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每年逾千萬元資金獎補“護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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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7
來源:景觀中國網
《合肥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考核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近日經市政府辦公廳印發出臺,這是去年8月底實施園林綠化管養體制改革之后,合肥市出臺的針對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考核的規定。 市林業和園林局相
《合肥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考核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近日經市政府辦公廳印發出臺,這是去年8月底實施園林綠化管養體制改革之后,合肥市出臺的針對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考核的規定。
市林業和園林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辦法》不僅幫助市級林業和園林主管部門更好地履行“教練員”、“裁判員”的職能,還將極大提升合肥市園林綠化的建設、養護、管理水平。
城區考核劃分A、B兩類區
《辦法》規定,今后合肥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的考核,主要針對城區內所轄的公園(廣場)、道路綠化(含游園、街頭綠地)、其他綠化(河道綠化、高壓走廊綠化、租地綠化、社會綠化)等。不過記者注意到,小區、單位等社會綠化等也列入了考核范圍,這意味著今后小區綠化的好壞,也將和其所在區的綠化考核直接掛鉤。
行政區域上,由于老城區、新區在綠化建設模式、標準、管養難易等方面存在巨大差異,因此在考核上劃分為A、B兩類區。A類區包括廬陽區、瑤海區、包河區、蜀山區,B類區為經開區、高新區、新站區、濱湖新區、政務新區,實行分開考核評比。
此外,由于A類區為合肥市園林綠化管養體制改革下放的承載區,在建設模式和管養難度上也較新區有較大不同,因此考核對A類區實行了季度獎補,四個季度的獎補資金共540萬元。
每年評出五佳公園、道路
根據《辦法》,合肥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考核采用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其中季度考核內容包括養護管理工作和日常養護狀況,滿分各100分,季度考核的總得分取二者的平均分。
年度考核仍舊采用百分制,并根據其得分情況,在A、B類單位中各評出前一、二、三名。同時,年度考核中還將在全市評選年度五佳公園(廣場)、五佳道路(游園),分別獎勵5萬元。
年內“兩差”列入黑名單
實施園林管養體制改革后,從今年起市財政局在年度財政預算中安排1080萬元,專項用于合肥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考核獎補,季度獎補與年度獎勵各占總經費的50%。
其中,季度獎補只針對A類區,每季度達到本類區季度養護管理考核成績平均分值(含平均分值)的,按各區季度獎補資金基數全額撥付獎補經費。而每低于平均分值1分(四舍五入至整數),則從季度獎補資金基數中扣除5萬元,扣除金額納入年度獎勵資金統籌安排。年度獎勵中,扣除五佳公園(廣場)、五佳道路(游園)等單項獎勵資金后,A、B類區一、二、三名各按本類區年度剩余獎勵金額的50%、30%、20%比例進行獎勵。
除了獎勵外,對季度考核中被評為最差道路、公園的養護單位或企業,第一次進行全市通報,第二次中止該養護單位或企業此項合同,并列入合肥市綠化養護管理單位或企業監管黑名單,兩年內不得在合肥市進行綠化養護招投標。如是外地企業,還會將通報抄送至公司注冊地林業和園林行業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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