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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廣州市沿江中路239號、天字碼頭斜對面的“黃埔軍校同學會舊址”,如今已被粉刷成米黃色,門口懸掛著一把兩三米高的吉他模型,門楣上寫著HEIHEI CLUB。 酒吧的主人還在窗口玻璃上貼了一幅巨大的廣告詞,上面寫著“新貴潮人夜蒲首選之地”,標明了這幢樓的新用途。至于何為“新貴”、何為“夜蒲”,假如黃埔諸生泉下有知,也無法理解。
之前有媒體披露其正門右側墻面的“廣州市文物保護單位”牌子不知所終。記者在現場看到,那塊牌子又“重現江湖”,仍掛在正門右側的老地方。
黃埔軍校同學會舊址變身酒吧經媒體報道后,引起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據文物專家黎顯衡介紹,專家組日前對該樓進行了全面的考察,專家組確認該樓被嚴重破壞。
廣州市文廣新局文物處處長劉曉明表示,專家組最終認定該樓使用者“未完成應履行的報批手續,未嚴格按照文物保護要求進行施工,對文物建筑造成了一定損傷,使建筑物的空間布局有較大改變,尤其是所挖水池存在安全隱患”。
據專家介紹,《文物法》明確贊成對文物建筑“合理利用”,然而何為“合理”,核心是5個字:“不改變原狀”。他說,人們往往混淆了文物建筑和歷史建筑的界線,其實兩者是不一樣的。前者明確受《文物法》保護,所以利用過程中所受的約束和限制更大,而且《文物法》要求對文物建筑的利用只能以展示為主、利用為輔。
專家認為,要利用文物建筑必須符合三點:即不能改變原貌和結構,不能讓文物存在嚴重隱患,要考慮延續其歷史意義和用途。他說,把廣州市文物保護單位―――黃埔軍校同學會舊址變成酒吧,是不符合上述三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