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建議將西江流域列入國家層面生態補償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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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8
來源:景觀中國網
從2006年以來,廣西在生態補償機制建設方面進行了實踐探索,包括建立自治區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和水資源生態補償機制、落實水土保持補償措施、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恢復保證金制度等。在積極籌措資金、爭取國家支持的同時,努力增加生態補償資金投入。
2013年7月7日上午,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召開駐桂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2013年專題調研匯報會,自治區有關領導在會上通報了廣西生態補償機制建設的有關情況,建議在國家層面完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整治法律法規,把生態補償逐步納入法制化軌道,明確生態補償責任和各生態主體的義務,開展生態補償立法工作。
據介紹,從2006年以來,廣西在生態補償機制建設方面進行了實踐探索,包括建立自治區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和水資源生態補償機制、落實水土保持補償措施、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恢復保證金制度等。在積極籌措資金、爭取國家支持的同時,努力增加生態補償資金投入。
但是,廣西目前的生態補償標準普遍偏低,生態效益補償基金主要來源于國家和生態地區自身財政,還沒有直接從受益部門、企業、單位和地區征收的政策安排,生態建設仍然處于“經濟落后、貧窮地區投入,發達、富裕地區受益”的狀況,體現不出生態補償的公平性。
以珠江流域治理為例,廣西80%以上的國土面積都處于珠江的西江流域。過去10年間,廣西各級財政為珠江流域生態建設與保護投入的資金,已超過300億元,開展了珠江防護林工程、石漠化治理等珠江上游生態保護工作。每年向珠三角地區多貢獻約20億立方米供水量,每年枯水季節應急調水達到10億立方米,從根本上解決了珠江口咸潮倒灌問題,且西江廣西段已成為珠江水質的重要屏障。但是至今,廣西每年用于壓咸補淡的10億立方米應急調水都是無償的,沒能按照“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建立珠江下游對西江流域的生態協調與利益補償機制。
自治區有關領導表示,生態補償機制建設作為一項系統工程,既包括中央對地方的縱向補助,又包括區域間的橫向補償。廣西下一步爭取將廣西西江流域列入中央生態補償機制試點范圍,加大對重大生態功能區的補償力度。同時強化政府生態補償的主導作用,按照“誰開發保護、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因地制宜選擇生態補償模式,建立生態補償政策的績效評估制度,進一步完善生態補償機制。
當天,由39名駐桂全國人大代表組成的生態補償機制建設專題調研組,奔赴廣西各地開始調研,以實地考察推動完善生態補償機制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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