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洋里民連署反對臺當局開發人工湖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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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0
來源:景觀中國網
臺當局規劃在旗美地區開發占地7 百公頃的人工湖(“高屏大湖”,也稱“吉洋人工湖”),鄰近的吉洋里民群起反對,9 日以連署方式向鎮公所陳情,表達反對開發“吉洋人工湖”計劃。陳
臺當局規劃在旗美地區開發占地7 百公頃的人工湖(“高屏大湖”,也稱“吉洋人工湖”),鄰近的吉洋里民群起反對,9 日以連署方式向鎮公所陳情,表達反對開發“吉洋人工湖”計劃。陳情書除提出開發人工湖將導致環境惡化、地下水污染,并沖擊地方養殖及農牧業,要求當局重新評估,并立即處理遭盜采濫挖沙石的大峽谷。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當局5 年5 千億元重大工程,規劃在旗山、美濃境內開發有7 百余公頃的“高屏大湖”,吉洋里民反對人工湖開發案,9 日連署向鎮公所提出陳情,指出開放陸地采砂最大受害者為吉洋里,在合法掩護非法情形下,多年來形成許多大坑洞,而被稱為美濃“大峽谷”,當局長期以來沒有積極處理,大峽谷已成為廢棄物天堂。
陳情書指出,吉洋里多半從事養殖與農牧業,所有水源都取自地下水,居民飲用水也是來自地下水,地下水位只4 公尺,人工湖開挖將造成地下水位下降污染地下水源,將讓農民嚴重損失。
陳情里民提出五項訴求,一、里民不要回饋金,堅決反對人工湖開發案,希望當局重新評估尋求替代方案;二、開發案至今只在旗山、里港辦兩場說明會,未尊重吉洋里民意,應在村里辦說明會;三、臺糖土地是全民共有資產,與旗山、美濃與里港發展息息相關,請當局重視吉洋里民參與相關規劃的權利;四、人工湖面積七百公頃,深度十二公尺,不希望影響灌溉與民生用水;五、立即處理濫采形成的大峽谷,管制沙石車輛與非法開采對里民的生命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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