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城市 安全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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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22
來源:景觀中國網
松花江水污染再次引起全社會對城市公共安全的高度關注,如何通過對此事件的反思,更好地研究城市公共安全問題,應對可能發生的各類突發安全事件,已被列入建設部重要工作日程。
松花江水污染再次引起全社會對城市公共安全的高度關注,如何通過對此事件的反思,更好地研究城市公共安全問題,應對可能發生的各類突發安全事件,已被列入建設部重要工作日程。12月19日,建設部城鄉規劃司與中國城市規劃學會共同舉辦了專家座談會,圍繞如何強化城市安全意識,加強城市規劃對城市公共安全的綜合協調作用展開了廣泛深入的探討。專家強調,加強城市規劃對城市安全的綜合協調作用,突出城市規劃在城市防災減災方面的重要性刻不容緩。
城市公共安全問題多
與會專家一致認為,伴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正處在一個安全事故高發期,這要求我們必須采取一系列應對措施。同濟大學教授戴慎志說,現在的災害不僅限于發生地,這次松花江污染事件就是從吉林一直到黑龍江的。隨著時間的變化,一些災害是無法確定范圍的。災害事故造成后果的多樣性,由主災害變成次生災害都需要有相應的對策。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顧問王靜霞認為,城市公共安全問題是非常復雜的,城市規模越大,功能越復雜,城市就越脆弱,出現問題的地方就越多,事故率與經濟發展是相關聯的。有些是人為造成的,有些是自然不可抗拒的,有些可以防范,包括公共衛生等等。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城市水系統規劃設計研究所所長宋蘭河指出,工業布局的不合理對城市安全也有重要影響,有資料表明,在松花江污染事件之前沿江水源地水質已經是全國最差的了,污染情況在重點城市中排第一位,工業污染源帶來的環境污染,實際上吉化只是一個點。除了工業污染源,還有醫院、大的實驗室等高危污染源。北京市建筑設計研究院處長金磊認為,城市安全不僅面臨有形的災害,還面臨著城市綜合防災管理上帶來的問題。松花江污染事件提供了一個典型的從綜合災情到綜合應對失當,從缺少防災規劃到缺少國家統一的城市跨域的綜合減災管理,從只重視城市安全生產,到必須同時關注每一次事故災害后的擴大化問題的思考范例。我們一次次地反思,又一次次地重蹈過去的事故和災害的覆轍。
專家們普遍指出,我國在城市防災方面沒有充分發揮城市規劃的綜合調控作用,以至現有的專項規劃不夠系統。建設部城鄉規劃司司長唐凱說,在城市綜合防災方面,無論是立法還是國家的規范和標準,以及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方面,重視得都不夠。戴慎志也指出,規劃中存在防災意識不強的問題,表現是在城市總體布局中對一些重大基礎設施,如煤氣廠、液化氣站、城市水庫等防災問題考慮得不夠。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副院長邵益生說,目前我國的規范標準不統一,僅水的規劃就有五六個,互相之間不搭界甚至互相打架。加之多頭管理,對城市防災缺乏全盤考慮,亟須城市總體規劃發揮綜合作用,統籌協調。
用規劃保證城市安全
如何加強城市規劃對城市安全的綜合協調作用,達到城市防災減災的目的,是專家們最為關注的。
關于觀念。王靜霞提出,要把城市安全防范能力作為城市總體規劃中的一項重要內容,編制城市綜合公共安全規劃。在城市布局和長遠發展戰略中,不光要考慮資源的控制、生態的保護等,還要考慮安全問題可能對城市發展規模、布局的制約,一個城市發展多大、有沒有相應的防范能力、控制能力,應在規劃里得到充分體現。金磊也提出,應在城市管理者及規劃設計界廣為樹立綜合災情管理觀念,因為城市是所有災害的巨大承載體,在這樣的觀念下,認真分析城市災害的關聯性,尤其要研究跨地域、跨流域的同種和不同種類災害的規律。唐凱說,城市規劃本身就要綜合考慮問題,城市規劃工作者責無旁貸,一定要站在綜合的概念上思考問題,通過科學制定規劃、依法實施規劃的過程,達到防災減災的目的。戴慎志進一步提出,安全和健康問題越來越受到關注,規劃的目標要充分考慮安全、健康、舒適、高效。在這個目標下,我們要審視規劃編制的內容,研究城市安全規劃的理論與方法,并對城市規劃做調整和充實。
關于區域安全統籌。戴慎志說,城市規劃中涉及的城市安全和防災對策,重點應考慮三個問題:一是區域的產業空間管制,二是區域環境容量控制,三是流域水利和防洪綜合規劃。這三方面工作,需要幾個部門協調做,單純靠建設部是不夠的。中國科學院院士周錫元提出,城市安全的防災減災應進行區域統籌考慮,城市是輻射中心,災害也是有輻射的,這方面統籌研究應進一步重視。城市安全范圍要擴大,應以預防為主,現在規劃已從這個角度統籌考慮了。
關于規劃編制要注意的問題。戴慎志建議,加強城市總體規劃中的綜合防災規劃,城市綜合防災規劃牽扯面廣,需多部門共同完成。他強調在規劃編制時,一要扎實做好城市地質災害評估工作,二要做好城市規劃布局的安全性研究,三要做好城市總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四要處理好城市危險源的分布規劃以及城市規劃布局的關系,五要研究城市危險源和基礎設施的相互關聯性。王靜霞強調了城市安全綜合規劃的重要性,她認為,現在總體規劃里都包括了防災、防洪等,但是城市公共安全綜合規劃還比較欠缺,這個內容是很多內容的綜合,規劃部門不可能獨自完成,要把相應的涉及到城市安全的內容加以整合,有些重要內容應列入到強制性文本里,比如編總體規劃時,編一些防災、消防、防洪、人防方面的規劃等。宋蘭河對城市供水安全的規劃提出了看法:應該增加城鎮發展水資源條件的評估,在這方面城鎮規劃要做的是三點:一是不該布點的不能布,二是規劃該控制的堅決控制,三是用水大的項目不該建的堅決不能建。在水安全方面,包括水源污染事故的防治和應急,要系統地考慮。有條件的城市要建立多水源地,沒有條件的也要有應急預案。要制定水系統規劃,從系統管理上能夠有所作為。山東省建設廳副廳長昝龍亮建議,繼續堅持和強化城市規劃與城市防災綜合調控作用,確保城市安全。在城市規劃里必須堅持把水源地劃入城市規劃區,要界定水源地及保護范圍,對水源地保護范圍制定具體的嚴格的保護措施。各個省要把現有的城市水源地及其保護范圍摸清家底,對可能產生的危險要有足夠的認識,制定好應急預案和保護措施。大連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局長董偉著重談了規劃選址的問題,他強調,第一選址必須科學,第二要加強部門協調,第三要讓公眾參與。
關于制定防災規范和法規。戴慎志提出,應集中力量制定一個城市安全與綜合防災規劃規范,以及各個專業防災技術規范,包括建筑物的防災問題,高層建筑電梯間防災、防護怎么做等技術在規范中應明確提出來。王靜霞強調了規范編制的迫切性。她說,現在雖有很多規范,但并沒有把城市綜合防災納入到非常重要的規范里。另外,目前我們規范編制的速度非常緩慢,一個規范要編三年、五年甚至八年,一編完就已經老化了。建設部應把編制規范做為大事來抓,并用強制手段加快編制進度。中國科學院院士周錫元則強調,要不斷完善法律體系和規范標準,同時要從減少城市發生災害的后果來防災。金磊和昝龍亮建議,建設部應盡快啟動城市防災法的編制,現在國內綜合減災的立法已經有了非常好的環境。
保證城市安全要綜合協調
在座談會上,專家們提出城市安全問題是一個綜合問題,除要編制城市綜合防災規劃在規劃中給予充分重視外,各部門的協作和相應的綜合協調機構的設立也很有必要。
中國工程院院士鄒德慈說,城市安全是第一位的事情,沒有安全,建設成果都可能毀于一旦。城市安全是一個非常綜合性的問題,和城市規劃有關,但并不能由城市規劃來全部解決,政府應該是主導,是最主要的組織者、管理者,在城市防災減災問題上,需要協調、組織、綜合各個部門、各個方面的力量,共同維護城市安全。金磊認為,城市應該有綜合減災管理機構,北京市在2005年3月份成立了市政府領導下的應急管理辦公室,現在還不太健全。成立綜合機構就是為了發生災害后可以綜合應對,包括市長做決策,采取措施,小的災害,單一災種能夠解決的,單一災種管理部門解決,不能解決的則多兵種作戰。邵益生建議,建設部要成立公共安全中心,這個事情不是一個單位、一個部門能夠做得了的,建設部要起核心作用,要好好研究,做一個比較好的框架,有一個全盤考慮。唐凱認為:在城市安全防災方面各部門的協調非常重要,要明確各部門各單位的職責,更要有完善明確的責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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