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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報載,在尚未交付使用的某市新火車站站前廣場,剛種植下去的棕櫚、櫸樹等名貴樹木有許多就已被曬死,直接經(jīng)濟損失達幾十萬元。尤其是每棵千元以上,被列為國家重點野生保護植物的“櫸樹”,幾乎是全軍覆滅。
對這些名貴樹木的夭折,或許只能用“慘死”二字形容。凡是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移植樹木應(yīng)在春季,并且在移植之前要對枝葉進行修剪,以免水分蒸發(fā)。然而,該火車站站前廣場上的這些樹木,居然都是在盛夏來臨之前匆匆栽下的,而且都沒有經(jīng)過修枝剪葉。經(jīng)過這種折磨,終于因為“水土不服”而相繼死去。
人們會問,為什么要違反自然規(guī)律搞綠化呢?事實是有關(guān)部門非要這么做不可。理由是為了使新火車站廣場上的綠化景觀出新,迎接全國的一項大型賽事,沒有樹葉的樹不成景觀,因此不準綠化單位為其剪枝。
筆者認為,與其說這些名貴樹木是慘死于烈日的暴曬,不如說是慘死于“形象工程”之手,我也再一次知道了什么叫“拍腦袋”,什么叫“想當然”,并且知道了即使在“拍腦袋”、“想當然”成了過街老鼠的今天,仍有人在搞“權(quán)力”大于科學規(guī)律的事。
那么,這種嚴重違反自然規(guī)律的“形象工程”,究竟該由誰埋單?樹死不能復(fù)生,是責任必須追究。一直以來,就是因為問責的缺失,許多“形象工程”在壞了政府形象之后,也常常成了“情有可原”,即使“高高地舉起”,最后還是“輕輕地放下”,結(jié)果便是“拍腦袋”、“想當然”的愈演愈烈。追究責任,不僅是為了那些慘死的名貴樹木,更是為了不讓更多公共財政再慘死于“形象工程”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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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真有“綠色泡沫”要形象 還是要實效?
該給“大樹進城熱”降降溫了
長官意志催生綠色弱勢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