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應對區域性環境問題 “錳三角”三縣簽署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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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6
來源:景觀中國網
為建立健全區域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共同應對區域性環境問題,“錳三角”三縣人民政府負責人近期簽訂了《“錳三角”區域環境聯合治理合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協議》)。
為建立健全區域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共同應對區域性環境問題,“錳三角”三縣人民政府負責人近期簽訂了《“錳三角”區域環境聯合治理合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協議》)。
根據環境保護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湘黔渝“錳三角”地區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和污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在環境保護部環監局、湘黔渝三省市環保部門的見證下,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縣縣長麻超、貴州省銅仁地區松桃苗族自治縣縣長葉德恩、重慶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縣委常委、副縣長周奎,分別代表三縣人民政府簽訂了《協議》。
《協議》指出,“錳三角”地區三縣人民政府團結協作、共同努力,“錳三角”地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錳三角”地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是一項區域性的系統工程,具有長期性、復雜性和艱巨性。
《協議》從區域環境保護定期聯席會商機制、區域環境污染聯防聯控長效機制、跨界生態環境事故協商處置機制等方面提出了合作要求。區域環境保護定期聯席會商機制,要求三縣人民政府建立區域環境聯合治理聯席會議制度,每年至少舉辦一次,共同研究解決區域性和跨界性生態環境問題,加快形成“共防、共治、共保、共建、共享”的良好合作局面。區域環境污染聯防聯控長效機制,主要包括:圍繞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根據流域環境容量和區域總量控制目標,優化區域經濟布局;控源截污減排,共同推進電解錳生產企業清潔生產和渣場的整治工作;實行河長、河段環境質量負責制,實施流域停產制度;共同實施區域聯合執法監督,原則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建立信息季度通報機制,每季度向其他兩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通報環境監測、污染糾紛和應急事故等信息。跨界生態環境事故協商處置機制,主要是指做好事故發生通報和處置工作,事故發生后,及時通報可能受影響的縣人民政府;跨界水污染糾紛發生后,應立即召開聯席會議進行協商處理,并按照協商處理意見予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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