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漲潮落:新城在迷亂中行進——對新城建設的理性觀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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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15
來源:景觀中國網
在最近舉行的北京市規劃設計工作會議上,主管城市規劃的北京市副市長劉志華鄭重地對幾百名設計專家說:我拜托諸位在座的設計師,在設計新城時不要留下任何遺憾,能讓老百姓爭先
在最近舉行的北京市規劃設計工作會議上,主管城市規劃的北京市副市長劉志華鄭重地對幾百名設計專家說:我拜托諸位在座的設計師,在設計新城時不要留下任何遺憾,能讓老百姓爭先恐后進入新城,就是你們的功勞。
雖然是希望不留下“遺憾”,但當前新城建設依然在我們的希望和存留的“遺憾”之間游蕩。
[B]繁榮:等待中的“人氣”[/B]
樓盤已經交房,有的售樓處也已搬空,但小區入住率極低,四周的馬路上也是空空蕩蕩。用“空城”來形容略有過分,但不管怎么說,人氣不足是顯而易見的事實。——某媒體這樣記錄在松江新城現場調查時所看到的景象。
根據吳良鏞院士的理論,衛星城和邊緣集團可能起到疏散居住人口的作用,但是城市功能依舊在一個市中心里,而“新城”是新的分散集團式,它不僅分解了人口,也分散了市區壓力,人們居住、工作、娛樂、購物、上學、醫療等都可以在一個區域內完成。
而現在新城建設中普遍存在人氣不足的問題卻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如1993年珠江新城建設方案提出后,一直因建設緩慢而被媒體稱為:雷聲大、雨點小,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寫字樓的高空置率。
浙江臺州是行政中心的遷移推動新城建設的例子,但行政中心的遷移對新城人口的直接拉動還是非常有限,所以人氣不旺一直困惑著臺州的建設,直至今日還是靠政府公共亮化工程來支撐著新城夜間的“興旺”。為使臺州新城盡快走出“冷落”的局面,臺州市采取一系列措施來增加新城的“人氣”和帶動相關產業的興旺。
據沈磊博士分析,目前的新城建設與城市各類的開發區往往處于兩條各自發展道路,成為水火不能相容的狀況,城市產業的發展與城市新城建設的脫節,導致城市空間發展的無序。就寧波市中心城三江片而言,上規模的開發區有4個,規劃面積約82平方公里,分布在不同方位的城市建成區的外圍,可謂“四面出擊”,而寧波東部新城為17平方公里,核心區只有7平方公里。如果將這些開發區與新城建設有效結合起來,寧波城市空間將會更有序地擴張,新城建設也會更健康地發展。“新城建設在‘追風’與‘速效’的氛圍中,在形式上很大程度地表現為好大喜功、盲目跟進;在浙江沿海地區,較多的縣市、甚至建制鎮都以行政中心搬遷為帶動,另起一片新天地。新城的吸引力不能單靠優美的環境,而更重要的是新城的就業崗位能讓居民落戶于新城,新城的就業崗位更需要新城的產業支撐。”沈磊博士說。
[B]新城——“新大陸”[/B]
在新城人氣不足的同時,還有新城和老城文化延續的缺失。吳良鏞院士在談到北京2004新規劃時,說了一句很精辟的話:發展新城并不意味著拋棄舊城。業內人士也普遍認為,在空間上凝固的建筑、湖泊、廣場等種種構成城市的元素在時間上無不延續著歷史的記憶,它們共同勾勒出一幅歷史文化名城景象。我們有使命、有責任在規劃新城時在空間上體現時間、從而融入整體。然而在很多時候,新城的建設很難看到和老城之間的文化延續,更多的是割裂和失落。“現代新城物質空間不能是建立在一個剛被哥倫布發現的新大陸上,割裂了與歷史的關系,失落了傳統的精華,仿佛一切從零開始,在歷史長河中,一頁替代一頁,或不斷地在同頁上擦掉重來,得到的只是一頁灰色的現實。”沈磊博士說。
在他看來,城市的自然景觀、地理、人文習俗、名勝古跡都會成為城市居民認同的意象點。我們在新城的規劃結構中應盡量保持這種關聯,深化與舊城整體文化結構背景的聯系。可以通過對位、拓展、延伸等方式,加強這種延續,取得城市市民心理上的“認同”。例如,杭州利用新城建設的契機,在整體格局上重現了歷史演進之脈絡,運河、西湖、錢塘江“三大主角”現身前臺,實現“三水”(運河、西湖、錢塘江)導向的功能布局。
沈磊博士舉了寧波東部新城這樣一個例子:幾家境外公司在概念上有意識地引導發展寧波東部新城核心區和現有城市中心之間的城市發展建設走廊,期望其成為新老城市中心及歷史和未來之間的聯系紐帶。但缺失“語義”上的關聯與呼應,新城的建筑風格與地方性相距甚遠。他說,如果就現階段“一城雙核”的角度來看,“三江交匯,日月共明”(在東部新城挖水成“日湖”,與舊城“月湖”相應)似乎是歷史空間格局的自然延續,寧波厚重歷史之書上再添新頁的最佳選擇,然而像這樣注重新城老城間文化延續的例子并不多。
[B]急需改進的運作方式[/B]
沈磊博士分析了當前幾種新城土地開發主體模式。在他看來,政府投資模式(政府型)使得政府土地開發投資的成功依賴于政府招商引資的力度。若開發后的土地無人問津,則不僅政府巨額的投資無法收回,而且造成了大量工地的閑置和浪費,同時容易滋生“官僚主義”和腐敗行為。企業投資模式(企業型)若控制不嚴,可能導致土地投機,開發商可以憑借信息不對稱,降低土地開發的質量。而政府和企業共同投資模式(政府+企業型)由于政府和企業所追求的目標不一致,兩者在投資、經營決策以及收益分配關系的理順和調節上容易出現不協調。
與此相對應,新城土地開發的資金管理模式中,完全政府管理模式靠劃撥、或撥改貸方式形成的資金管理模式,對資金管理不成硬約束,資金使用效率不高。在開發區管委會管理模式中,由于企業存在短期行為,當企業感到無利可圖時,可以采取消極態度或不合作態度(甚至撤出資金),造成土地開發資金的中斷,不利于城市規劃的實現.“對各種土地開發模式的分析比較,可以發現這些模式各有利弊。重要的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最適合的土地開發模式,以及如何弱化這種模式可能所造成的問題,而達到社會發展中政府與市場、效率與公平之間的平衡。”沈磊博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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