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保護歷史建筑 公示專項規劃
admin
2012-01-05
來源:景觀中國網
歷史建筑在保護過程中,既要注重保護原貌,也可適當增設服務設施,滿足居民生活需求?!短袣v史建筑保護專項規劃》日前開始公示。
歷史建筑在保護過程中,既要注重保護原貌,也可適當增設服務設施,滿足居民生活需求?!短袣v史建筑保護專項規劃》日前開始公示。
232處建筑納入保護
歷史建筑是指經政府部門確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護價值,具有較高歷史文化價值但未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也未登記為不可移動文物的建(構)筑物。包括反映一定時期城市建設歷史與建筑風格、具有較高建筑藝術水平的建筑物,以及重要的名人故居和曾經作為城市優秀傳統文化載體的建筑物。
此次納入保護范圍的是我市公布的第一批歷史建筑目錄,共13類、58項、232處,包括寺廟建筑、行政辦公建筑、商貿建筑、旅館建筑、文化建筑、紀念性建筑、體育建筑、教育建筑、醫療建筑、交通建筑、工業建筑,其中以居住建筑最多,有164處。
分類保護各有側重
歷史建筑保護分為絕對保護區和風貌協調區。絕對保護區范圍包括建筑本體及其圍合的院落和必要的消防通道。風貌協調區是考慮歷史建筑的外部環境,控制一定范圍內新建建筑與歷史建筑的協調,保證歷史建筑景觀不受破壞。
一般情況下,保護范圍內不得有城市道路穿越。如城市規劃道路紅線與歷史建筑本體有沖突,應依據歷史建筑優先的原則,采取局部調整道路紅線或調整道路斷面設計的方法進行協調。
修繕保護“原汁原味”
按規定,保護范圍內各項活動以不破壞保護對象原有風貌為原則,若需進行必要修繕,則做到“修舊如舊”,保持建筑原有的風格,力爭做到“原汁原味”。
同時,嚴格控制周邊的新建建筑,對不符合要求、拆遷有困難的現有建筑,近期應修整其外觀和色彩,使之相協調,遠期應予以拆除。
發表評論
熱門評論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