小排量客車。這些措施都將在2014年1月1日起實施。本市還將控制車用燃油總量,到2017年比2012年降低5%以上。
擴大差別化停車收費范圍
市交通委、市環保局還將牽頭規劃低排放區,研究制定征收交通擁堵費政策。市交通委、市交管局、市城管局將強化監管執法,落實區域差別化停車收費制度,適當擴大差別化停車收費區域范圍。今年年底前本市研究完善并出臺小客車分區域、分時段限行相關政策,并力爭在2014年實施。此外,今年,市交通委、市公安交管局還將牽頭研究制定擴大外埠車輛限行的范圍和時間,也將力爭在2014年實施。
中心城區公交出行比例達到52%
市交通委牽頭提高中心城區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到2017年,中心城區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力爭達到52%,公共交通占機動車出行比例達到60%。2017年,中心城區公交專用將達480公里。
2017年建成北京繞城高速
2014年起,市環保局、市質監局牽頭研究制定第六階段車用燃油地方標準,力爭2016年發布實施,市商務委組織同步供應符合第六階段排放標準的車用燃油。為了減少重型載貨車輛過境穿行,本市將協調國家有關部門推動實施北京繞城高速公路建設計劃,力爭于2017年建成北京繞城高速公路。
重點整治露天燒烤
本市將加強城市精細化管理和監督執法,集中整治點多、量大、面廣的施工揚塵、道路遺撒、露天燒烤、經營性燃煤和機動車排放等污染。到2017年,全市降塵量比2012年下降20%左右。
重污染日或實施氣象干預
本市將空氣重污染應急納入全市應急管理體系,實行政府主要負責人負責制,成立市空氣重污染應急專項指揮部,完善監測預警系統,不斷提高預測預報的準確性。同時修訂《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日應急方案(暫行)》,增加持續重污染的應急措施,包括機動車單雙號限行、重點排污企業停產減排、土石方作業和露天施工停工、中小學校停課以及可行的氣象干預等應對措施。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演練。此外在國家有關部門的協調支持下,會同周邊省區市建立空氣重污染應急響應聯動機制,開展區域聯防聯控,共同應對大范圍的空氣重污染。
嚴格考核
不合格區縣項目限批
市政府制定考核辦法,每年初對各區縣政府、市有關部門和市屬國有企業上年度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適時向社會公布,并實行“一票否決”。
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區縣政府、市有關部門和市屬國有企業,給予通報批評,對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職缺位等導致未能有效完成任務的,依紀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對考核不合格的區縣實施環保區域限批,禁止建設除民生工程以外的排放主要大氣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取消授予環境榮譽稱號,取消評優、評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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