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海岸總體規劃通過評審海濱將劃不可開發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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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13
來源:景觀中國網
經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中國城市規劃協會、同濟大學、南京大學、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等單位的專家評議,由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和省建設廳聯合編制的《山東省海岸
經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中國城市規劃協會、同濟大學、南京大學、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等單位的專家評議,由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和省建設廳聯合編制的《山東省海岸帶總體規劃》,5月12日通過了專家評審。專家評審認為,該規劃是我國第一個以省為單元、以城鄉建設空間管制為主編制的海岸帶規劃。
規劃范圍:海岸3024公里,面積11617平方公里
本次規劃范圍南起日照市,北至濱州市。包括日照、青島、威海、煙臺、濰坊、東營和濱州七市的全省海岸帶,規劃向陸縱深以山脊線、濱海道路、河口、濕地和瀉湖等為界劃定,在無特殊地理特征或參照物的區域,原則上以不小于2公里劃定。近岸海島除作原則控制外,本次規劃著重對長島縣的南北長山島和廟島,以及威海劉公島提出控制要求;陸域方面涉及重要河流時,規劃應對與海岸帶生態環境保護和控制有重要關系的流域提出原則性控制要求;本次規劃對海岸帶生態環境保護和控制有重要關系的流域提出原則性控制要求;本次規劃以海岸帶陸域控制為主,海域部分依照《山東省海洋功能區劃》執行。
規劃最終劃定的規劃區海岸線總長3024公里,總面積11617平方公里。
總體定位:打造“中國的陽光海岸帶”
規劃將把握山東省海岸帶的合理保護和利用,把一個風光旖旎、景色秀美、環境宜人和文化獨特的純凈海濱留給未來的中國。
山東海岸帶總體定位:以青島、煙臺、威海、日照四個山東半島沿海城市為重點,面向全國和東亞地區的陽光海岸特色黃金旅游帶。
按照海岸帶自然特征和資源基本構成條件,把山東海岸帶具有相似自然特征和資源構成的岸段歸類,整體上將劃分為日照膠南岸段,青島岸段、海陽乳山及文登岸段,榮成岸段,威海、煙臺岸段,蓬萊、龍口及萊州岸段,濰坊、濱州及東營岸段和近岸海島等8個岸段,并針對各岸段不同旅游及景觀資源、生態及環境資源的保護與開發重點問題加以科學引導。
生態保護:“海濱觀光大道”受限制
根據本次規劃總體規劃管制政策,對山東海岸帶空間進行分類,將其分為12類空間進行管制和引導,分別是濕地保護區、濕地恢復區、生態及自然環境保護區、生態及自然環境培育區、風景旅游地區、城鄉協調發展區、預留儲備地區、農業生產地區、特殊功能區、鹵水鹽廠、鹽堿地、村鎮。
依托上世紀50年代營建的沿海防護林,建立一條以完善的海岸帶林地系統為基礎的“綠色海岸”,從而改善生態環境,營建優美的海岸景觀。以全海岸帶規劃區內的城市、集鎮、村莊綠區、濕地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區綠化建設為“點”,以保護林、沿河護岸林建設為“線”,以沿海防護林體系和農田防護林體系建設為“面”,形成林地資源合理配置補充,融生態需求和景觀需求為一體,生態、經濟、社會效益三者有機結合,層次多樣,結構合理,功能完備,效益兼顧的一條綠色海岸帶,使全省海岸帶規劃區內國土綠化程度、區域生態環境質量和濱海景觀質量顯著提高。
規劃海岸建設退縮線在平均高潮位線向陸100-300米的距離上劃定,退縮線向海一側為不可建設區,而經影響評估后的對公共安全及服務必不可少的建筑物不在此限制之列。山東省各設區城市的海岸帶空間管制分區規劃中具體確定,最小距離原則上不小于100米。
山東省海岸帶敏感的海岸資源區應在規劃空間分類引導上進行強制性保護,以達到海岸帶景觀的保護,海岸帶生態環境的零喪失,防止外來物種的入侵,保護海岸帶景觀的自然動態過程,阻止生態環境的破碎化,以及創建和維護生態廊道等目的。
不鼓勵過于靠近海濱的“海濱觀光大道”建設模式。與海岸線平行的過境干道和高速公路應當在距海岸線一定距離(原則上不小于2000米)的內陸腹地合理布線建設,并通過布置與之垂直的小型支路(smallspurroads)達到接近海濱岸線的目的,以減小瀕海過境干道和高速公路對海岸帶的破壞,禁止在海灘、瀉湖、不可開發區或其它生態敏感區如沿海防護林內修建新的過境干道或高速公路。連接瀕海過境干道、高速公路和海濱海岸線的小型支路,應在環境敏感性最低的地區布置。沿海各城市新的地方性服務道路不能沿海岸修建。只有在海事安全,國家防御,公民安全,以及與港口相關的公共服務運營等需要服務性道路時,才能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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