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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本報以《十八大景觀再起紛爭兩小區業主“短兵相接”》為題,對綿陽二十一世紀花園小區的公共場所使用權糾紛作了報道,引起了有關各方重視,同時也引起央視《社會與法》欄目和四川電視臺的關注。昨日,四川長興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長興集團)的有關負責人主動與記者取得聯系,就此事作出了相應解釋。
開發商
景觀該不該共享,應由法院裁決
該集團副董事長周尚富稱,此事經本報報道后,集團上下高度重視。他認為,對于花園小區業主是否有那塊地的使用權,十八景觀該不該共享,應由法院來裁決。同時,周總還委婉地告訴記者,綿陽房地產發展的這十幾年來,幾乎所有的開發企業都有過從混亂走向規范,從幼稚走向成熟的經歷,長興集團也不例外。即使在二十一世紀花園小區的開發中有些遺留問題,也絕不會是商業欺詐行為。
檔案館
征地圖、設計圖未標明綠化帶
隨后,記者來到綿陽市高新區城建房管環保局,分管該區規劃的副局長白濤告訴記者,由于時間隔得太久,當時具體的規劃只有到綿陽市城建檔案館去查,那里的資料是最有說服性的。但記者在檔案館內查到花園小區和名苑小區當時的征地圖和設計圖時,卻發現,兩張圖紙上都沒有清晰地標明綠化帶、景觀等設施,其歸屬也在圖上無法反映。據檔案館工作人員介紹,長興集團開發花園小區是1998年,當時對平面圖的規范不是很完善,對于綠化帶之類的設施都沒有標明。
街道辦
業主趨于平靜,等待法院判決
記者再次來到高新區街道辦事處,街道黨工委符書記告訴記者,目前有關干部已經深入到兩小區中對業主做安撫、勸解工作,盡管鐵門被拆仍沒安上,但業主們逐漸趨于平靜,雙方都很克制,表示愿意聽從政府的安排,耐心等待法院的判決。對此,高新區法院副院長稱,法院已于21日立案,不久將會正式開庭審理。
律師說法
綿陽聯衡律師事務所陳敏律師認為:
第一,此事要得到根本的解決,最終還要靠業主雙方的協調。
第二,目前法院已判定十八大景觀是屬于名苑小區業主的公用設施,且判決書已經生效,那么十八大景觀應是屬于名苑小區業主的“共同共有的私人領域”,花園小區部分業主屢次采用過激行為,就是一種侵權行為。從法律的角度講,如果花園小區業主想要勝訴,只有讓法院先撤銷先前的判決。
第三,對于兩小區有爭議的那塊土地,如果開發商在售房時有“一女嫁二夫”的情況出現,是不當得利,那么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房地產管理法》的有關規定,開發商將要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