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應以人為本 莫讓規劃成為賣地逐利的"幫兇"
admin
2008-06-20
來源:景觀中國網
城市在拆遷改造中,對老舊小區或城郊先行拆遷,拆出空地后儲備起來,“待價而沽”,“假以時日”拍賣高價,成為當下一些地方經營城市、“賣地生財”的“輕車熟路”,結果就是城市越
城市在拆遷改造中,對老舊小區或城郊先行拆遷,拆出空地后儲備起來,“待價而沽”,“假以時日”拍賣高價,成為當下一些地方經營城市、“賣地生財”的“輕車熟路”,結果就是城市越來越擁擠,越來越不適宜人居。19日在南京舉行的城鄉規劃設計研討會上,專家痛陳,造成這類“城市病”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從“建設用地”入手的規劃思路,在一定程度助長了城市賣地生財,導致城市生態承載能力超負荷運轉。
今年初,《城鄉規劃法》取代原來的城市規劃法和《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而實施,其中最具里程碑意義的“條款”,就是關于城市、鎮總體規劃中“禁止、限制和適宜建設的地域范圍”的內容。專家稱,從“非建設用地”入手進行城市規劃,而不是從過去的“建設用地”入手,將有效規避以犧牲人居環境為代價的賣地逐利之害。
中國民族建筑研究會副會長、東南大學朱光亞教授介紹,從“建設用地”著手做規劃,是城市“想建什么”,做“加法”;從“非建設用地”著手城市規劃,是城市“不能建什么”,做“減法”。兩者雖一字之差,卻代表城市不同的規劃思路和發展方向。
專家稱,城市的發展就是人們“改造自然”的過程,城建以人為本,應將對自然的破壞降至最低,或預留空間改善人居環境。而從“建設用地”入手的規劃,助長了城市對自然的破壞。這種規劃思路往往先進行人口預測,根據“建設用地”標準,估算建設用地規模。在實施中,城市從“建設用地”入手作規劃,更多地提高城市開發量,過多追求單位土地產生更大的開發利益,導致城市密度和建筑物容積率加大,“高、奇、大”的建筑物不斷涌現,對人的生理和心理產生負面影響。城市在收獲財富的同時,也損害了人的身心健康。
專家稱,傳統的城市規劃雖也強調以人為本,但優先從“建設用地”入手做規劃,使其只關注建筑周邊綠化建設,而不是讓整個城市維持合理的開發限度而使城市與環境相融,對自然生態的關注大,多停留在景觀和環境保護層面。而從“非建設用地”著手規劃,是從保護一條條小河、一座座小山、一棵棵小樹小草、一片片生境開始,尊重自然,保護自然,盡可能減少城市對自然的擾動;或者以仿效自然的方式,用生態工程從源頭生態建設和過程生態控制著手,為城市營建健康適宜的棲息環境。
從“非建設用地”著手規劃,北京和廣州已有應用成果。通過遙感影像考查地面,得到城市生態敏感性分析圖譜,在此基礎上,將城市發展的硬約束(禁止、限制建設區)固化在土地上,這種方法在廣州番禺區的應用效果很好,北京推出的《限建區規劃》也是這種方法利用的成果集成。這有助于城市真正以人為本新思路的規劃,因為它除了遏制住城市盲目追求土地開發利益的傾向外,還使城市規劃從自然要素的規律出發,分析其發展演變規律,在此基礎上,確定城市如何進行建設,有效地開發、利用、保護自然。
專家稱,城市規劃師與決策者們如果真正實現了從“想建什么”到“不該建什么”的思路、觀念的轉變,城市生態系統的完整性將得以保障,整個區域和城市也將實現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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