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交通困局 中國“路權”分配改革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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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18
來源:景觀中國網
一、交通困局,車之困?人之困? 近年來,我國的工業化、城市化發展勢頭強勁,城市區域的物質能量積聚、人類活動集中、生態環境脆弱。大城市交通狀況更是趨于惡化:在許多城市路
一、交通困局,車之困?人之困?
近年來,我國的工業化、城市化發展勢頭強勁,城市區域的物質能量積聚、人類活動集中、生態環境脆弱。大城市交通狀況更是趨于惡化:在許多城市路面上,人車奪路見縫插針誰也別想快,道路常堵、事故頻發,損失慘重。據報道,目前全國每年因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約為國內生產總值的2%!
對交通困局成因的分析很多,究竟是人困了車還是車困了人?汽車多了還是自行車多了?該限制誰?怎樣限制?可謂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我們的建議是:盡快改革“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混流”的現行道路體制。
在許多城市的道路系統中,非機動出行方式被假定是落后的、沒有效率的、應該消亡的,沒有明確的路權可言。行人和騎車人的活動空間被極力地擠壓,然后又要讓他們“遵守交通規則、做城市文明人”,結果恰恰導致了交通秩序的混亂,堪稱為城市道路堵塞的始作俑者!
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我國的道路專家就提出過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分流問題。但是,眾多持類似觀點的呼聲,一直未得到我們這么一個自行車大國的“高度重視”。于是,一方面中國的交通困局多年難以扭轉,另一方面,非機動車專用道路的建設卻長期不得要領,實在讓人費解!事實勝于雄辯:不把各類出行方式的路權分配好,就難以找到化解當前交通困局的突破口。
二、制定新規則,明確路權,勢在必行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的分流,本質上是路權的分配,涉及到國家道路資源分配原則。消除現行道路交通的混亂,需要從我國現行交通政策的改革做起。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在性能、動力、功效、速度、體積、質量和使用條件等等方面截然不同,原本就應該是在兩股道上跑的車。二者的混流注定是不安全的。“以人為本”是黨和政府一切決策的基點,國家的交通政策與資源分配也應充分體現出“以人為中心”。從這個意義上說,通過路權的合理分配,實現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的分流,既是關系到公民生命權保障的一個法治措施,又是關系到決策者執政能力的政治措施。
選擇機動方式、非機動方式還是步行方式是出行者的個人權利,提供各種出行方式的路權并保障出行者行使路權是政府的職責,這是一個基本道理。
今日中國,起碼有一半城市人要靠自行車解決出行問題。如果“以人為本”是真,那么對他們就不可以另眼相看,他們的路權就不可以被忽視,大家都有出行的權利——非機動出行方式應當享有明晰的路權。此外,非機動車類(含電動自行車)產業是中國占據比較優勢的傳統工業領域,還有為數眾多的勞動者要據以生存。況且,非機動車的使用對國家的戰略能源安全只有好處!所以,國家應該把路分開:讓開車人在快車道上行使路權,騎車人在慢車道上行使路權,各行其道,互不干擾。唯如此,大家才彼此都能享受事實上的路權;唯如此,才能達成快車不慢、慢車安全的目標,大家方可彼此相容,共同發展;唯如此,才能奪得綜合治理的主動、打破交通阻塞之困。
呼吁政府高層對非機動車專用道路的命運也“高度重視”一回吧!
三、綠色通行,民之幸,國之幸
21世紀是環保的世紀、綠色的世紀。2008年北京的奧運、2010年上海的世博,給國人提供了難得的學習和進步機會。中國的交通應牢牢把握這兩大機遇,大力推行奧運之“科技”“人文”“綠色”理念,在全社會樹立與世界接軌的新城市交通觀,這一點非常非常重要。請注意:
——聯合國人居署最佳范例和政策處官員俞建華認為:人們必須理解,城市屬于行人而不是汽車;城市交通設計的重點是“行人”而非“汽車”;城市的交通應是立體的、個性化的,每種交通形式都應有其空間;在完善城市大型公共交通體系的前提下,創造一個‘步行’的城市;‘公’路不是‘私’路。如果一個城市讓10%的有車族占據70%的道路必然有礙社會平等,我們應該‘還路于民’;
——美國規劃師協會前會長薩姆·卡塞拉認為:中國應該在城市規劃時更多地考慮小街區、人行道和公共廣場,為步行、自行車提供便利條件;
——北京大學城市與區域規劃系教授呂斌認為:一些中國城市迷戀的超大型實際上已是過時的觀點。中國應該建立空間形態上立體的,對土地復合利用的緊湊城市,使商業、生活、文化和居住設施緊湊而便捷,構筑以步行者為中心、具有人的行為尺度的城市空間;
——北大景觀規劃設計中心主任俞孔堅認為:作為城市發展的長遠戰略,利用目前城市空間擴展的契機,建立方便生活和工作及休閑的“綠色”步行道及非機動車道網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這一“綠”道網絡不是附屬于現有車行道路的便道,而是完全脫離車行的安靜、安全的“綠色”通道。
專家的呼吁可謂振聾發聵!有朝一日,當“人居”新觀念真正成為一種社會共識的時候,國人深陷其中的交通困局就該結束了。
假定,在2006年前后,根據可持續發展戰略的要求以及保障各類出行者權益的需要,國家出臺了新的道路交通法規,科學、合理地劃分了道路使用權,非機動車專用道路的地位及其發展準則得以確認。在此(假定的)基礎上我們提議:
首先把北京、上海城區的綠色通行系統建設直接納入奧運、世博的籌劃日程,經專家論證(特別是路口處和交匯點的工程建設規劃與設計論證),確立系統的建設模式和建設目標,并盡快投入建設,力爭三年內基本完成市內綠色通行系統之人性化的網絡構建;
第二,在市郊與周邊地區完成快、慢車分道(人和自行車專用道路,與機動車分道行駛,形成“一路兩道”的交通系統)的建改工程,同時,向更廣大的地區推行,爭取五年內基本實現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的路面隔離分流;
隨后,參照前面的建改工程經驗,因地制宜,根據資源條件普及“一路兩道”模式,用八至十三年時間,完善全國的快速交通系統和慢速交通系統。其中,快速系統在城市路段分設公交車專用通道(規定物理隔離);慢速系統在寬直路段可分出電動車道(可用軟隔離,如顏色、發光漆等)。
綠色通行系統的建成,將給人們以優雅恬靜的生活空間,屆時,我國的道路總體人文環境一定會大大改善,民之幸、國之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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