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水回用河湖景觀的安全性亟待重視
admin
2006-04-27
來源:景觀中國網
近日有媒體報道,圓明園使用再生水補充水景的方案已初步確定,補水后水位將會有明顯的增高。但令公園方擔憂的是,目前再生水的水質雖然符合國家標準,但與環保的要求還有一定的
近日有媒體報道,圓明園使用再生水補充水景的方案已初步確定,補水后水位將會有明顯的增高。但令公園方擔憂的是,目前再生水的水質雖然符合國家標準,但與環保的要求還有一定的距離,使用中水后很有可能會因水質的變化而帶來安全問題。
無獨有偶,在前不久北京市水務局召開的再生水利用建言會上,北京大觀園管委會副主任劉德俊對于再生水用于河湖景觀存在的安全性問題,也表示了同樣的憂慮,引起了與會專家、再生水生產運營商、市民代表的廣泛關注。
中水安全令人憂
劉俊德反映,大觀園管委會從2002年開始使用再生水,中水使用范圍包括消防、衛生、戲水、綠化、景觀用水五項。經過幾年的實踐,再生水用于前四項基本沒有問題,而用于景觀時則存在氮磷鉀嚴重超標的問題。最短一個星期左右,水質就會發生變化。湖水不再是清澈見底,而是發紅變黑,出現各種顏色,散發出的味道就如同進入菜市場,水中動物幾乎絕跡,觀賞魚變異……游客的投訴不斷。
再生水用于河湖景觀為何會出現變質的現象?專家指出,這是由水體的富營養化造成的,而再生水回用的景觀水體比天然河流、湖泊更易發生富營養化問題。由于再生水來源于處理過的城市污水,而且再生水用于河湖景觀,尤其是公園和住宅區的水景時,大多為非連續流動水體,流速緩慢,有的甚至是完全靜止的,這就為藻類和其他浮游生物的迅速繁殖提供了穩定的水環境。這些藻類大量繁殖迅速消耗水體中的溶解氧,結果就使水體發生富營養化,水質變差,透明度下降,水中生物死亡,臭味彌漫,喪失觀賞功能。
如何保證再生水回用于河湖景觀時的安全性?與會專家形成了共識,即應從細化再生水水質標準和建立監管體系兩方面入手。
水質標準應細化
目前,我國再生水水質的標準制定得不是很高,一般再生水處理工藝完全能達到標準,而且存在一刀切的問題。再生水用于綠化、沖廁、沖洗道路、景觀等不同用途時,均采用同一水質標準,這就使得再生水在實際應用時會出現一系列問題。比如,同一水質的再生水用于沖洗道路和綠化如果有點色度對整個道路清洗影響甚微,但是沖洗廁所的水如果有些色度或有機物,本來很潔白的衛生潔具可能一段時間后就會泛黃甚至有青苔,而用于河湖景觀時就容易出現水質安全問題。
有關專家指出,在實際應用中,再生水的使用用途不一樣,其處理的標準也應該不一樣。還應將再生水標準細化,以滿足不同使用用途的工藝需求,這樣才能更有利于再生水的推廣與使用。
北京城市排水集團工程咨詢公司經理甘一萍指出,國家標準是按照全國的共性來考慮制定的。而各個地方又有各自不同的特點,北京應該制定一些適合北京市使用的不同的再生水用途的標準和指南。其中,再生水用于河湖景觀的回用量相對較大,再生水用于補充河湖景觀用水的標準應該進一步細化,同時應研究制定具體的標準。只有制定更加嚴格的水質標準,才能保證再生水回用于景觀水體的美觀性和安全性。
監管體系不可缺
除了提高和細化水質標準外,北京工業大學教授呂鑑指出,由于再生水的水質是波動的,不是不變的,建立一套公開、透明的監管體系是再生水安全使用的有效保證。而目前,在我國再生水安全使用的監管體系是不完整的。政府需要在監管方面加大力度,制定一套適合國情的完善、配套的政策。
北京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總工程師杭世珺指出,監管體制必須是第三方的、公平的,而且不但能夠保證再生水的安全,在水量、水壓等方面也應為使用者提供全方位的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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