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生態區規劃獲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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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6
來源:景觀中國網
國務院日前批復同意《洞庭湖生態經濟區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要求湖南、湖北兩省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把洞庭湖生態經濟區建成“更加秀美富饒的大湖經濟區”。
國務院日前批復同意《洞庭湖生態經濟區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要求湖南、湖北兩省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把洞庭湖生態經濟區建成“更加秀美富饒的大湖經濟區”。
根據《規劃》,洞庭湖生態經濟區建設要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為主題,以創新體制機制為動力,立足保障生態安全、水安全、國家糧食安全,著力構建和諧人水新關系、現代產業新格局、統籌城鄉新福地、合作發展新平臺,加快解決血吸蟲病、城鄉飲水安全等突出民生問題,加快提升區域整體實力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加快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加快推動發展方式轉變。
國務院要求湖南、湖北兩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完善合作機制,根據《規劃》要求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編制實施重點領域專項規劃,落實協調推進機制,抓緊推進重點工作和相關項目實施。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切實加強工作指導,在專項規劃編制、項目安排、體制創新等方面給予必要支持,合力解決洞庭湖生態經濟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國務院在批復中指出,推動洞庭湖生態經濟區建設,是深入實施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的重大舉措,對于探索大湖流域以生態文明建設引領經濟社會全面發展新路徑,促進長江中游城市群一體化發展和長江全流域開發開放具有重要意義。
落實生態文明建設積極融入大湖規劃
國務院4月22日批復同意《洞庭湖生態經濟區規劃》,規劃批復要求,規劃實施要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為主題,以創新體制機制為動力,立足保障生態安全、水安全、國家糧食安全,著力構建和諧人水新關系,合力解決洞庭湖生態經濟區發展的重大問題,建設更加秀美富饒的大湖經濟區。《規劃》獲批,標志著洞庭湖生態經濟區的開發上升為國家發展戰略,將有利于推動和實現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對洞庭湖區生態保護建設、保障湖區水資源等生態安全具有重大意義。
湖南省洞庭湖生態環境監測中心主任石慧華主持召開了專題討論會議。會議結合省環保廳副廳長潘碧靈生態文明專題講座以及《規劃》批復要求,規劃實施等主要內容,就洞庭湖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如何利用自身優勢,開展生態環境監測,服務大湖經濟區建設提出了很好的意見和建議。
在充分聽取意見和建議后,石慧華同志對中心如何更好的服務于洞庭湖生態經濟區建設提出了具體要求。
一、要認真落實三項準則。洞庭湖的生態環境現狀要求我們在生態經濟區建設中必須把生態環境監測與科研放在第一位,要把“測得準、報得真、能預警”作為洞庭湖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的三項基本準則。
二、要著力提高洞庭湖環境監測能力和業務水平。一是在省廳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實驗室標準化建設的要求,積極有序地開展實驗室基礎設施改造,完善實驗室的標準化配置。二是加大湖泊生態研究高素質人才的引進力度。三是建立崗位專業培訓的長效機制,通過邀請專家和內部專家集中授課的方式,組織干部職工全員參與學習。今年已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專題講座、洞庭湖近20年水質與富營養狀態變化、GB3838-200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及水環境質量評價、環境監測質量手冊等專項培訓。通過多種舉措,確保未來中心監測能力和業務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四是要積極拓展生態監測范圍,有針對性地調整洞庭湖區域生態監測項目和點位設置。
三、要加強洞庭湖流域生態環境監測“天地一體化”建設。洞庭湖富營養化的遙感評價是今后洞庭湖環境監測的一個重要方向和趨勢,要盡快形成遙感監測與地面監測并重、“天地一體化”的立體生態監測體系,有效彌補地面監測在空間覆蓋和時間連續性上的不足。中心已于2012年就與湖南城市學院合作完成《洞庭湖富營養化遙感評價》課題,未來應繼續加強遙感應用平臺建設,強化遙感應用科研合作,不斷完善洞庭湖遙感評價體系,將評價體系推廣到整個洞庭湖流域,構建洞庭湖遙感評價模型,及時反映湖區水質監測情況,用以更好服務于生態經濟區的建設。
石慧華強調,中心要以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積極為中心發展獻策獻力,謀劃好中心的發展,在省廳的堅強領導和大力支持下,努力提升環境監測能力和技術水平,鑄造洞庭湖生態環境監測的“金字招牌”,共同成為“環保行動派”,為洞庭湖生態經濟區的建設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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