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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已經到了不能忽視的地步,我國清潔土壤越來越少,最終會被植物吸收進入食物鏈而危害人畜健康。”全國政協委員、中山大學國家教育部食品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劉昕說,“建議國家盡快實施土壤污染防治戰略,嚴格控制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防治成為此次“兩會”上不少委員關注的議題。農工黨中央遞交了《關于加強土壤環境保護保障人民身體健康的提案》。
“土壤環境保護既是環境問題,也是發展問題,更是民生問題,是直接關系到農產品品質、食品安全,關系到人民健康,關系到社會穩定和國家生態安全的大事。”農工黨中央有關負責人表示,“土壤污染具有隱蔽、相對穩定、被動承受、難逆轉等特點,且治理成本高、周期長,難度大。建議將土壤環境保護納入法治化軌道。”
完善土壤環境標準體系
農工黨中央建議,要完善土壤環境標準體系。我國現行的《土壤環境質量標準》是1995年制定的,僅適用農林牧業用地管理且規定的污染物項目偏少,尤其缺少關鍵性的有機污染物項目指標,無法滿足我國土壤多樣化的特點和各類土壤污染識別的需要。它所使用的全國統一標準值也不能體現土壤的區域背景和性質差異。而土壤環境質量評價標準缺失較多,方法標準也僅有8種重金屬和典型農藥監測方法。
“建議盡快組織制訂有關土壤環境質量、污染場地判別、土壤環境安全等級劃分、污染土壤治理修復等相關質量標準、評價標準和方法標準,為土壤環境保護政策的制定和實施提供科學依據。”農工黨中央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國現行涉及土壤環境保護的法律條款與標準很難滿足實際管理的需要,很難適應土壤保護現狀的改善。應盡快啟動土壤環境保護和污染控制的法律制定,構建包括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和評價制度、污染責任追究制度、污染土壤管制制度、治理修復制度、基金制度和污染事故應急制度等國家土壤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
全國政協委員駱沙鳴與民工黨中央意見一致,他認為建立和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控制及治理的有關法規和政策至關重要。
駱沙鳴還建議,按“誰污染、誰治理”原則,明確受重金屬等污染的土壤修復的責任主體,實行土壤環保問責制度和獎懲制度。
創新土壤環保管理模式
“要創新土壤環境保護的管理模式,盡快實施土壤污染防治戰略。”農工黨中央建議。
農工黨中央還建議,運用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成果,選擇典型地區開展重點加密調查,查明我國農產品產地、污灌區土壤污染程度和范圍,了解典型地區礦產資源開發等活動對農田土壤環境質量的影響,評估土壤污染對農產品質量、生態環境的風險。在此基礎上,進行區域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和土壤環境安全性等級劃分,明確土壤環境功能區劃,為土壤污染防治和土地的合理開發利用奠定基礎。同時,還要建立國家土壤質量信息數據庫和區域土壤污染檔案。
“應加快我國土壤監測網絡建設。”駱沙鳴提出,建立中央、省、市(縣)多級環保部門的環境監測機構網絡和建立三級土壤環境質量監測數據共享中心以及土壤污染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加強對各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分析。
農工黨中央也提出了“加強土壤污染監測和風險管理體系建設”的建議。具體涉及建立健全土壤污染監測網,定期在全國開展土壤環境監測和評價工作;加快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土壤風險評價和管理體系,建立土壤污染事故預防和應急體系;建立高危行業從業風險保證金制度或高危行業環保責任強制保險制度等。
怎樣控制重金屬超標?
“要從根本上治理重金屬污染是一個長期艱巨的任務。建議我國應盡快建立土壤重金屬污染防治機制,做到‘控制增量、消化存量、標本兼治’。”全國政協委員謝德體說。
統計數據表明,重金屬污染中占耕地的比例在10%左右。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顯示,在全國4.2萬個調查點位中,近1/6的樣點超標,與“七五”背景值調查相比,表層土壤污染物含量明顯增加。“在超標點位中,重金屬污染超標率達到80%以上,顯著高于有機物污染和復合污染。”農工黨中央有關負責人介紹說。
謝德體建議,建立重金屬污染摸底排查制度。工業廢水最高容許排放標準值亟待重新界定,提高金屬業廢水、廢渣排放標準,控制排放濃度和總量。
“為基層環保監測站配備重金屬監測設備,將重金屬指標作為一項強制檢測指標。建立重金屬污染整治和補救制度。建立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土地功能區劃、土壤修復和污染土地再利用制度,依據重金屬影響程度將土地劃分為保護、預防、修復3種類型,打破污染后再治理的怪圈。”謝德體說。
謝德體還提出,建立重金屬污染治理的保障機制。對于一些歷史形成的重金屬污染重災區,僅靠地方財政投入治理遠遠不夠,必須加大國家投入。對重金屬污染控制應實施地方政府負責制。
鼓勵農民增施有機肥
“化肥和農藥大量不合理使用導致土壤板結、自凈功能下降,六六六、滴滴涕等持久性有機污染問題長期存在。”農工黨中央有關負責人表示。關于化肥和農藥的污染,不少委員和代表都提出了同樣的問題。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資源與農業區劃研究所研究員黃鴻翔表示,目前我國以占世界8%的耕地施用了世界30%以上的化肥,從而生產了占世界20%的糧食,化肥的功績不可抹殺,但過量使用的弊病也越來越明顯。
“根據歐美的經驗,通過增施有機肥替代部分化肥,就可以逐步減少化肥用量。”黃鴻翔說。目前,歐洲國家有機肥施用比例多為45%~60%,美國則高達60%~70%。但是按最樂觀的估算,我國的有機肥施用量也不足全部施肥量的36%。
是有機肥肥源不足嗎?黃鴻翔表示,2008年我國有機肥資源實物量為49.5億噸,其中的氮磷鉀養分含量為7405.7萬噸,相當于化肥養分量的137%,但是我們僅利用了大約41%。
黃鴻翔說,利用率低是因為我國的畜禽養殖已逐步專業化、規模化,多數農民沒有畜禽糞便使用,而畜禽養殖場又缺乏有效、合理的渠道將畜禽糞便用于農民的農田。部分畜禽養殖場利用畜禽糞便生產的商品有機肥,價格又高于化肥,而秸稈還田需要一定的機械條件,多數農民因經營規模小,不可能購置專門的還田機械,迫不得已只能一燒了之。
“有機肥替代化肥,雖然有巨大的生態效益與社會效益,但在許多情況下并沒有明顯的經濟效益。政府應加大施用有機肥的成本投入,完善有機肥施用的配套措施,加強有機肥的科學研究。”對于具體操作,黃鴻翔表示,可以制定適合于我國有機肥施用的補貼辦法,鼓勵農民增施有機肥。如對實施秸稈還田的農戶按還田面積進行補貼;對種植綠肥的農戶提供種子與翻壓經費;根據畜禽糞尿產量與處理規模對畜禽養殖場建設儲存、發酵與運輸設備,以及養殖場對農民進行糞尿施肥服務的面積給予補貼;對于消納半徑過大的大型養殖場,可以支持其生產商品有機肥,由于這些企業難以享受增值稅返還的優惠政策,應考慮按其生產規模予以適當補貼。
■資料鏈接
我國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不容樂觀,受污染的耕地約有1.5億畝,占18億畝耕地的8.3%。
中國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遼中南和西南、中南等地區,土壤污染面積較大,損害群眾健康的環境問題比較突出。近年來,重金屬污染事件呈高發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