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雨洪利用工程年收益可達15.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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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30
來源:景觀中國網
日前,《深圳雨洪資源利用規劃研究》通過了中國工程院院士王浩等專家組成的鑒定委員會評審、驗收。專家們對《規劃研究》給予了高度評價,認為該《規劃研究》總體上達到了國
日前,《深圳雨洪資源利用規劃研究》通過了中國工程院院士王浩等專家組成的鑒定委員會評審、驗收。專家們對《規劃研究》給予了高度評價,認為該《規劃研究》總體上達到了國內領先、部分達到了國際先進水平。如工程實施完成,按平水年計算,每年可蓄積4.9億立方米的雨洪資源,相當于深圳市現有水庫總庫容規模,可緩解深圳市缺水狀況,并將產生巨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規劃工程項目113項
深圳雨洪資源利用包括工程內容和管理內容兩大部分。工程體系包括山區雨洪資源利用體系、城區雨洪資源利用體系、河道雨洪資源利用體系、地下水雨洪資源利用體系、境外雨洪資源利用體系等5個體系。管理體系則包括法規政策體系、項目建設管理體系、技術管理體系、運行維護體系、信息管理體系、經濟制度體系等6個體系。規劃工程項目達113項。
山區雨洪資源利用共規劃工程項目69項,其中新建水庫18項,擴建水庫19項,恢復利用水庫10項,引水工程16項,小型蓄水工程6項,可新增集雨面積逾246平方公里,預計平水年時可利用的雨洪資源量為1.95億立方米,枯水年時也有0.94億立方米的可利用水量。
城區雨洪資源利用主要對深圳市新建城區、舊城改造區以及綠地公園共計183平方公里的范圍內進行雨洪資源利用規劃,分別采用集蓄技術、滲透技術及處理技術,滯蓄利用雨洪,從而達到雨洪資源利用及緩解防洪壓力的目標。城區雨洪資源可利用量為0.85億立方米左右。
河道雨洪資源利用規劃項目共計38處,其中30處為景觀壅水工程,8處為河道提引水工程。項目結合水污染治理情況分期實施,在河道上游水質好的地方規劃的引水工程近期可先實施,河道中、下游規劃的景觀壅水工程和提引水工程需待河道水質達到景觀水質要求后再實施。這些項目建成后,即便在枯水年份,也能保證有4392萬立方米的可利用景觀水量,同時可提供飲用水原水1825萬立方米。
雨洪工程年總收益達15.7億元
據了解,規劃工程總投資88.66億元。預計工程全部建成后,深圳全市可以利用的雨洪量以平水年計算,每年可增加4.90億立方米的雨洪量,即便遇枯水年份,上述工程也可增加3.21億立方米的雨洪量,每年即可增加一個現有水庫總蓄水的規模。
每年蓄積的雨洪量主要用于飲用水源水、景觀用水、市政雜用水、工業用水、農業用水以及備用水源存貯。其中,每年可提供作飲用水源的水量在1.04億—2.17億立方米之間。
專家們算了一筆賬:通過雨洪利用,除了可以增加深圳市蓄水量外,每年由此帶來的經濟、生態、社會總收益高達15.7億元,一立方米雨洪資源蓄積工程的投資成本平均為1.82元,但工程建成后每方水的收益高達5.48元;通過雨洪利用,可以收集回用置換自來水、節水可增加的國家財政收入、節省市政和居民用水開支、消除污染而減少社會損失、節省城市排水設施的運行費用、降低城市河道擴建費、節省綠地灌水效益、節約區域外部市政雨水管線投資。
從投資成本來看,規劃的工程項目投資中,投資成本小于1元/立方米的項目占37.65%;投資成本1—2元/立方米的占50.43%,投資成本2元/立方米以上的項目僅占總投資的11.92%。
以平水年為例,屆時雨洪資源利用量為4.9億立方米,而其中成本小于1元/立方米的項目就占總水量的71.1%,成本在1—2元/立方米的占25.27%,成本大于2元/立方米的僅占4%,而重點調蓄水庫—海灣水庫、橫江水庫的投資成本僅1元/立方米左右。
雨洪資源利用分三步實施
按照初步規劃,深圳雨洪資源利用項目共分為近、遠期以及遠景目標來實施:
近期(2010年),以傳統水資源開發利用形式為主,對于城區雨洪資源利用進行局部試點,實施水庫和河道閘壩工程,提供經驗,對市政公用設施建設應進行雨洪資源利用;對山區雨洪資源利用則選擇成本低、水質優的項目進行實施,“十一五”期間規劃雨洪資源利用量為4474.22萬立方米。
遠期(2020年),結合深圳市舊城改造和新城開發建設,大力推廣城區雨洪資源利用,要求屆時市政公用設施必須進行雨洪資源利用;對山區雨洪資源利用則要求滿足基本調蓄需求,提高供水安全及保障,對投資成本2元/立方米以下的項目進行開發,重點建設海灣水庫,以期在平水年份時,雨洪資源的利用量達到4.28億立方米。
遠景(2020年以后),對已建城區進行管網改造,全面開展城區雨洪資源利用,同時,根據經濟及社會發展對水的需求情況,對山區雨洪資源進行有選擇性地開發。
有關負責人認為,開發本地雨洪資源,既可提高水資源利用率,又可提高供水保障,不單是增加水量,還可做環境用水,建設人水和諧、環境友好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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