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清查PPP項目 不合格將不予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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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07
來源:景觀中國網
納入中國財政部示范名單的PP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正迎來一輪大清查,不符合要求將無法獲得財政補貼,也不會被即將成立的PPP基金視為潛在的合作對象,這表明財政部對PPP項目的要求正越來越嚴格。
納入中國財政部示范名單的PP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正迎來一輪大清查,不符合要求將無法獲得財政補貼,也不會被即將成立的PPP基金視為潛在的合作對象,這表明財政部對PPP項目的要求正越來越嚴格。
經濟觀察報獨家獲悉,財政部在2015年6月底至7月上旬對10個省市的23個PPP示范項目進行了督導,將在7月上旬對結果進行匯總。
這次督導的10個省市為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安徽、青島、重慶、陜西,督導對象為財政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PPP項目實施機構、項目社會資本參與方、中介機構和融資提供方等。
據了解,督導的主要內容是示范項目的概況、實施情況、政府履約安排、監督措施、項目實施時間表、項目實施主要面臨的困難和存在的主要問題、政策建議等。
在業內人士看來,財政部在此次督導中最根本的意圖是明確PPP示范項目“能進能出”的動態調整機制。清華大學教授王守清告訴經濟觀察報,“能進能出”意味著財政部推出的示范項目是不固定的,做得不合適的示范項目要退出,而只有保留在示范項目名單里的PPP項目,未來財政部才會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并且獲得PPP基金的股權投資。
督導
經濟觀察報獲悉,在這次財政部的督導小組由14個司局組成,分別是條法司、稅政司、預算司、國庫司、行政政法司、教科文司、經建司、農業司、社保司、資產管理司、金融司、國合司、文資辦、PPP中心。共設立了四個督導小組,進行分省督導。
按照財政部的安排,這次督導6月下旬開始調研,7月上旬完成督導小組調研報告并送到PPP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完成匯總工作之后將召開PPP示范項目專題督導會。
2015年6月8日,財政部召開全國電視電話會議,打響了推廣PPP模式中頂層設計的“當頭炮”,會議提出,今后的關鍵在于“真刀真槍”地推進項目建設。財政部一位副部長認為,一年多來,PPP工作目前的進展是“實現了組建一個工作機制、設立一個專門機構、搭建一個制度框架、推出一批示范項目的‘四個一’目標”。
其中,第一批示范項目在2014年年底公布。財政部當時印發《財政部關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示范項目實施有關問題的通知》,公布天津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設施網絡等30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示范項目,總投資規模約1800億元,涉及供水、供暖、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環境綜合整治、交通、新能源汽車、地下綜合管廊、醫療、體育等多個領域。
目前,財政部正在籌備第二批備選的PPP示范項目。2015年6月26日,財政部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PPP)示范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加快推進首批示范項目實施,以及組織上報第二批備選示范項目。
大岳咨詢總經理金永祥認為,相比上一次,也就是第一批示范項目,這次財政部管理示范項目的能力進步很大,比如要求示范項目報資料和運作信息,組織專家驗收,對第二批項目的要求比第一批更有針對性。
大岳咨詢在財政部的第一批30個示范項目中參與了8個項目,其中池州和湘潭的項目已經完工,其余6個示范項目還在運作過程中。
內容
據了解,這次督導主要針對示范項目的概況、實施情況、政府履約安排、監督措施、項目實施時間表、項目實施等方面。其中,示范項目的概況是項目的基本情況、建設情況、項目公司的股權情況、項目政府債務問題、項目運營情況、項目有關財政收支情況。
一位PPP相關人士告訴經濟觀察報,在眾多概況中,項目的財政收支情況是非常重要的,因為涉及了PPP項目的產權、項目收益、政府股權投資、運營補貼、配套投入、風險承擔機制等,可能還涉及PPP融資支持基金或補貼資金情況。
其他方面,比如示范項目的實施情況,主要包含工作組織情況、實施方案編制情況、項目物有所值評估和財政承受能力驗證情況、市場響應評估和社會資本溝通情況、項目采購情況、項目執行情況。政府履約的安排主要是政府履行合同的具體安排,合同修訂、違約責任、爭議解決等方面的工作思路,涉及部門的履約意愿及保障措施。項目實施時間表則包括了方案設計、完成、包皮、項目采購、項目執行、移交等時間安排。
事實上,財政部的第二批PPP示范項目,已經體現出上述督導內容。
財政部要求各地財政部門,在第二批示范項目中合理確定財政補助金額,每一年度全部PPP項目需要從預算中安排的支出責任,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比例應當不超過10%。省級財政部門要統計監測所有PPP項目的政府支付責任并報財政部備案,對于示范項目的實施方案、合作伙伴選擇、物有所值評估、財政承受能力論證等,優先支持融資平臺公司存量項目轉型為PPP項目。
金永祥表示,此次通知強調了PPP項目的“物有所值”定性評價,沒有再提定量評價,避免了PPP項目申報走形式、走過場,充分考慮了國情因素。
他所提到的國情因素主要在于地方政府對PPP項目的誤解。“財政部的第一批示范項目中還沒有啟動的,主要是因為地方政府不想搞PPP,只是想獲得附帶在示范項目上的好處,比如政策支持、資金支持等。”金永祥告訴經濟觀察報,因此第二批示范項目同時建立了“能進能出”的機制,避免地方政府為了示范項目爭取國家政策,而不是真正做PPP項目。
上述第二批示范項目的通知還提出,財政部將建立PPP綜合信息平臺,加快推進專家庫和項目庫建設,抓緊出臺PPP項目財政管理辦法、物有所值操作指引等配套實施細則,為PPP項目示范工作提供必要的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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