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有望年內出臺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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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1
來源:景觀中國網
《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送審稿)》公開征集意見2月8日結束,北京市法制辦共收到326條市民建議,其中109條意見集中討論機動車尾氣管理以及限行方案。
《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送審稿)》公開征集意見2月8日結束,北京市法制辦共收到326條市民建議,其中109條意見集中討論機動車尾氣管理以及限行方案。
市法制辦表示,意見征集結束后,將對全部意見進行歸納總結,可能在進行適當的修改后,將條例草案送交市人大常委會進行審議和表決。
據悉,該條例將有望于年內出臺實施,在修改和細化的內容中,可能會涉及到機動車限行的問題。
環境污染受關注 限行意見超過三分之一
近兩年來,PM2.5備受關注。對于日常發電、工業生產、汽車尾氣排放等三大PM2.5主要污染源,送審稿均制定了明確的防治措施。
特別是對于汽車尾氣排放,送審稿單辟一章,制定了在售車、在用車等“一條龍”的防范措施。本次征集意見中,網友對有關機動車限行的意見反映強烈,占據總意見條數的三分之一。109條意見圍繞污染天氣下,機動車尾氣管理及限行這一話題,其中近四成意見認為,公車應該在限行中起到表率作用。
除此之外,單雙號限行也成為熱議重點,一部分意見認為,單雙號影響市民生活便利,對于家遠的市民可操作性差。一旦實行單雙號,也應該相應地減免車船使用稅。另一部分意見則擁護單雙號政策,認為此舉必先治公務車出行,才能更有效地緩解大氣污染。
網友“不是路人甲”:第58條應該細化,達到一定污染級別的公務用車(除緊急公務用車、警用、救護、機要通信車輛等)應該全部停駛。因為當污染達到需要停駛車輛時,最大的公務是防治污染,不需要不相干的公務用車跑來跑去。事實上,市級、區級、街道辦甚至各基層單位公務用車繁多,但這些車絕大多數都成為使用者上下班的私家車,下班了可以開回家的,還是公務車嗎……
受霧霾影響 春節前后禁放呼聲增加
網站意見征集中的另一熱點便是煙花爆竹的燃放問題,該話題隨著春節臨近而逐漸升溫。
1月29日之前,提及煙花燃放的意見并不多,1月29日以后,由于春節日益臨近,再加上前后持續20多天的霧霾污染,公眾的關注點逐漸向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這一話題轉移。
截止到2月3日,大氣污染條例共征集意見248條,1月29日以后新增27條意見中,9條意見直陳要求政府考慮在春節期間禁放煙花爆竹,占到新增意見數量的30%。1月29日到2月8日之間,網民新增意見105條,13條意見明確提出禁放。
網友:五環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網友“治污專家”:煙花爆竹是披著民俗的外衣在破壞環境,我們不要這樣的民俗。建議政府禁止燃放,全市范圍內都禁止。污染都如此嚴重了還允許燃放的話,那人民的健康也太不受重視了吧。
也有網友建議收緊限放時間,僅在除夕、初一等小規模燃放。
意見經適當修改 報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20日上午,記者從法制辦了解到,法制辦已經將網民的所有意見集中,正在進行歸納梳理,這些意見也將成為法制辦對《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送審稿)》進行修改補充的相關依據。在進行相應的改動后,該草案將送交人大審議,據了解,人大方面還會對草案進行相應的修改與補充。
但是,條例中應該不會加入煙花爆竹燃放的相關內容。因為有關煙花爆竹燃放的相關規定,本市遵從在2005年出臺的《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該規定于2011年修訂。法制辦認為,在已有規定的前提下,此次條例無須再重復規定煙花爆竹燃放規則。
征集意見背景
《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送審稿)》在違反一次處罰一次的基礎上,采取累積處罰方式:條例規定,多次違反本條例同一規定的,相關部門可在上一次罰款金額上加倍處罰,但單次罰款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違反規定排放大氣污染物,造成嚴重污染,構成犯罪的,依法將追究刑責。
時間表
1月19日,《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送審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2月8日,征集意見結束。
法制辦將對全部意見進行歸納總結,可能進行適當修改送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和表決,該條例有望于年內出臺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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