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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眺鹿嶼島,違規別墅清晰可見。
在進入汕頭的“門戶”海灣大橋下,美麗的鹿嶼島上赫然出現尚未完工的七幢別墅,施工現場黃土砂石裸露,觸目驚心。汕頭市海洋與漁業局查證,這些建筑未經許可已建設近一年時間。知情人稱,建筑業主是在北京的“大有來頭”的汕頭籍老板和公司。
興建別墅
小島西北側樹木被砍光
鹿嶼島位于汕頭旅游勝地媽嶼島附近,是一座無居民海島,面積約13萬多平方米,海岸線長約1600米,島長700米,島上植被蔥郁,空氣清新。然而在小島西北側,七幢在建別墅破壞了小島的寧靜。
在施工現場,鹿嶼島西北側樹木全被砍光,七幢尚未完工的別墅狀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筑拔地而起,占地約4畝,主體結構已完工,業主還從700米外的媽嶼島引來一條自來水管道。雖處于停工狀態,但腳手架等設施尚未拆除。在別墅旁,有一排簡易工棚,里面住著工人,門口躺著幾只高大的土狗。
船老板吳盛民說,別墅開建時動靜不小,鋼筋水泥通過一艘艘船載到這里。在小島同一側,還有一幢建好的別墅,經常有人來度假。
鹿嶼島上原來沒有居民,只有海事部門的航標人員長期駐守在這里。島上的老燈塔始建于1880年,是我國目前保存較好的百年燈塔之一。
中國海監廣東省總隊汕頭支隊相關負責人說,根據我國海島保護法,開發利用無居民海島須向海洋漁業部門申報立項,通過環評、論證等程序后,方可報省、直轄市一級批準。而這一建筑項目并未向海洋漁業部門報批,屬于違法建筑。
知情人說
別墅業主大有來頭
不少汕頭市民知道島上正在建別墅群,他們認為,未經審批就開工建設,動靜這么大,卻沒得到制止,政府部門有很大責任。
在汕頭工作8年的北京人任英志說:“小島是公共資源,不是有錢了就可以占領。”一些群眾反映,別墅業主在建設過程中一直沒有露面,大家只遠遠見過施工隊。記者聯系汕頭市海洋漁業、宣傳等部門負責人,他們均未披露業主是誰。
一些知情人士透露,違法建筑是由一些在北京的“大有來頭”的汕頭籍老板和公司共同委托汕頭本地一家正規建筑公司承建的,合同造價為1500萬元。建造別墅的業主,有企業大老板也有大公司,他們委托建筑公司建造的合同只有一份,建筑公司工人吃住在島上,同時建造七幢別墅。
海監部門
建議拆除別墅
針對此事,中國海監廣東省總隊汕頭支隊副支隊長李義民說,今年1月19日汕頭支隊和濠江大隊聯合巡查鹿嶼島時已發現有開發行為,當時七幢樓房地基已澆注完畢,其中四幢已完成第一層建設,業主還在該島北側海岸邊填海建成臨時碼頭。當天,執法人員上島口頭要求停止施工。
由于多次聯系業主未果,濠江區海洋漁業部門于4月23日向施工單位送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4月底,建設全部處于停工狀態。
李義民說:“項目建設用地業主是北京三能達置業有限公司,該公司去年4月10日與濠江區澳頭村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租賃用地面積4畝,租賃期36年,租金每畝6萬元。該項目由汕頭市建筑工程總公司承建,于去年9月開工。我們認為,建臨時碼頭違反了我國海域使用管理法,應拆除;島上建筑物違反了我國海島保護法,應予以處罰。島上七幢建筑物已對自然風光、植被等自然資源造成嚴重破壞,建筑物污水也將會污染周圍海洋環境,建議責成業主單位拆除七座建筑物,恢復海島原貌。”
李義民說:“在我國海島保護法施行前,建設業主與澳頭村簽訂的租賃合同是否合法,在建工程是否應到有關部門報建審批,我們建議由濠江區組成調查組立案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