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年輕人77%租房居住 法律提供近乎完美保障
admin
2010-07-13
來源:景觀中國網
多年來,德國房價一直保持在相對較低的水平,但低房價并未刺激德國人買房置業的需求。與買房相比,大多數德國人更愿意租房住。房屋租賃市場的繁榮,對穩定住房市場需求和避免房價大幅飆升起到了重要作用。
多年來,德國房價一直保持在相對較低的水平,但低房價并未刺激德國人買房置業的需求。與買房相比,大多數德國人更愿意租房住。房屋租賃市場的繁榮,對穩定住房市場需求和避免房價大幅飆升起到了重要作用。
德國租房者占多數
目前,德國租房者占多數,有60%左右的居民租房,其中年輕人77%左右為租房族。德國租房比例高,重要原因就是德國法律給予承租人近乎完美的保障。在德國,租房的“安全感” 并不亞于買房,甚至幾十年居住在一所出租房中的德國家庭也不在少數。
德國公共租賃住房的發展大致經歷了兩個階段:一是二戰后到上世紀末,德國大規模興建社會福利住房,解決二戰以及兩德統一后低收入者的住房問題。二是自上世紀末開始,大多數居民的住房問題得以解決,福利房逐漸退出歷史舞臺,但政府仍然通過控制房價、房租等手段保障低收入者的住房。
德國大多數福利房并非由政府直接建設。德國政府劃出特定區域建設低收入人群住房,由社會投資人開發建設,并向住房者收取低于市場價格的租金,租金與市價的差額由政府補貼給投資人。
政府向投資者提供無息貸款
對建設社會福利住房的投資人,無論是個人、社會團體還是企業,政府都對其進行資助,通常是向住房建設投資者提供無息住房建設貸款,該貸款償還期可長達30年至35年。還貸期結束后,約束解除,房屋所有人可以按市場價格出租出售房屋。
社會福利住房主要面向低收入群體、多子女家庭、老人和殘疾人等,按照規定,只有收入低于一定標準的家庭才有權利承租社會福利住房。
在社會福利房興盛時期,德國約有三分之一的住房具有社會福利住房的性質,但自1998年起德國開始逐漸廢除福利住房建設中的相關優惠政策。
2003 年德國議會停止向社會保障性住房建設提供補貼,30年來德國共為此花費了300多億歐元。目前社會福利住房比例在10%左右。
在社會福利住房逐漸退出市場的同時,德國并未放松對整個住房和租房市場的管理,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得到了良好解決。
房東不得隨意漲房租
德國《民法典》等多項法律對房租價格進行了強有力的管理和約束,特別注重保護房客利益,規定房東不得隨意漲房租。例如,房東須書面陳述漲價理由,并且在一般情況下還須舉出三個同類住房漲價的例證,否則房客可以起訴。需要指出的是,即使要漲到同類住房的通常水平,當事人還必須連續 15個月內沒漲過價,而且漲幅一般不得超過10%。
根據法律,德國每個州、市及鄉鎮都設有獨立機構,主要是根據所租房屋地理位置、交通狀況、房屋建筑年份、質量及節能情況,來確定基本價格范圍。而且法律明文規定,如果房東的房租超過“合理房租”20%,就構成違法行為,超過 50%就構成犯罪,這就使得租房市場極為穩定。因此它制定的價格一般都能得到執行。
德國法律還很注重保護租房者權益。如果租房者沒錢支付房租,房主不能直接將其趕出去,而需要先上訴到法庭,提供證據證明租房者確實沒有足夠收入,而這一過程既費時又費錢。以前,租房者有義務在居住幾年后自掏腰包對房屋進行維修或重新裝修,而現在,這一義務也已經取消。此外,政府還根據家庭成員多少、失業時間長短等條件向貧困家庭發放每月數百歐元不等的租房補助。
從實踐看,早期德國調動各種社會資源建設福利房,對于解決住房緊張、穩定房價起到了決定性作用。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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