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制度頑疾尚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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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1
來源:景觀中國網
從國家利益上來看,世界上任何國家政府都會從土地上取得收益,但取得的方式不盡相同。許多國家是從征收不動產稅的角度取得收益,而我國卻是直接從土地出讓中取得收益。有學者認為,直接從土地一次性獲得收益,是一個被實踐證明了的短期行為,且必然會成為房價上漲的推手。此外,一次性交易收益也是造成土地閑置、拖欠地款等系列問題的溫床。
土地出讓
土地制度頑疾尚存
“應取消土地出讓金,改為按年均勻征收。”3月5日,全國政協委員、山東經濟學院教授郭松海在全國兩會上對記者表示。2009年,地王頻出,這也被社會輿論認為是房價走高的直接推手。于是,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對于完善甚至改革現行土地招拍掛制度成為代表委員們的熱議話題。
從國家利益上來看,世界上任何國家政府都會從土地上取得收益,但取得的方式不盡相同。許多國家是從征收不動產稅的角度取得收益,而我國卻是直接從土地出讓中取得收益。有學者認為,直接從土地一次性獲得收益,是一個被實踐證明了的短期行為,且必然會成為房價上漲的推手。此外,一次性交易收益也是造成土地閑置、拖欠地款等系列問題的溫床。
“土地閑置問題,是房地產市場的一大頑疾。”郭松海建議,在土地保有環節,應將土地閑置費改為征收土地閑置稅,從重征稅,以促進土地占有者或使用者盡早開發土地,從而使土地資源在最大程度上得以有效利用。
土地閑置是一種資源浪費已然成為共識,但是對于閑置土地的懲罰程度一直未有定論。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副總工程師鄒曉云認為,既然是懲罰性征收,就必須起到懲罰性作用,其力度就要以開發商不能負擔起閑置成本為目標。
住宅用地的分類也被代表委員們認為是穩定地價房價的有效措施之一。全國政協委員、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蔡繼明在其提案中表示,應該將納入規劃的住宅用地按照用途分為四類———保障房用地、基本住房用地、改善性自住房用地和奢侈性住房用地。只有將土地供應按照用途進行區分,才能從根本上避免開發商對土地資源的搶奪和囤積,抑制地王現象。
無論是征收閑置稅還是明確住宅用地分類,其目的都在于防止出現高地價,進而推動高房價。而許多代表委員認為,地王頻出與目前單一的土地出讓方式不無聯系。
“現行的‘招拍掛’土地出讓方式,是高地價產生的根本原因。要防止地王頻出,就要改變目前的土地出讓方式。”全國政協委員、大連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說。
現行的完全由價高者得的土地出讓方式,一直為學界所詬病。有學者認為,招拍掛的初衷是為了解決土地交易透明化的問題,但如今透明化的問題解決了,卻因噎廢食,制造了一個又一個地王傳奇。
“招標就是一種很好的出讓方式,只是要改變原來的評標體系,不要把這個體系側重于買土地,而應該體現在完成土地開發的效益上。”鄒曉云認為,政府還可以直接操盤,通過資本運營把土地盤活,直接開發。
鄒曉云的觀點與全國政協委員、清華大學金融系主任李稻葵的建議不謀而合。“目前來看,至少從技術操作層面是行得通的。”李稻葵說。
建言獻策
厲以寧:土地應低房價者拿
全國政協委員、著名經濟學家厲以寧稱,土地招標過程中,應該由房子建成后每平方米售價最低的開發商中標,這樣的地價才能保證合理,對抑制房價也大有好處。
王健林:建立科學的招標體系
全國政協委員、大連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建議,可以將土地出讓全部實行招標方式,建立一套合理的、科學的評估體系,而不僅僅是光看出價如何。為避免滋生腐敗,可以在招標指標體系上好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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