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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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31
來源:景觀中國網
在西方,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要求來自于西方社會對現代化進程中人的“異化”和“物化”的反思。然而,中國目前卻正處在現代化的進程當中。現代化的發展目標和非物質文化遺
在西方,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要求來自于西方社會對現代化進程中人的“異化”和“物化”的反思。然而,中國目前卻正處在現代化的進程當中。現代化的發展目標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二者之間的矛盾帶給中國人諸多困惑。
“浮躁期來了”,遼寧大學教授、國際民俗學家協會最高資格會員烏丙安對《瞭望新聞周刊》說,“現在各地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就像打擂臺一樣”。
烏丙安是在7月5日至8日由文化部、江蘇省人民政府聯合舉辦的“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蘇州論壇”上說出這番話的。
在此次論壇上,文化部部長孫家正近兩個小時的脫稿發言在其后的幾天里被許多專家頻頻引用:“我們正在一鍬一鍬埋葬自己的文化”;“我們的祖先遠比我們更有創造力”;“斷層和失根的文化可能使我們游蕩的靈魂難以找到精神的家園”。
與此同時,一些地方政府對待保護的不當措施成了專家、學者們的批評對象;對于專家學者們的討論,基層官員的反應是“沒有什么新東西”;而被專家認為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主體的傳承人卻始終是論壇的缺席者。
有學者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正面臨學術、實踐方面的諸多困惑。
保護成了生財之道
“就要申報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了,我們該怎么辦?”在蘇州的那幾天,經常有地方官員向身為“中國申報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評審委員會”評委的烏丙安提出這樣一個問題。
提問的原因不盡相同,不過目的大多相仿——希望能夠提高申報的命中率。有些城市甚至喊出了口號:“一定要擠進第一批名錄!”
按照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的規定,“為了使其領土上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確認以便加以保護,各締約國應根據自己的國情擬定一份或數份關于這類遺產的清單,并應定期加以更新。”文化部從今年開始建立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可謂對這一公約的回應。
在烏丙安看來,有些地方政府關心申遺,卻并不完全為了保護,“為什么大家關心申遺,因為它能帶來利益”。
某地將四十多名老藝人組織起來集中培訓。“這不是集中改造老藝人嗎?”烏丙安說,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本意是為了保持文化的多樣性,如此一“改造”,顯然就背離了初衷。
論壇期間,蘇州這個一年前承辦了第28屆世界遺產大會,并擁有昆曲、評彈等多種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城市,在得到眾多的肯定之后,也受到了一些批評,比如周莊古鎮的過度商業化。
中山大學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中心主任康保成教授在接受《瞭望新聞周刊》采訪時對這種“文化商品化”深有感觸。在江西的流坑村,他看到,當地老百姓用來祈禱、祭祀的儺戲被搬上了戲臺。“當你看到那些祈愿的儀式出現在戲臺上,還有省里聘來的播音員報幕的時候,那感覺真是怪怪的。”
還有環縣。據康保成介紹,這個縣原本有幾十個業余道情皮影班組,為當地農民所喜聞樂見;如今,該縣將這些業余的班組升格成中央劇團,還曾計劃修建一個大劇場,并以此向文化部要求撥款。
“民間的演出形式一旦搬上大舞臺,哪里還有原汁原味可言?”康保成說,“在一些地方,寶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成了一種資源,成了生財之道,同時也嚴重走形、變形。”
“當我們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還沒有做到家的時候,就將其推向市場進行開發利用,實際上是等于把原生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撕成碎片,各取所需。”烏丙安說,“如果不按科學規律進行保護,搞不好,這是在打著保護的旗子進行最后一次徹底的文化破壞!”
沒有無緣無故的歌舞
許多專家、學者都對這種“文化碎片化”、“文化商品化”的趨勢表示了擔憂。而所有這些現狀的癥結似乎都集中在一個問題上——“為什么要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
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中,“‘非物質文化遺產’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在中國,無論官方文件還是學術研究,人們經常用的是另一個詞語——“民族民間文化”。
為什么要保護?《公約》中寫道:“它是文化多樣性的熔爐,又是可持續發展的保證。”
“不過大多數中國學者在談論這個問題時主要還是從民族利益出發的”,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文學研究所研究員劉魁立對《瞭望新聞周刊》說。他認為,在全球化的大潮之下,我們更需要一種民族認同。我們需要明白,我們的建筑、我們喝茶、我們歌舞,那都是我們集體無意識的根源。
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賀學君研究員在接受《瞭望新聞周刊》采訪時也指出,“每一個民族事項背后都有一種核心價值,有自己產生的最早的原因。正是這些本質的東西塑造了我們看問題、看事物的方法。”
北京大學人類學和民俗研究中心主任蔡華教授對《瞭望新聞周刊》說,“五四”以來,中國一直不遺余力地向西方學習,但到了全球化的今天,我們卻突然發現“我們已經不是我們了”。
在這些觀點中,素有“文化活化石”之稱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被看作是“中華民族的情感基因”,也是“我們今天與過去的溝通渠道”。
烏丙安因此把集中培訓老藝人之類的事情叫做“集體改造”。“我們需要了解的不是唱歌、跳舞本身,而是唱歌跳舞背后的老百姓的生活狀態和他們的生活需求。”
“沒有無緣無故的歌,沒有無緣無故的舞”,論壇期間,烏丙安數次說到了這樣一句話。“以淮河地區的花鼓戲為例吧,現在好多地方申報花鼓燈,請了許多舞蹈家作指導。淮河兩岸的老百姓是最苦的,沒事就跳花鼓燈?是撐的,還是餓的?”
“實際上,人們只有在祭祀大禹王的時候才跳花鼓燈,是希望不要再發大水了。”他說,如果這些問題都沒有搞清楚,那么保護的只能是空殼。
除了能夠承擔喚起民族認同的文化功能之外,非物質文化遺產也被看作是一種文化資源和文化資產。
據介紹,最初提出對非物質遺產進行保護的國際組織并非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而是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以美國迪斯尼動畫公司的動畫片《花木蘭》為例,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文化室主任朱兵說明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這一屬性。
北京師范大學民俗學與社會發展研究所教授蕭放則舉了傳統節日的例子,“傳統節日能夠激發人們的消費動力”。
但即便從這個角度講,“原生態”保護的重要性依然是專家們所強調的。“我們經常說要創新,可是不知道舊,怎么知道新?”復旦大學中國歷史地理研究所副教授安介生說。
現代化進程中的悖論
“要實行原生態的保護”,“回到生活本身”,“必須重視對文化母體的保護”,許多學者說。不過,也有人對此表示了質疑。
“我們通常喜歡用的一個詞是‘原生態’。我不太常用這個詞。原生態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要保持昨天的生活方式。可是讓今天的人去保持昨天的生活方式,按照昨天的生活方式去生活,能行嗎?”劉魁立說。
“說到在當今社會條件下的非物質文化保護,我想沒有哪一個題目會像它這樣包含著那么多的悖論。”劉魁立所指的諸多悖論之一是旅游業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開發。他認為,當非物質文化遺產變成商品的時候,就不再具有原來的功能。當我們把結婚這樣莊嚴的事情變成一種有趣的活動來表演,供人觀賞時,內心的情感、莊嚴的形式都被抽空了,保留的僅僅是外殼。“對于這些情況,非常明顯的,我們大家都不贊成,應該說這是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破壞和褻瀆,也是脫離了生活。”
但是,“反過來問,原來占全國人口90%以上的農民,有一部分已經離開了鄉村,來到了城市,他們將自己原來的生活方式截取某些片段,當作一種旅游資源,供給那些不同生活方式的城里人或外國人來觀賞,難道這本身不是生活的需求嗎?怎么能說這是脫離了生活呢?”
“這就是他們的生活。他們的生活方式是現實要求的必然結果。”劉魁立說,“現在,70%的農業人口,其中包括相當一部分離土離鄉的人,他們同樣需要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難道能夠要求他們為了保護世界文化的多樣性,保護某種文化遺產的表現形式而犧牲自己、固守貧窮嗎?”
“無論是東方還是西方,人們對傳統的依戀往往源于對現代化的反思。”康保成說。
日本是世界上最早立法實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國家。在二戰戰敗后的日本,面對滿目瘡痍,一些學者認為,日本應該回到江戶時期,也就是明治維新之前。這些學者把日本當時的慘況歸咎于明治維新所建立的強大海軍以及“全盤西化”的政策。他們認為,必須好好保存民族民間的傳統,以傳統文化來武裝日本國民的精神。
康保成認為,在西方,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要求來自于西方社會對現代化進程中人的“異化”和“物化”的反思,是西方后現代人本主義思潮的一種反映。
“然而,我們卻正處在現代化的進程當中”。在接受《瞭望新聞周刊》采訪時一直對“原汁原味”情有獨鐘的康保成也不得不承認,現代化的發展目標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二者之間的矛盾“正是問題的核心”。
繞不過的敏感話題
雖然提出了諸多的疑問,但劉魁立的本意卻并不是為文化商品化正名。“我不贊成把非物質文化遺產改造成商品,絕不贊成。但是,一定要找到一條出路來解決現實中所存在的這些悖論和人們的困惑。”他對《瞭望新聞周刊》說。
“實際上,在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不單是一個概念問題,更多的是一個社會實踐問題。”中央美術學院人文學院文化遺產學系副主任、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中心主任喬曉光教授在接受《瞭望新聞周刊》采訪時說,“在之前的五十多年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只是一個部門行為,但很快的,在我們的學科發展還未作好準備的時候它已經成了一個國家行為了。”
“你聽完會議感覺有新東西嗎?”某省文化廳的工作人員這樣問記者。“沒有”,他給出了自己的答案,“我參加過好多次這樣的會議了,每次都差不多。”
論壇期間,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這個概念本身,不止一個小組產生了爭論。專家們的解釋有的從英文的本意說起,有的從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公約說起,有些則從非物質遺產保護的歷史說起,但總是讓一些基層工作人員感到“太過學術”,“越整越不明白”。
參加此次論壇的惟一一位非政府組織代表、云南省生物多樣性和傳統知識研究會項目官員李波也對記者表示了他的失望,因為整個論壇“過于文化中心論”了。他在提交給大會的論文中寫道:“文化遺產需要保護,不僅僅是因為人類社會對遺產文明的保護負有責任,同時更是創造了這些遺產的社會群體維系社會穩定,社會和諧發展,可持續生計發展的基礎。這對互為表里的需求在文化遺產保護和開發的問題上得不到和諧的回應,文化遺產保護的實效將大打折扣。”
“我們需要對本土的問題要做一個更大跨度的解決,而不是光關注一些偽問題。”喬曉光說。
“今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弱化,是由政府主導下的社會綜合因素導致的,而不是創造者的個體意愿”,中國美術學院教授鄭巨欣說,“解鈴還須系鈴人。”
不少學者指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問題從來就不僅與文化有關。
“很多項目都涉及到民間信仰以及歷史評價的問題,這個問題最敏感。在制訂政策的過程中一遇到這些問題,我們的決定就很難作出。”烏丙安說,在很多時候,提到籠統的非物質文化保護,大家態度都很好,但惟獨要提到那些“我認為最好的,最能代表農業文明,最有震撼力的東西”,常常就是“不要做了”,“因為這些最能代表農業文明的文化往往被誤認為是封建、迷信”,“而世界上2/3左右的項目都與巫術及民間信仰有關。”
“為什么這兩年的申報大多是歌舞表演?沒辦法,文化部只管唱歌、跳舞。”烏丙安說,有些國家將婚禮、葬禮作為項目申報,但在我國,這些并沒有專門的主管部門。“一問起來,葬禮歸民政部管,再問起來,民政部也不管,它只管殯葬。”至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很重要的民間技藝、民間工藝,其行政主管單位為原國家輕工部,現輕工部改為輕工業協會,也不再擁有行政職能。
烏丙安建議,“擴大文化部的職能”,“關注大文化”。
康保成則在作小組總結發言時提出,“由文化部牽頭做保護似乎權威性不夠,建議由國務院設立一個專門的部門。因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不是權宜之計,也不是轟轟烈烈的工程。”
而在喬曉光看來,“最大的問題”卻是“三農”問題:“無論我們承認與否,實際上,農民已經被推到了文化傳承的主體地位。面對這樣一個主體,我們要如何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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