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頓“大隧道”的公眾參與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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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4
來源:景觀中國網
公眾參與通常包括三個要素:公民獲取信息的權利,公民參與政府決策的權利,以及通過獨立審查程序保證公平的權利 把“中央大動脈”埋入地下,修建一條“大隧道”——1970年
公眾參與通常包括三個要素:公民獲取信息的權利,公民參與政府決策的權利,以及通過獨立審查程序保證公平的權利
把“中央大動脈”埋入地下,修建一條“大隧道”——1970年代,美國波士頓開始醞釀一項重大工程。
1959年,一條兩側被涂成綠色的高架橋穿城而起,波士頓政府稱之為“中央大動脈”,波士頓居民卻喻之為“綠色大怪物”:建成后人為地割裂了城市空間;到2000年,它每天堵車長達8至10個小時。
“因為修建高架橋,大片社區被迫拆遷,這導致了激烈爭議。”麻省理工大學城市規劃系榮譽退休教授李燦輝在接受本刊采訪時表示,但“爭議也促進了城市規劃中的公眾參與。”
李燦輝即是一個堅定的高速公路反對者——他生于廣東,7歲移民美國,在波士頓唐人街長大,而“中央大動脈”穿越了從小生活的社區,他的家被迫拆遷。
“大隧道”則旨在拆除高架橋,在地下建設拓寬的高速公路,將地上區域恢復為綠色公共空間,這無論對交通、城市景觀還是環境保護而言,都是有利的。“‘大隧道’即是對以往錯誤的糾正。”李燦輝說。
“波士頓大隧道”堪稱美國有史以來最龐大的公共建設工程——設計花了10年,修建花了16年,而耗資則高達150億美元,是最初預算的3倍。其中有1/4被用于“公眾參與”項目,共37.5億,平均每年1.44億。
“公眾參與是美國近50年來城市規劃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李燦輝說。在美國,公眾參與通常包括三個要素:公民獲取信息的權利,公民參與政府決策的權利,以及通過獨立審查程序保證公平的權利。
在信息公開方面,從1983年到1991年,“大隧道”工程的監理方和建設方共提交了三個版本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被放置在圖書館、超市、郵局等公共場所,任何人都可以查看并提出意見。隨后是聽證會和公眾再評議,1990年,長達500頁的《環境影響最終評估報告增補本》出爐,收錄了公眾評議264條,評議的團體來自各個領域和階層,比如“美國機動車聯合會”“波士頓建筑師協會”“麻省之友”“中央干線地區商務委員會”等。另外,波士頓政府還有“大隧道”工程官方網站,人們可以從中獲取施工規劃、工程進度等信息,也可以表達意見。
1981年開始設計的查爾斯河上的大橋,作為整個“大隧道”工程的一部分,在公眾參與決策方面,可以作為一個例證。許多環境保護者反對修建大橋,希望修建河底隧道,但是這個想法與其他27個方案,都造價太高。當規劃截稿期逼近時,工程官員弗雷德·薩爾武奇挑選出了“Z方案”——意為“最后一個方案”。這個方案造價合理,但是需要在大橋與河岸的連接處堆起高達30米的斜坡。由于這可能導致一座“新英格蘭史上最丑陋的建筑”出現,還是受到了各方的反對,查爾斯河對岸的劍橋市甚至提起訴訟。“Z方案”最終還是擱淺。
直接后果是工程延期,損失2300萬美元。直到1994年,才找到一個令各方滿意的方案。麻省公路管理局主席馬修·阿莫瑞樂接受《南方周末》采訪時表示,如果想要公眾參與,就得花時間花錢,而這樣的花費是值得的,因為“我們得到的是一座美麗的城市地標式的橋梁,而不是一個幾十年的遺憾”。
“公眾參與是現代城市決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李燦輝說,“要讓城市里居住的人感覺到,他們和這個城市是一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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