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生態經濟帶總體規劃及保護辦法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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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03
來源:景觀中國網
[B]污染沿江地帶市民可舉報[/B] 湘江生態經濟帶總體規劃及保護辦法將公示 《湘江生態經濟帶開發建設總體規劃》和《湘江長沙株洲湘潭段生態經濟帶建設保護辦法》
[B]污染沿江地帶市民可舉報[/B]
湘江生態經濟帶總體規劃及保護辦法將公示
《湘江生態經濟帶開發建設總體規劃》和《湘江長沙株洲湘潭段生態經濟帶建設保護辦法》已先后正式出臺。記者昨日從省長株潭一體化辦公室獲悉,這兩個涉及長株潭3市11個鎮、范圍達468.86平方公里的規劃、法規,將于2月上旬起在株洲、湘潭、長沙巡回公示。
[B]禁止新建非環保項目[/B]
按照湘江長株潭段生態經濟帶環境質量優于其他地區的原則,沿江現有30個工業區點必須關停或搬遷,其用地調整為居住、公建、綠化等非工業用地,其他8處仍保留的工業區,規劃要求進行技術升級改造并建立污水處理廠,使三廢處理達到國家允許的排放標準。
[B]封山育林保護動物[/B]
規劃在3市濱江地區劃出10個限建生態開敞區與控制限建生態開敞區,鼓勵農村居民向城鎮遷移,以減少農村土地上的人口密度。江中14個洲島除規劃確定為休閑旅游開發的外,其他洲島均作為永久性的生態保護島。
保護辦法將湘江長株潭段生態經濟帶內的森林劃為生態公益林,實行封山育林育草。禁止開山、燒磚、采石、采礦、葬墳和其他破壞山體、植被的活動,防治水土流失。
[B]市民可檢舉破壞行為[/B]
保護辦法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勸阻、檢舉下列違法行為:在湘江生態經濟帶擅自進行開發建設,或者不按照批準的文件進行開發建設的;破壞生態環境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污染環境的;破壞河道、河堤或者違反規定采砂的;破壞文物等人文和自然景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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