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長:中國應6措施加強城市文化遺產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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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18
來源:景觀中國網
20世紀50年代以來,城市化進程在世界范圍內明顯加快,不可避免地加劇了城市人口、土地、資源、環境和文化遺產保護等方面的矛盾,給文化遺產保護帶來了極大沖擊,文化遺產所承擔
20世紀50年代以來,城市化進程在世界范圍內明顯加快,不可避免地加劇了城市人口、土地、資源、環境和文化遺產保護等方面的矛盾,給文化遺產保護帶來了極大沖擊,文化遺產所承擔的壓力和風險不斷加大。在世界很多地方,尤其是亞太地區和像中國這樣的文物大國,如何在快速城市化進程中保護好文化遺產,已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城市化進程中文化遺產保護的背景及意義
中國歷史悠久,擁有極為豐厚的文化遺產,登記在冊的地上地下不可移動文物40余萬處。先后公布國家級、省級和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7萬余處。已有世界遺產31處,其中世界文化遺產和文化與自然混合遺產27處。公布了103座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擁有各類博物館2300余座,近年又新建和改擴建一批大型綜合性和專題性博物館,形成了門類齊全、特色鮮明的博物館體系。
我國政府一貫高度重視文化遺產保護。1982年頒布的文化領域的第一部專門法律《文物保護法》,標志著中國以文物保護為中心內容的文化遺產保護制度已經形成。2002年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標志著中國開始建立起單體文物、歷史地段、歷史文化名城等多層次文化遺產保護體系。
但是,在經濟蒸蒸日上的同時,很多城市景觀和人們的生活方式發生了根本變化,一些傳承千百年的有形和無形的文化遺產,隨著人類心理、自然環境和社區活動的改變而陷入危機,一些歷史地段迅速消失,很多傳統民間文化遺產面臨消亡。
目前,我國城市文化遺產保護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沖擊,主要表現為:
第一,城市規劃編制思路亟須改進。面對城市化的迅猛發展,歷史性城市的總體規劃往往仍然沿用單一中心的規劃布局和傳統的城市擴張模式,使城市中心區功能過分聚集,城區的擴展出現“攤大餅”趨勢,于是各類“城市病”開始凸顯,文化遺產及其環境保護狀況日益惡化。規劃的弱勢與市場力量的強勢帶來很多綜合問題。
第二,“千城一面”的問題比較突出。目前,“特色危機”成為城市建設中的共性問題。不少城市規劃設計手法抄襲趨同,追求大體量的建筑物、大規模的建筑群,導致城市面貌千篇一律,致使一些獨具特色的歷史性城市和歷史文化街區被單調的新建筑群所淹沒。
第三,“舊城改造”引發“建設性破壞”。舊城區是城市中歷史記憶保持最完整、最豐富的地區,同時也是房地產開發高價爭奪的黃金地段。一些城市為了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不合理地要求“就地平衡”,盲目在舊城區內興建高層建筑,使文化遺產及其環境遭到破壞。
第四,建筑設計缺少文化內涵。近年來,一些建筑設計過分強調個體的面孔與性格,追求形式上的獨特和怪異,卻很少考慮它與環境的文化關系,大部分設計既無歷史文化內涵,也無建筑創作意境可言,導致歷史地段的民族傳統、地方特色的逐漸失落。
第五,穿城式交通道路的建設破壞了舊城道路格局。一些歷史城市為了滿足高速、快捷的城市交通需要,投入大量資金拆房修路,采取拓寬傳統街道,在舊城建設穿城式交通干道和立體交叉道路系統,使“曲徑變通途”,改變了舊城空間形態及街巷肌理,導致傳統道路格局的破壞。
第六,錯位開發使文化遺產受到傷害。一些文化遺產及其環境面臨游客超載、錯位開發的嚴重威脅。“人滿為患”,大量游人的涌入使文化遺產地不堪重負,給文物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樓滿為患”,文化遺產所在地的“商業化”、“人工化”和“城鎮化”,嚴重損害了文化遺產的原生環境。
城市最重要的文化遺產是城市遺存的建筑物。城市遺存的建筑是人類文化的重要載體、民族歷史的縮影,也是民族精神的象征。在城市的建設、發展中,保護好具有歷史和文化價值的建筑,對于增加城市的綜合文化魅力、吸引游人觀光游覽、促進城市旅游發展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文化遺產保護的思考與舉措
反思中國城市化進程中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我們清醒地意識到:當城市發展與文化遺產保護發生沖突的時候,為了保存不可再生的珍貴文化遺產,經濟利益應該做出必要的讓步,不論國家的還是地方的利益,都必須為保護人類的共同文化遺產做出犧牲。為此,我們需要依靠立法和法律的威懾力來維護文化遺產的安全性。從國際經驗來看,歐洲許多國家具有非常明確的歷史文化保護立法思路,強調保護工作不是獨立的而是多元的,將保護與住宅建設、政府職能、資金保障、社會監督、公眾參與聯系起來,并以法律、法規的形式明確下來,為保護工作提供了良好外部環境和重要基礎保障。所以,城市的有關法律以及發展規劃應與保護理念結合,形成平衡與和諧的發展格局,使城市在動態變化中,始終保持文化遺產保護的理念和意識,維護城市記憶所必須的物質依托。
另外,我們必須關注古跡遺址周邊環境的惡化及應對方法。2005年10月,在西安召開的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ICOMOS)第15屆大會發表了《西安宣言》,提出了新的文化遺產保護理念和保護范圍,將文化遺產的保護范圍擴大到文化遺產的周邊環境以及環境所包含的一切歷史的、社會的、精神的、習俗的、經濟的和文化的活動。《宣言》認為,在保護理念和保護范圍得到了科學的拓寬后,文化遺產將得到更有效的保護,它如同在文化遺產周圍搭建了牢固的保護屏障,其作用是不僅更好地保護文化遺產,而且有利于保護遺產環境中動態的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從而鞏固和加強文化遺產的歷史價值和文化價值的保護。
目前,國家文物局越來越重視城市化進程中文化遺產保護的問題,采取一系列措施,在重要歷史建筑、古跡遺址周圍設立保護區、緩沖帶或建設控制地帶等,取得了保護文物本體及周邊環境的初步成效。此外,還重點從以下三方面進行探索:
一是健全文化遺產及其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體系。法治是保證,要不斷加大現有法律法規的實施力度和理論研究工作,確保法律手段和理論研究在保護中發揮更大作用。近年來,國家文物局把加強法制建設列入工作重點,經國務院批準,2005年11月設立了政策法規司,為進一步開展工作創造了條件。同時也注意到在文化遺產保護方面,應以立法和行業標準進行管理,以法規進行制約、指導和引導。制定國家標準和技術規范,統一理念,規范行為,指導操作。
二是加強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的研究編制。由于文化遺產保護的特殊性和復雜性,目前保護規劃的編制嚴重滯后。如列入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138處大型古代城市遺址中已制定專項保護規劃的僅有16處,占11.6%,目前正在制定專項保護規劃的46處,占1/3,兩項合計不足45%,嚴重不適應保護工作的需要,因此還需加大力度,盡快使列入保護單位的各類文化遺產均在保護規劃的指導下得到更為妥善的保護。近年來,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歷史建筑研究所等規劃編制機構,堅持工作在遺址保護的第一線,在開展前期調研和探索編制保護規劃的理論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制定了一批高質量、可行性強的大型古代城市遺址保護規劃。同時,要推動保護規劃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和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并制定國家管理層面的實施規劃的措施,使文化遺產保護與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形成有效的、科學的、合理的統籌協調,實現文化遺產價值的完整保護。
三是努力創造條件,確保城市大遺址等重大文化遺產保護項目的實施。通過啟動和實施重點項目,完成一批重要文化遺產保護的示范工程,逐步形成文化遺產保護的良好自然、人文和生態環境,促進區域社會、生態的和諧與可持續發展。2005年,國家為大遺址保護設立了每年2.5億的專項保護資金,加大了大遺址的保護實施力度。近兩年,有關部門及地方政府先后實施了高句麗遺址、殷墟遺址和大明宮遺址的保護和環境整治,取得了一些寶貴的經驗。這些實踐使我們更加堅信,保護的成果完全可以為所在城市創造良好環境,改善當地人民生活,發揮文化遺產保護的綜合效果。
科學有效地保護城市文化遺產
城市文化遺產保護的好壞,關鍵在于決策。城市文化遺產的管理者和決策者必須不斷提高自身歷史文化素養,本著對歷史、對城市、對人民負責的態度,組織開展對所在城市發展的歷史和現狀的分析和調查,明確城市未來發展的定位,合理設計城市傳統歷史區域和新興現代區域,制定符合科學發展的城市發展規劃和文化遺產保護規劃,在文化遺產得到有效保護的前提下,通過合理利用,使文化遺產為城市發展服務,為人民群眾服務。具體而言,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要探索區域整體協調發展戰略,通過實施區域規劃,緩解在城市性質、規模、布局方面過于集中的壓力。文化遺產及其環境不是城市發展的包袱,而是城市發展的財富、資本和動力。要通過整合資源,在繼續加快發展的同時,促進文化遺產及其環境的保護,將文化遺產及其環境保護的理念和要求貫徹到城市規劃的各個層面。
二、在加快城市化的進程中,妥善處理好新城擴建和舊城改造的關系。歷史文化名城在整體保護舊城的同時積極發展新區,是城市文化遺產及其環境保護的首選模式。北京市現有的城市總體規劃,確定了構筑市區與多個新城相聯系的新的城市形態,有利于保護與建設互不干擾、相得益彰。在整體保護舊城的同時,要對舊城內的傳統建筑加強日常修繕、對基礎設施和生活條件加以改善。特別是要動員社會資金,以自助方式進行小規模整治與改造,這有利于保護歷史文化街區傳統特色和原有社區結構。
三、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保護城市文化遺產。一是在重要文化遺產周圍設立保護范圍及緩沖區,像北京的故宮、天壇等均有保護范圍和緩沖區。蘇州則劃定了“一城二線三片”的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范圍,并確定了45個重點保護的歷史地段。此外,中國的南京、法國的巴黎、摩洛哥的菲斯古城等,都嚴格控制建筑高度,并制定控高規劃以保護原有城市空間形態,維護城市景觀的完整性。二是尊重城市原有路網格局。1933年8月,國際現代建筑協會通過的有關城市規劃的《雅典憲章》指出,為保存好代表某一時期、有歷史價值的古建筑,舊城建設用地規模應符合傳統街巷肌理,避免形成超大規模的街坊;在規劃上要防止城市快速路穿越,避免破壞原有的路網格局;嚴格控制舊城內機動車數量的增長,大力發展公共交通,以形成對舊城未來交通格局的有力支撐。三是加強城市考古研究工作,將城市作為考古的重點對象。
四、遵守文化遺產保護的原則,注重保持和發揚城市特色。文化遺產的保護不是一項簡單的、短期性的建設行為,而是一項高層次的、長久性的文化活動。必須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堅持保護真實性和完整性的原則,不改變文物原狀。同時,高度重視城市化的發展帶來文化的趨同問題,重視城市文化的歷史淵源和區域文化的差異,重視文化多樣性的保護。
五、在擴大文化遺產保護領域的同時,重視保護與利用的結合。文化遺產的保護領域不斷擴大,繼歷史文化街區、村鎮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納入保護范疇之后,文化景觀、文化線路、文化空間等新視點又引起人們關注。應繼續加強研究,把更多的反映人類社會進程的文化遺產列入保護之列,其中包括近代工業建筑的遺產。保護文化遺產的根本目的,在于傳之久遠,造福子孫后代。重視保護與利用的結合,就要挖掘文化遺產潛在的文化內涵、社會價值和對城市發展的積極意義,使文化遺產融入人類現代生活,發揮更大作用。博物館等文化遺產開放單位,要積極舉辦各種展覽,搭建多種平臺,宣傳文化遺產保護成就。
六、提升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的社會公共形象,實施文化遺產保護的全民動員。文化遺產保護作為公益事業,應更加注意自身的公共形象,使它的成果惠及廣大民眾。在現代信息社會,文化遺產地不應將自己封閉起來,孤立于社會之外,而要讓其歷史氣息、文化氛圍為人們帶來愉快、熏陶和啟迪。為此,2004年以來,全國性博物館、紀念館對未成年人等實行免費參觀,文化遺產保護單位則在“文化遺產日”等節日實行免費開放,同時廣泛開展文化遺產保護知識的宣傳和普及活動,讓更多的人分享文化遺產蘊含的豐富價值。所有這些,對于增強群眾的文化遺產保護意識,形成全社會關心、愛護并參與文化遺產保護的氛圍,完善文化遺產的社會監督機制,具有積極的作用。
(作者:國家文物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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