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任何人不得擅自調綠線 破壞綠地要受罰
admin
2010-12-17
來源:景觀中國網
海南建設國際旅游島、海口市創建國家園林生態城市,對保護好城區現有綠地、合理規劃配置建設用地、加強城市綠化建設提出了更高要求。16日原則通過的《海口市城市綠線管理辦法(草案)》對運用法制手段依法保護各類現狀綠地、分期實施規劃綠地建設將發揮重要作用。
海南建設國際旅游島、海口市創建國家園林生態城市,對保護好城區現有綠地、合理規劃配置建設用地、加強城市綠化建設提出了更高要求。16日原則通過的《海口市城市綠線管理辦法(草案)》對運用法制手段依法保護各類現狀綠地、分期實施規劃綠地建設將發揮重要作用。
任何人不得擅自調整綠線
《辦法(草案)》第17條規定:市有關部門對城市綠線范圍通過網站和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方便公眾查詢和監督。《辦法(草案)》第13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整城市綠線,改變城市綠地的使用性質;不得侵占城市綠地;不得擅自在城市綠地上進行經營性開發建設和地上、地下空間開發,以及建設與保護綠地功能無關的其他設施。
破壞綠地要受處罰
《辦法(草案)》將城市綠地分為兩個保護等級,萬綠園、人民公園、金牛嶺公園、白沙門公園、世紀公園和其他占地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綠地為一級保護綠地;其他公共綠地、防護綠地、風景林地為二級保護綠地。
《辦法(草案)》規定了對各種違反綠線管理行為的責任和處罰標準。第25條規定:在城市綠線范圍內進行對城市生態環境造成破壞的活動,或擅自攔河截溪、取土采石、堆放垃圾、排放污水的,由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恢復綠化用地,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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