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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北京通州區一魚塘,龜裂的土地。
今年年初國內各大城市地陷頻發,甚至在最初被誤傳為城市“天坑”。10年前,地陷還算大新聞,但如今人們對此已司空見慣。究其原因,矛頭皆指向城市建筑工程的地下安全問題。
早在2009年,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發布的《廣州市2009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就曾經作出預測,稱當年可能因工程施工引發地面塌陷、沉降的地段有46處,需重點加以防范。《方案》中還具體預計到,廣州市地下軌道交通項目,地質災害隱患達32處之多。
《廣州市城市地下空間利用的地質環境條件評價與地下空間資源區劃成果報告》起草人之一,廣州大學土木工程學院的鄭先昌教授擔憂,“現在更主要的隱患,不是單個工程的地質項目是否合格,而是,城市建筑過多過密,地下基坑的地質情況已發生變化,而大多數施工方在設計最初,并未將周圍建筑的地質情況考慮在內。單個建筑與周圍的建筑之間,地質互相影響、擠壓,造成沉降,甚至引發地陷。”
這種情況造成城市地下空間開發的無序浪費,《報告》稱,“其后果是既浪費了部分地下空間資源又對地下空間的后續開發增加了難度,迫使地下空間向更深部發展。”
此次《報告》研究按照淺層(0-15米)、中層(15-30米)、深層(大于30米)三個空間域,對廣州市中心城區(老八區)和番禺區開展了地下空間資源質量分區評價。結果得出,淺層、中層、深層地下空間資源質量評價為差以及很差的面積,分別占全區總面積的38.65%、13.9%、7.06%。
“大部分地段淺層地下空間資源已無法利用,只能向中、深層地下空間資源方向發展。”《報告》中這段話對地下空間開發現狀給出中肯的意見。
記者查閱到,目前,國內外學者普遍認為,城市地下空間開發的利用資源量,應為城市的總面積乘以合理開發深度的40%。雖然這種方法被認為過于簡化和單一,許多影響因素沒有考慮在內,但僅以廣州為例,地下空間的開發已遠遠超過40%。
“城市建設初期,對地下世界的研究比較有限,缺少系統的指導,造成了地下資源的浪費,這是很可惜的。”鄭先昌對時代周報記者說道。他目前的工作就是進行針對性的調查,最大限度地保證地下資源開發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但業內人士更擔心的是,地下人為挖掘的龐大空洞,使得水土流失所帶來的后果。“在水泥路面的掩飾下,我們生活在一個巨大空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