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筑抗震設防烈度變更南充無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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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9
來源:景觀中國網
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日發布了修訂后的《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2008)和《建筑抗震設計規范局部修訂》,受災地區抗震設防烈度及地震加速度值(我國對建筑抗
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日發布了修訂后的《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2008)和《建筑抗震設計規范局部修訂》,受災地區抗震設防烈度及地震加速度值(我國對建筑抗震設防設定的參數)變更涉及四川省60個城鎮。27日,記者從市規劃和建設局了解到,南充九縣(市、區)此次未作調整。
人員密集公共服務設施
抗震設防類別提高
修訂后的《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按照“對學校、醫院、體育場館、博物館、文化館、圖書館、影劇院、商場、交通樞紐等人員密集的公共服務設施,應當按照高于當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設計,增強抗震設防能力”的要求,提高了這些建筑的抗震設防類別。
修訂后的標準特別提出,幼兒園、小學、中學的教學用房以及學生宿舍和食堂,抗震設防類別應不低于重點設防類。大型博物館,存放國家一級文物的博物館,特級、甲級檔案館;人流密集的大型多層商場,大型電影院、劇場、禮堂、圖書館的視聽室和報告廳、文化館的觀演廳和展覽廳、娛樂中心建筑;大型、觀眾席容量很多的中型體育場和體育館(含游泳館)等為重點設防類,均應按高于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1度的要求加強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設防烈度為9度時應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未開工項目
執行抗震設防新標準
記者獲悉,省政府日前出臺的《汶川地震災區城鎮受損房屋建筑安全鑒定及修復加固拆除實施意見》規定,正在設計和已經完成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尚未開工建設的項目,要按國家新頒布的抗震設防要求和新的抗震設計規范等標準執行。
市規劃和建設局副局長、高級工程師黃偉在解讀修訂后的相關標準時介紹說,從200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國家標準《建筑抗震設計規范》將我市的閬中、南部、西充和儀隴4個縣(市)劃歸為抗震烈度6度設防,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為0. 05g。其余的蓬安、營山、順慶、高坪和嘉陵為非設防區。經局部修訂的《建筑抗震設施規范》仍然保持了這一設防標準。
“值得注意的是,蓬安縣等5個縣(區)雖屬于抗震烈度為6度以下的非設防區,但并不意味著在建筑設計時不考慮地震影響因素。”黃偉特別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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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震級和烈度
地球上的地震有強有弱。用來衡量地震強度大小的尺子有兩把,一把叫地震震級;另一把叫地震烈度。地震震級好像不同瓦數的日光燈,瓦數越高能量越大,震級越高。烈度好像屋子里受光亮的程度,對同一盞日光燈來說,距離日光燈的遠近不同,各處受光的照射也不同,所以各地的烈度也不一樣。
地震震級是衡量地震大小的一種度量。每一次地震只有一個震級。它是根據地震時釋放能量的多少來劃分的,震級可以通過地震儀器的記錄計算出來,震級越高,釋放的能量也越多。中國使用的震級標準是國際通用震級標準,叫“里氏震級”。各國和各地區的地震分級標準不盡相同。
地震烈度是指地面及房屋等建筑物受地震破壞的程度。對同一個地震,不同的地區,烈度大小是不一樣的。距離震源近,破壞就大,烈度就高;距離震源遠,破壞就小,烈度就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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