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摸清文物家底 延續文明血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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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9
來源:景觀中國網
2007年9月30日,是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的標準時點。開展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是國務院作出的重要決策,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是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基礎性工作。
2007年9月30日,是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的標準時點。開展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是國務院作出的重要決策,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是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基礎性工作。
近年來,保護文化遺產已成全球共識。在我國,人們越來越深刻地認識到:文化遺產不僅是歷史留下的遺產,也是綜合國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文化資源和國土、環境一樣,是日益重要的國家資源。凝結著祖先智慧與汗水的文化遺產,是源遠流長的中國歷史的重要見證,是光輝燦爛的中華文化的重要載體。它們早已融入中華民族的血脈,成為維系民族復興和國家統一的精神紐帶。
然而,我國文化遺產保護的現狀還不容樂觀。隨著經濟全球化和國家現代化進程的加快,我國的文化生態正在發生巨大變化,文化遺產及其生存環境受到嚴重威脅。不少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古建筑、古遺址及風景名勝區整體風貌遭到破壞。由于過度開發和不合理利用,許多重要文化遺產消亡或失傳。在文化遺存相對豐富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由于生活環境的變遷,民族或區域文化特色消失加快。鄉土建筑、工業遺產、文化景觀、文化線路、老字號等一些過去沒有引起充分重視的文化遺產品類,長期未能納入保護視野,造成較大損失。形勢嚴峻,摸清文物家底,才能更好地加以保護。
這次普查,將進一步掌握我國境內地上、地下及水下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的數量、分布、基本情況、保存現狀和環境狀況,對正確認識基本國情、維系文化生態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上世紀80年代開始的第二次全國文物普查時,登記在冊的不可移動文物只有40萬處,與我國悠久的歷史和豐厚的遺產不相稱,也與廣袤的國土面積以及應得到保護文物的存量和價值不相稱。這次普查的視野將更開闊,不可移動文物類別包括古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等6大類59個小類。具有典型價值的鄉土建筑,近代工業建筑、金融商貿建筑、文化教育衛生建筑,各類水利、林業、交通和軍事設施,以及各種風格、流派、形式的近現代代表性建筑等,都將獲得特別關注。
摸清家底,重在準確。專業人員要科學把握認定標準,把普查、登記文物和申報文物保護單位區分開來,凡是符合認定標準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文物都應登記,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確保數據準確。對專業人員通過田野調查采集的數據、得出的結論給予充分尊重,任何人不得干預、擾亂普查正常業務工作,堅決避免以主觀意志決定文化遺產數量的做法。按照國務院通知要求,各級政府要把普查經費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確保人財物到位。
文化遺產是不可再生的珍貴資源,亡羊補牢難以挽救,未雨綢繆才是良策。在期待普查取得豐碩成果的同時,我們更期盼以此為契機,調動全社會參與文物普查的積極性,進行一次保護文化遺產的動員教育。只有形成人人關心、參與遺產保護的良好氛圍,文明之花才會根深葉茂、經久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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