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滅與重生的激情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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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4
來源:景觀中國網
作為世界著名遺址,圓明園如何才能實現真正的保護,在圓明園湖底鋪膜,會不會造成一場毀滅性的生態災難,圓明園整治工程未經過環評,究竟該由誰來負責,在水資源嚴重短缺的北京,要保
作為世界著名遺址,圓明園如何才能實現真正的保護,在圓明園湖底鋪膜,會不會造成一場毀滅性的生態災難,圓明園整治工程未經過環評,究竟該由誰來負責,在水資源嚴重短缺的北京,要保障生態用水,是否必須改變固有的水資源管理思路……
4月13日,在國家環??偩侄嵌喙δ軓d,長達4小時的聽證會上,圍繞這些問題,人們就圓明園的毀滅抑或重生進行著激烈的思想碰撞。
圓明園是遺址公園,這一點得到了與會者的一致認同。但是,圓明園的社會價值在于憑吊還是娛樂,它在生態上的定位是天然濕地、人工濕地,還是已經喪失了濕地功能?
圓明園管理處認為,國家文物局與北京市市政府分別在2000年與2001年正式批復的《圓明園遺址公園規劃》中明確,圓明園的性質為遺址公園。
這一點與會專家并無異議,但是,遺址公園的功能到底偏向憑吊還是娛樂,引起了廣泛爭議。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葉廷芳教授指出,圓明園管理部門的種種努力,就是要把圓明園搞成一個熱熱鬧鬧的、能吸引游客的娛樂性公園,而不是一個保持廢墟狀貌的、能引起人們憑吊情緒的國恥紀念地,一個侵略強盜的“作案現場”。將毀壞的東西逐一修復,肯定是不符合遺址公園的性質的。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李螲教授認為,圓明園遺址公園作為“遺址”需要體現的不應是圓明園管理處所強調的“圓明園盛時的基本風貌”,而應是一個被搶盜、被暴力毀壞了的中華民族歷史上輝煌一時的古建筑、古園林殘存的風貌。由此,才能使人們在這里感悟和反思歷史,由此,“文物保護法”中的“進行愛國主義教育”的立法目的才能實現。
圓明園到底是水景園還是濕地,現今的圓明園到底應該是蓄水行舟還是保持在濕地狀態,也引發不同的意見。
圓明園管理處認為,歷史上的圓明園是一座水景園,以水為綱,圓明園不能沒有水,正是供水嚴重不足和圓明園自身的滲漏導致圓明園生態環境逐年惡化。圓明園管理處原副主任、退休職工楊振鐸說,舊時圓明園就沒有自生水,湖和山都是人工的,形態也是人工的,當時由萬泉河水系和玉泉山水系供水?,F在這個水系已經斷了,圓明園已經不是濕地了。清華大學博在衡教授也認為,目前對圓明園水體保護采取的措施,不能把構成歷史園林的要素“水”孤立起來,它存在于歷史園林整體之中?,F在園內已經找不到歷史上的“濕地”環境,當然也就沒有歷史上的那種生態平衡了。
圓明園事件的首位叫停者、甘肅省植物學會副理事長張正春則認為,圓明園總面積5250畝,水面2100畝,屬于濕地生態系統?,F在改造工程違背了原來的設計原理,破壞了以前的景觀特征,破壞了其作為濕地生態系統的基本功能。
北京大學崔海亭教授則認為,圓明園生態上的定位是人工濕地,如果忽視了這一點,就會發生種種生態傷害事件。出于對圓明園整體的保護,應該呼吁國家環保總局和北京市保護對京城而言極其重要的人工濕地。
在湖底鋪設防滲膜,利弊何在。給圓明園帶來生態災難的,究竟是缺水還是鋪膜?
對圓明園定位的差異,使得圓明園管理處一方與許多專家對防滲膜的必要性有了不同的看法。圓明園管理處副主任朱紅認為,圓明園除了所有遺址所具備的歷史教育、文化交流、科學借鑒等功能外,還有游覽休息的公園功能,“以水為綱、以木為本”的圓明園已經逐漸失去其作為“水景園”的關鍵———水。供水嚴重不足和圓明園自身滲漏成為掣肘圓明園的兩大因素,而在北京市水資源極度緊缺的大環境下,管理處鋪膜減少滲漏,似乎是節約水資源的積極選擇。朱紅列舉了不少缺水給圓明園帶來的災難:生態環境逐年惡化,成群的水鳥、野鴨失去了棲息地,動植物品種逐年減少。另外,圓明園湖底地下10米以上深度范圍內均為砂石質,滲水性極強。而此次全部水域防滲處理后,每年可減少滲漏水150.79萬立方米。在防滲做法上,采取“軟防滲”并允許側滲。防滲還留有0.5~1.5米的覆土,可以栽植水生植物,以保持良好的水生生態環境。曾經參與圓明園山形水系修復規劃工作的一位園林設計專家也說,其他一些做過防滲的湖泊,植物、鳥的生長情況都很不錯。
但還是有不少專家認為,鋪膜不但不能創造良好的生態環境,反而會是一場毀滅性的生態災難。北京大學教授崔海亭說,防滲工程傷害了濕地生態系統的生物多樣性和水文生態功能,切斷了山水之間的聯系,使多種動植物遭受生存危機,甚至可能瀕臨滅絕。中國地質大學教授陳鴻漢認為,防滲膜把地下水與地表水完全隔絕,對水底的生態和湖邊的生態都有嚴重影響;從水循環角度來看,適當的湖底滲透對地下水有好處,這部分水并不是流失了,而只是一個簡單的水循環原理。還有些專家對圓明園管理處的說法有所質疑,經過親身考察,他們認定圓明園防滲已經波及湖側。北京大學教授李迪華說,經過嚴密的水泥勾縫,用塑料包裹的紅磚防水墻圍護的擋水駁岸系統阻隔了河湖與陸地的水循環,將使干旱季節環湖樹木得不到必要的生命水源,雨季又會因排水不暢而生長受阻,這將徹底破壞圓明園“天人合一”的意境,那種“渾然天成”、“自然天真”、“恬淡清雅”的美學感受將蕩然無存。更令人痛心的是,園內經過上百年自然演替形成的包含鄉土生物多樣性的自然林,近20年來遭受了多次毀滅性的清除,并被人工草坪與不合時宜的西洋觀賞樹木所代替,重新恢復需要相當長的時間。
先鋪設土工膜,再在上面覆土,就可以解決景觀用水不足的問題。但是,土工膜經紫外線照射和微生物作用,是否會產生有機污染并威脅地下水?
圓明園管理處認為,他們進行的“軟防滲”采用的材料是復合型土工膜,同時在膜上覆土,可以維持一些水生物的生長。據北京水科學研究所的李其軍教授介紹,奧林匹克中心和中央黨校均采用了這種鋪膜的方式解決景觀用水問題,效果較好。但這顯然不足以讓人們對防滲膜放心,有的專家干脆把這種防滲膜帶到了聽證會現場痛陳其弊。
地球縱觀環境教育中心的李皓博士認為,無論是用水泥“硬襯”,還是用塑料膜“軟襯”,對自然湖泊、河流的水環境破壞后果是一樣的。塑料膜根本不是一種自然元素,在圓明園湖底鋪設防滲膜,無疑是一種生態破壞。早在上世紀末和本世紀初,北京、廣州等大中城市的河流治理就出現過與在圓明園湖底鋪設防滲膜一樣的做法,即硬化河床技術,包括固化和襯砌。
上世紀90年代以來,美、德等歐美國家紛紛大規模拆除以前在河床和湖底鋪設的硬質材料,可見防滲膜的使用已經逐步受到了專家的質疑。北京師范大學教授王紅旗說,這種防滲膜經過紫外線照射和微生物作用,可能產生一些有機污染物,形成二次污染。而此時防滲膜拉伸力下降,將很難再通過人力把它拉出來,后果不堪設想。
是因為缺水導致植物大面積死亡,進而不得不砍掉枯樹?還是因為砍掉鄉土樹種、引進草坪和景觀植物,導致了對水的更大需求?
針對圓明園管理處在對圓明園西部實施“恢復工程”中采取的大肆砍伐樹木、灌木、平整山頭之后再栽種草坪的行為,北京大學教授俞孔堅明確指出,圓明園林灌正遭受“三光”政策,這是比防滲工程更令人發指的破壞。
圓明園管理處原副主任楊振鐸認為,是因為缺水才導致圓明園的綠化植物大面積枯死,媒體關于圓明園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的報道有失實之處,報道稱圓明園現在正在砍樹,但是圓明園清理的是枯死的樹。天壇公園一位搞了40年園林管理工作的退休職工表示,以他幾十年的實際工作經驗而言,綠化植樹不能停工,原來的樹木死了,如果不補種,將延長形成生態效應和形成觀賞景觀的時間(至少是兩年),這也是生態損失。
俞孔堅教授用一張張拍攝于現場的照片表達了自己的觀點,“這是1992年4月拍的照片,是圓明園沒有毀壞和可能馬上被毀壞的灌木林的景觀,而湖底在沒水的情況下,會自己演替為北京獨特的灌木林景觀……這是2005年4月8日,一個直徑20厘米的灌木被砍伐的景象……這是一棵很大的桑樹砍伐以后落下的根……這是4月8日正在遭受砍伐的灌木林……這是砍伐完的,幾乎是‘三光’后的山坡……這是大面積正在砍伐、正在平整的山坡,連樹根也挖掉了,大量的樹根被運到園外,推土機在挖溝,大量的灌木沒有了……這是后面的山坡,做成這樣,最后種下草坪,這個草坪是要灌溉的?!?nbsp;
俞教授的照片和簡潔有力的發言引起很大共鳴,獲得現場長時間的掌聲。中國人民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所在讀博士生竺效告訴記者,在看到俞教授出示的2005年4月8日前后拍自圓明園環境整治工程現場的工人大量砍伐灌木和其他樹木(據照片判斷有的樹木直徑可能超過20厘米)的照片后,他感到非常震驚,覺得有必要提醒有關行政和司法機關、與會專家以及社會公眾關注一下圓明園整治工程相關的另一些重要的法律問題:其一,俞教授所出示的照片所描述的砍伐事實是否存在?其二,這一砍伐行為是否經由圓明園管理部門組織、實施?其三,如果是圓明園管理部門組織的,那么這種砍伐林木的行為是否獲得有關部門的行政許可———即是否已經取得《砍伐許可證》?其四,如果已經獲得許可,采伐許可證規定的采伐面積、株數、樹種、期限以及更新改造新林面積和株數等是否被嚴格遵守?
竺效先生說,《刑法》第345條第2款和第346條規定了“濫伐林木罪”,主要是指自然人或者單位故意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行為。同時,如果被砍伐的樹種中包括了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該行為還可能觸犯《刑法》第344條第2款和第346條所規定的“非法采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如果俞孔堅教授作證中所指事件和竺效先生幾個設問被事實和證據證明屬實,那么,圓明園管理處及其有關領導就不是出現在今天的聽證席上,而是可能出現在將來的被告席上了。
在"規劃"指導下進行的整治工程,是否違反了"文物保護法"、"環保法"等更高層次的法規?而在北京市水利部門公開承諾不再造"銅幫鐵底"河的情況下,其下屬單位為何依然承擔了整治工程的設計和施工?
圓明園管理處表示,圓明園整治工程是在《圓明園遺址公園規劃》的原則和指導下進行的。根據“規劃”精神,山形水系作為圓明園“規劃”的整體組成部分,應該加以保護。圓明園管理處只能按照“規劃”的精神開展工作,采用土工鋪薄膜的做法符合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和技術規范。
而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教授李螲認為,圓明園管理處在圓明園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名下進行的“圓明園東部湖底防滲工程項目”及與項目同時進行的河道、湖底挖深、駁岸改建、游船碼頭修建等工程明顯違反了《文物保護法》關于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不得進行其他建設工程”和進行“挖掘”的具體規定。
李螲說,按照法律,“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資源”,對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應是整體性保有和維護其遺存的原貌。也就是說,對“不可移動文物已經完全毀壞的,應當實施遺址保護”,只能拆除不屬于古建筑的后人修在古建筑、古園林遺址上的建筑,在盡可能保有古建筑、古園林風貌的前提下維修古建筑、古園林,而不能以“恢復”為名仿建古建筑、古園林,或者是在古建筑、古園林的遺址上另修新建筑物或另造新園林,除非經國務院另行批準。
李螲說,圓明園管理處未經環境影響評估就在湖中鋪設防滲膜,已造成生態環境方面和經濟方面的重大損失,并對作為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圓明園遺址原有風貌及保護單位范圍內包括水的自然循環體系在內的環境構成了嚴重破壞。
長期參與制定規劃的檀馨女士坦言,在制定規劃的過程中,大家學習了文物法、園林法和有關的法,這次將環保法提出來,也應該學。要遵守“規劃”,政府定了,要你這么做,你就得執行,有意見仍然要拿到政府去解釋。另外,一定要有專家專題論證和領導決策,然后才能實施,這一系列東西急不得,也快不得。
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研究員李文華說,北京市水利部門根據前幾年河湖整治的教訓,在有關領導公開承諾不再造“銅幫鐵底”河的情況下,其下屬研究所和工程公司依然承擔了本次圓明園河湖整治工程的設計和施工,應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圓明園管理處表示,圓明園的工作應該堅持依法辦事、科學決策,堅定不移地按照有關法規和《圓明園遺址公園規劃》的要求,推動各項工作的開展。
圓明園鋪設防滲膜事件折射出來的是北京乃至中國水資源嚴重短缺的現實。是繼續沿用原來的水資源管理思路,還是將生態用水提到應有的重要位置?
參加聽證會的專家認為,圓明園鋪設防滲膜事件不是一件孤立的事件,通過這件事,應該清醒地認識到北京乃至中國水資源嚴重短缺的現實,看到現在水資源管理中只注重開發利用,不重視保障生態用水的嚴重弊端。
有代表說,地下水位的下降,不能歸罪于圓明園管理處,它是由大范圍的大環境造成的,怎么樣解決它的回灌,這是個問題。目前來看,就是500萬立方米的水也解決不了這個地區的回灌問題。
北京師范大學教授王紅旗說,水資源的利用問題,首要的不是堵,而是疏,現在以堵的方式來獲得水資源的節約,是不科學的。應該讓水循環起來,水才能高效地利用,圓明園、頤和園包括森林公園水系應該聯通,使得這種水能夠多次利用,重復利用。
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資源與農業區劃研究所的姜文來說,應采取措施保障具有特殊用途的生態用水。對于像圓明園這樣具有特殊功能的生態用水要進行保障,要考慮因為水滲漏而帶來的一些外部性問題,在水價方面應給予適當的考慮。
環保組織“地球村”負責人廖曉義說,政府應該在水的問題上做大動作。澳大利亞有一個法,所有的水包括地下水和河面水,40%必須保證生態用水,就是給荒野的,就是給那些枯樹的。相比之下我們確實忽略了生態用水。
清華大學的吳良鏞院士說,解決水資源危機,不可能只是調水,還應包括節約水、攝取天然雨水等。在國外的城市設計當中,上世紀80年代以后,就提出已鋪地要跟濕地成比例,我們現在沒有這個概念,這不利于收集天然雨水。圓明園的問題給我們亮出了一道黃牌,北京的水資源危機已經危及到各個方面,污水處理和再利用問題,必須提上議事日程。一位北京市民代表發言時也說,圓明園這么缺水,為什么不能使用中水?北京每年大量的污水得到處理,有大量的中水,但是被利用的中水非常少。
清華大學的錢易院士更是一針見血地指出,解決中國的水資源短缺,特別是北方地區的水資源短缺,可以用“節水優先,治污為本,多渠道開源”3句話概括,這樣才能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管理、可持續利用。
在防滲膜已經基本鋪設完畢的情況下,只有拆掉防滲膜并徹底恢復湖底原狀,才能確保圓明園的生態價值不受損害。亦或,保留防滲膜,并采取一些補救措施,才是保護其生態價值的現實選擇?
圓明園管理處有關負責人表示,將積極配合環保部門進行環評,并根據環評結果,繼續按“規劃”進行環境整治。
曾經去過50多次圓明園的北大教授俞孔堅則堅決要求全部拆除防滲膜。在聽證會上,他出示了自己不同時期在圓明園的留影,并痛陳防滲膜的鋪設對圓明園獨特鄉土群落的災難性破壞,認為此膜不除,將造成圓明園的現代悲劇。
但是,鋪設防滲膜畢竟已經耗費了3000萬元,這使不少人想到以折衷的方式來避免防滲膜可能對生態造成的不利影響。有些專家認為,防滲對于嚴重缺水的北京來說是必要的,但不一定要采取鋪防滲膜這種方式。可是既然已經鋪設了,就應該力求把損失減少到最低。
清華大學水利系沈志良教授給圓明園管理處支招:可以打適當數量的排水井,隨時調節排水量,以此來解決湖底滲漏的問題。連中國少年兒童手拉手地球村11歲的小記者高夢雯也告訴記者另一個“亡羊補牢”的辦法:北京還有許多人工湖,把圓明園的那些膜拆出來,可以用于其他湖的防滲。
任何人都知道“亡羊補牢”的道理。有的代表呼吁,經過科學驗證、專家分析后,不正確的事情就應該停止;現在不停止,將來面對的損失或許就不是現在所能估量的。
圓明園整治工程曾邀請文物保護、道路、水電、植物、水資源規劃等方面專家進行論證,但是直到工程持續數月,公眾仍然毫不知情?公眾和專家在重大問題面前究竟能發揮怎樣的作用?
據圓明園管理處介紹,關于圓明園整治工程,指揮部依據“規劃”,采取專家論證、領導決策、聯合小組設計、專業監理監督、管理處組織實施的工作模式,聘請了專家顧問組,成立了由相關專家組成的聯合設計組,邀請文物保護、道路、水電、植物、水資源規劃等專家對各項工程進行論證。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教授李螲認為,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規定:“推進政府信息公開”,“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決策事項、依據和結果要公開,公眾有權查詢”;要“建立健全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建立健全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圓明園管理處的這種違法行為持續數月,竟然完全處于政府環境保護行政管理機關和文物保護行政管理機關的監督視線之外,動用了數千萬納稅人的錢用于環境違法行為,而公眾卻毫不知情。
圓明園管理處表示,圓明園的保護利用是綜合的、多學科的,需要方方面面的專家共同參與。它不僅是環境問題,不僅是文物問題,也不僅是社會學的問題,它是綜合的、全方位的。希望大家繼續關注圓明園,為圓明園各項工作出謀劃策,提出更好的意見和建議,也希望與持不同觀點的專家學者進行溝通和交流。圓明園是屬于國家的,屬于人民的,也是屬于世界的,不是某個人的。
蘭州大學生命科學所教授張正春說,圓明園所有爭論都是立足點的問題,是立足于整體考慮圓明園問題,還是從局部或者從各自的利益來考慮。既然是召開公眾聽證會,就應該從公眾的利益角度來考慮,如果從每個人的個人利益來考慮,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誰也說不清楚,所以希望用一個長遠的眼光來考慮。
盡管國家環??偩忠辉傺娱L時間,但聽證會還是在短短的4個小時后結束了。然而,這次聽證會的意義,絕不能僅僅靠這短短的4個小時和73名代表來承載。
中國的公眾、專家和政府,正在學習用更好的方式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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