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下放城市規劃審批管理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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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1
來源:景觀中國網
今后,沈陽城市主干道、次干道由市規劃部門統一定線。有關地區擬出讓地塊,必須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即必須詳細規定建設用地性質、使用強度和空間環境,報沈陽市規劃委員會審定。擬出讓地塊的規劃條件,必須依據經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提出。
今后,沈陽城市主干道、次干道由市規劃部門統一定線。有關地區擬出讓地塊,必須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即必須詳細規定建設用地性質、使用強度和空間環境,報沈陽市規劃委員會審定。擬出讓地塊的規劃條件,必須依據經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提出。
10日記者由沈陽市規劃部門獲悉,日前,沈陽市下發了《關于規范城市規劃審批管理權限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凡未按照規定程序下放的城市規劃管理權限,今后逐步予以理順。
此舉旨在加強沈陽城市規劃管理工作,提高城市規劃管理水平,保證規劃的科學性、布局的合理性、功能的完整性和實施的嚴肅性。
現在越來越多市民開始關心城市規劃了,比如家附近是否有規劃中的地鐵線經過,拆遷地塊騰出來之后做什么用?“城市規劃是嚴肅的,應該有連續性,不能今天建明天拆。”一直以來非常關注沈陽城市規劃的沈陽市民王亮說。
為此,《通知》強調,目前已下放城市規劃管理權限的地區,編制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及重點區域城市設計,必須報市規劃委員會審定,涉及規劃調整的,應重新履行審批程序。
目前已下放城市規劃管理權限的地區,下列規劃建筑設計項目須報市規劃委員會審定:熱源廠、污水處理廠等重要基礎設施項目;位于風景名勝區、生態保護區,以及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影響范圍內重要項目的規劃、建筑設計方案;城市主干道路、主要出口路沿線,主要廣場周邊的建設項目,以及建筑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建、10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設項目的規劃、建筑設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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