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和大型建筑應具有民族精神
admin
2010-03-04
來源:景觀中國網
近年來在大型公共建筑的發展過程中,國外設計師和設計作品紛至沓來,把中國作為建筑設計實驗場,搞的敗筆老百姓微詞頗多。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國家畫院藝委會副主任李延聲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早在2007年1月建設部等五部委就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強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設管理的若干意見》,但由于該意見只是以部委名義發布,缺乏一定的權威性,仍不能有效遏制城市規劃和大型公共建筑設計中的“崇洋風”。
近年來在大型公共建筑的發展過程中,國外設計師和設計作品紛至沓來,把中國作為建筑設計實驗場,搞的敗筆老百姓微詞頗多。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國家畫院藝委會副主任李延聲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早在2007年1月建設部等五部委就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強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設管理的若干意見》,但由于該意見只是以部委名義發布,缺乏一定的權威性,仍不能有效遏制城市規劃和大型公共建筑設計中的“崇洋風”。
李延聲表示,今后在城市規劃和大型建筑設計和建設中應特別注重體現民族精神,進一步提高城市規劃和大型公共建筑建設管理的立法層次,推動城市規劃和建設走向法制化軌道。
李延聲說,有必要給各地領導加補傳統文化和藝術修養課,而且今后在建設大型公共建筑時,各地應嚴格控制項目投資,提倡限額設計。提倡各地對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加快推行“代建制”,通過招標選擇專業化的項目管理單位,鼓勵代建單位控制造價。應該在程序、信息和責任等三個方面增加透明度,讓國內專家和本土居民有更大的參與和話語空間。
此外, 李延聲建議,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數量、規模和標準要與“國情”和“地方的財力”相適應。設計“要重視保護和體現城市的歷史文化、風貌特色”。要實行建筑方案的“陽光評審”,避免盲目搞國際招標,要建立公開透明的專家評審和社會公示制度,加強方案評選后的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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