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遺產保護中的“運動化”苗頭
admin
2006-06-15
來源:景觀中國網
若說20世紀中國是個“文化極端主義時代”,那么,去年年底由學者推動、由國家頒布的“文化遺產日”,其意義便不可小視。20世紀是一個“漫長的年代”,在那一百年中,國人為摸索民
若說20世紀中國是個“文化極端主義時代”,那么,去年年底由學者推動、由國家頒布的“文化遺產日”,其意義便不可小視。20世紀是一個“漫長的年代”,在那一百年中,國人為摸索民族復興的道路,頻繁付出巨大代價,我們在短短的光陰里遭遇太多事件,恨不得時間過得再快點。在戰爭與饑餓中犧牲,無疑是代價中最沉重的;而為了獲得文化的現代性而不惜破壞自己的傳統,犧牲自己的文化,這一代價,一樣的沉重。“文化遺產日”的頒布,使保衛傳統的民間呼喚,被官方認可和接受(甚至可能被推為新口號)。保衛傳統的呼喚,過去往往被主流的“去傳統政治”所淹沒。“文化遺產日”的頒布,改變了這一局面。國家頒布“文化遺產日”,是糾正“文化極端主義”錯誤、還遺產應有歷史地位的重要舉措。
有次我跟幾位學界朋友閑聊,談起我對于“文化遺產日”的態度。他們中有幾位跟我意見大致相同,而有一位卻認為,文化遺產的保護,一旦蜂擁而上,便可能淪為企圖從政府獲得“資源”的各色人等的牟利手段。他列舉出了一些學者姓名,接著說:“哎呀,他們都忙乎得很啊,到處搞所謂的遺產調查,到處參加各級政府在五星賓館召開的所謂文化遺產學術討論會,學問都不做了……什么文化遺產啊?這些所謂學者,招搖撞騙而已。”
如此批評,先使我想起遺產旅游(及其文化破壞作用),之后使我回想起些許相關觀察。我曾作為局內人從某個富裕地區政府部門了解到,幾年以前,這個地區已投入幾億元來申請進入聯合國“世界文化遺產名錄”;有錢了是好事,這下省、市、縣各級的有關部門和學者都來參與其中,申報項目的有,申報研究課題的也有。項目與研究中,有的確是與申報工作的主題直接相關,可是,有的卻只有間接或次要關系,甚至許多與之毫不相干……這些都不要緊,要緊的是,幾年間,整個地區鬧成一團,報紙、電視不斷報道,政府為了增加當地遺產的知名度,每年耗費錢財舉辦“文化節”,邀請各方神圣來宴會與旅游。整個地區,多年來宣傳費用居高不下,文化活動極度頻繁;本來許多也該保護的遺產沒保護,為了突出被選擇的遺產在當地景觀中的地位,政府強行拆除了不少本來也具有同等遺產價值的建筑。而“世界文化遺產名錄”給的名額特別有限,幾年后,本來可以用來建設一所高等院校的數億元花光了,“遺產”申報工作卻沒了下文。對于如此“申遺”,平時被傳媒“轟炸”得天天盼望好消息的老百姓,沒有意見是不可能的——他們終究是納稅人。
我對于“文化遺產日”的意義,有充分認識;另外,我也景仰那些為了文化遺產保護事業奔走呼號的前輩。如今政府財政收入大增,動用重金來營造我們生活的文化氛圍,沒什么錯。然而,我那個朋友所發的牢騷,卻也非毫無道理。
近些年來西方“遺產”觀念“東征”(觀點是英國歷史學家David Lowenthal提出的),我們的“文化自覺”與此相關(一如現代性的追求,這樣一種“事后諸葛亮式的自覺”,有步西人之后塵的嫌疑)。作為研究者,我懷疑這種“自覺”的獨創性,但為了理解,我還是相信它源于一個值得肯定的觀念轉變:在此之前,國人都誤以為,凡是現代人都應反對以至破壞傳統;如今人們才意識到,作為一個現代民族,我們也需要珍惜自己的過去。然而,難道中國的事情,都得通過“運動化”才能落實?
對于遺產保護,我心情很矛盾:一方面,我欣喜地看到這有助于國人摒棄“文化極端主義”;另一方面,我覺察到遺產保護已有“運動化”苗頭。我以為,文化遺產源于歷史的積累,不可能一蹴而就地“再創造”。遺產保護是好事;好事無疑永遠是事兒,但要留住這個詞匯中的“好”字,我們就需要小心謹慎,防止好事變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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