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文物保護遭遇經費尷尬 年撥款僅為杭州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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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02
來源:景觀中國網
這個數字是沈陽的一種尷尬,分數線上的“1”代表著沈陽每年固定的文物維修費用,也就是50萬元;而分數線下面“136”代表同為副省級城市的杭州的年文保維修撥款,也就是6800萬元
這個數字是沈陽的一種尷尬,分數線上的“1”代表著沈陽每年固定的文物維修費用,也就是50萬元;而分數線下面“136”代表同為副省級城市的杭州的年文保維修撥款,也就是6800萬元。
這個數字來自沈陽市政協《開發我市的文物資源、促進旅游業的進一步發展》等報告。它本該在明天沈陽召開的全國部分歷史文化名城聯系會上發布,但沈陽市文物保護工作面臨的困境讓它提前引起了關注。
疑問 文保何以力不從心
事實上,沈陽文保工作的困境并不起源于那一系列報告。
和平區中山路旁景觀樓被拆事件、中共遼西省委舊址被毀……近幾年,沈城文物古跡頻繁被毀,能見證沈陽歷史的東西越來越少。
“建設單位野蠻施工,邊立項、邊審查、邊施工的‘三邊’工程隨處可見。”市政協在一份報告中指出,沈陽市文保方面的地方立法相對滯后,這是沈陽文保工作執法不力、保護不力的一個重要原因。
探因 文保“軟肋”在哪
事實上,沈陽文物保護的真正“軟肋”是在資金投入上。
沈陽市政協副主席王潔純表示,在經濟發達地區,一般是每年要從城市建設維護費中拿出3%~5%作為文物維修費用。例如,杭州市每年的文物保護經費高達6800萬元,洛陽、開封雖然每年固定維修費用也為50萬元左右,但專項資金相當可觀,其中洛陽1999年即拿出3000多萬元用于文物古跡的保護、開發和利用。
與那些城市相比,沈陽的相關經費還比較少。目前,沈陽市除有關部門每年撥給文保部門50萬元作為專項經費外,再無固定經費。遇到重大維修項目,只能臨時請撥,而且很難對全市文物保護作出規劃。
此外,從縣區情況看,文物保護經費也未能列入其財政預算,所有縣區根本就沒有文物經費。一些文物古跡和文物保護單位飽受經費困擾。
理想 經費達到300萬元
如何有效保護沈陽的文物古跡,市政協在報告中建議:增加投入應與城市建設投入相協調,即使達不到(沈陽)市政府在1998年全市文物工作會議期間提出的每年1000萬元的文物維修費,也應維持在300萬元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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