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普查歷史建筑等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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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9
來源:景觀中國網
記者17日從福建省文物局獲悉,省住建廳、省文化廳決定在全省范圍內聯合開展歷史建筑、特色建筑和歷史風貌區普查,力求調查“摸清家底”。
記者17日從福建省文物局獲悉,省住建廳、省文化廳決定在全省范圍內聯合開展歷史建筑、特色建筑和歷史風貌區普查,力求調查“摸清家底”。
據省文物局介紹,對具有一定歷史、科學、藝術價值,能反映地方歷史風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也未登記為不可移動文物的建筑物、構筑物,建成50年以上的,可認定為歷史建筑;建成不滿50年的,可認定為特色建筑。對空間格局、景觀形態、建筑樣式等較完整地體現地方某一歷史時期地域文化特點,具有一定規模,但尚未達到歷史文化街區標準或者尚未公布為歷史文化街區的區域,可確定為歷史風貌區。
福建省將根據歷史建筑、特色建筑和歷史風貌區的價值,建立省級和市縣級保護名錄。由各地規劃主管部門會同文物主管部門進行普查登記,在征求專家意見和社會公示的基礎上,由市、縣人民政府公布市縣級保護名錄,省住建廳和省文化廳公布省級保護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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