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規劃既保護公共利益又適應市場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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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1-24
來源:景觀中國網
從建設部獲悉,我國將改進城鄉規劃管理方式,城鄉規劃將分為強制性和指導性兩部分建設部強調,當前,城鎮建設的投資主體已經呈現多元化的格局,非政府部門的投資意向已經成為城鎮
從建設部獲悉,我國將改進城鄉規劃管理方式,城鄉規劃將分為強制性和指導性兩部分建設部強調,當前,城鎮建設的投資主體已經呈現多元化的格局,非政府部門的投資意向已經成為城鎮規劃實施的重要經濟要素,政府的投資也正在逐步實現市場化運作。如果對市場因素考慮不足,就可能造成規劃方案缺乏實施的動力,或者規劃落后于經濟發展的需要,不得不頻繁變更。
建設部提出,要使城鄉規劃既能起到保護公共利益,又能適應市場需求的作用,就必須根據不同的目標特點,區分為強制性和指導性兩個組成部分。保證資源的分享和有效配置、維護公共利益和生態環境的規劃內容,應當確定為強制性指標,作為各種投資主體從事城鄉開發建設的行動準則,從整體上保證城鄉發展環境的穩定性和城鄉經濟開發政策的連續性。規劃只有反映各投資主體利益的合理追求,才能順利地實施。城鄉規劃管理的重點是對強制性指標的管制,未經法定程序不得變更強制性指標。規劃的非強制性指標,作為政策導向,要具有適應市場的彈性,要給規劃師、建筑師發揮創造能力的更多空間。
建設部要求,規劃編制與規劃管理要嚴格分開,組織編制規劃是政府的一項職能,但組織編制規劃并不是政府部門直接編制規劃。要進一步開放規劃編制和規劃設計市場,充分利用市場機制,促進規劃編制水平的提高。在規劃管理審批中,要依據強制性指標加強宏觀管理,逐步弱化對建筑平面以及單體建筑的構圖、功能、高度、形式、色彩等的微觀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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