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高層建筑立面慎用彩色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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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8
來源:景觀中國網
記者4月26日從廣州市規劃局獲悉,《關于加強城市重點地區建筑夜景燈飾照明有關規劃管理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近日出爐。根據《通知》,夜景燈飾都應按照重大節慶日、一般節假日及平時三種控制模式設計控制系統,高層建筑立面泛光照明以白光或暖色光為主,慎用彩色光。同時,應充分體現地域特征、本土文化且具有顯著可識別性。
記者4月26日從廣州市規劃局獲悉,《關于加強城市重點地區建筑夜景燈飾照明有關規劃管理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近日出爐。根據《通知》,夜景燈飾都應按照重大節慶日、一般節假日及平時三種控制模式設計控制系統,高層建筑立面泛光照明以白光或暖色光為主,慎用彩色光。同時,應充分體現地域特征、本土文化且具有顯著可識別性。
應避免光污染
通知》規定,夜景燈飾照明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送審建筑設計方案和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且必須與主體工程建設同時實施、同時竣工驗收、同時投入使用。
此前,曾有霓虹燈影響市民生活和交通而引起市民投訴。對此,《通知》要求,夜景燈飾應充分考慮人的生理和心理需求,避免和減少光污染以及妨礙市容、交通和消防安全,且應與周圍環境相協調。根據《通知》,夜景燈飾設計應遵照科學設置、和諧美觀、節能環保的原則。
由于平時與節假日的照明要求不同,因此,《通知》規定,夜景燈飾都應按照重大節慶日、一般節假日及平時三種控制模式設計控制系統。鼓勵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光源和新工藝,倡導綠色照明。
宜體現本土文化和特征
據了解,該《通知》的適用范圍包括珠江前、后航道、新城市中軸線、白鵝潭等有多個地標性建筑及歷史建筑的地區。因此,《通知》規定,夜景燈飾照明設計宜充分體現地域特征、本土文化和具有顯著可識別性。歷史文物建筑的夜景燈飾照明設計,應注重突出歷史建筑的精美細部結構,并征求文化主管部門意見。
《通知》還規定,夜景燈飾照明設計應兼顧白天的建筑景觀,其外型支架結構不得影響建(構)筑物白天的景觀效果。夜景燈飾燈光的強度、顏色、造型不得與受管制的或特殊用途的燈光相似。高層建筑立面泛光照明以白光或暖色光為主,慎用彩色光。對以玻璃幕墻為主的建筑物宜采用內透射燈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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